貸款條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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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條件性(conditio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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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貸款條件性[1]
貸款條件性(conditionality)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向成員國提供貸款時附加了相應的條件,其目的是使貸款與可維持的國際收支前景及還款前景相結合,保證貸款的使用不損害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資金的流動性,並有助於調整受貸國的經濟狀況。
貸款條件性的基本特征[2]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將恢復貶值國的外部經濟均衡,特別是維護這些國家貨幣在外國投資者和貸款人眼中的信譽放在首位加以考慮的。同時,在提出調整方案時,總是從自由市場經濟的理論出發,鼓勵各國通過經濟開放和金融自由化,積極面對並參與到世界經濟的競爭中,從而實現經濟的健康增長。這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條件性的兩個基本特征。
對貸款條件性的評價[1]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條件性的爭論實際上是在經濟政策內部均衡目標和外部均衡目標相互關係方面的意見分歧。發達國家從自身利益出發,認為發展中國家應將解決國際收支失衡的外部問題置於首位,通過貸款條件約束來糾正國際收支逆差,並維持經濟的穩定和開放;發展中國家則希望國際收支的調節不會損害其國內經濟的發展,並認為內部均衡問題對它們而言是更為緊迫的。目前,這一爭論仍在繼續。在1998年亞洲貨幣金融危機的解決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受貸國(尤以印度尼西亞和南韓為突出)之間在貸款條件性上的衝突已是十分緊張,由此,再度喚起各方對貸款條件性的不同評價。
批評方認為,貸款條件性實際上是要求逆差國進行單方面調整,國際收支調節不對稱性進一步強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對貸款附加條件時,片面強調加強受貸國內部管理的必要性,忽視了對造成國際收支失衡的其他原因的考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要求受貸國採取的政策忽略了這些國家的實際情況,如在金融市場欠發達的條件下,要求以控制信貸和貨幣供應量作為調節國際收支的主要政策手段是存在很大局限性的。堅持控制受貸國國內需求的做法與其國際收支的結構性失衡不相符合,而且,由此造成的高失業率以及實際收入和消費的下降,也是受貸國難以承受的。總之,以國內貨幣緊縮和內部調整作為糾正國際收支失衡的主要政策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目標存在極大的衝突。
贊成方則認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任務是向成員國提供短期資金援助,以協助其剋服國際收支困難,調整和增長是相輔相成的,調整不是增長的障礙而是增長的條件,調整的目的仍是保持價格穩定和經濟增長。由於形成國際收支失衡的主要因素是經濟出現超額需求,因此,在短期內必須採取削減國內吸收的緊縮政策,這對改善資源分配、促進國內儲蓄及投資、提高一國潛在的經濟增長率和償債能力是有益處的。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的政策選擇是包括需求政策、供給政策和促進國際競爭力在內的一攬子政策,而非對某一種政策的依賴。再考慮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資金的有限性,為保證貸款償還和提高貸款使用效率,必須對貸款附加一定的條件,使貸款使用受到適當的約束,而不致出現資金浪費、拖延還款及不利於世界經濟總體發展的其他情況,20世紀80年代的債務危機與商業貸款缺乏條件性約束是有很大關係的。
綜合以上雙方的意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條件性今後能否為受貸國普遍接受並得到貫徹與執行,從而發揮其贊成者所闡述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貸款條件性能否更為有效地解決內外均衡實現之間的矛盾,而這是一個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