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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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運行機制是指各種財政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繫與相互作用,推動其運行的有機體。財政作為社會產品分配的主要杠桿,通過其運行機制將對金融狀況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
理解財政運行機制的概念應把握以下要點:
(一)財政運行機制是經濟運行機制的有機構成部分
財政運行機制與經濟運行機制的關係是局部與整體的關係,財政運行機制發揮功能要依賴於經濟運行機制的整體聯繫和功能,財政運行機制的選擇也離不開經濟運行機制的客觀要求。當經濟運行機制對各經濟要素的聯結方式和作用關係作出選擇之後,財政運行機制必須服從這種選擇,並根據既定的經濟運行機制調整財政運行機制內部各構成要素之間的聯結方式和作用關係,以適應經濟運行機制的要求併發揮財政固有的職能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經濟運行機制決定財政運行機制,財政運行機制是經濟運行機制的有機構成部分。
(二)財政運行機制是財政機體內各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結和作用關係
財政機體是由許多要素按一定方式構成並有規律地運行和發揮作用的。這些要素按收支形式可區分為稅收、國有資產收益、公債、財政投資、財政補貼、公共經費、公益性事業支出等。按財政職能的實現內容,可區分為財政分配、財政調控、財政約束和財政利益四個要素。這些要素相對獨立,各自都有特定的運行機制;同時,又相互聯結、相輔相成,成為財政運行總機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構成部分。財政要素之間的聯結方式和作用關係不同,決定著財政職能實現方式的差異,形成不同的財政運行機制。
(三)財政運行機制功能的有效發揮
財政運行機制是經濟運行機制的有機構成部分,其運作和發揮就是各財政要素之間以及財政要素與相關經濟要素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首先,財政運行機制功能的發揮,有賴於各財政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其次,財政運行機制功能的發揮,有賴於財政運行機制與其他分配機制(如工資分配、家庭和企業財務分配等)之間的相互作用;再次,財政運行機制功能的發揮,有賴於財政機制與生產、流通、消費等經濟機制之間的相互作用,生產、流通、消費既是財政分配的起點,即收入的源泉,又是財政分配的終點,即財政作用的對象或目標。脫離這種相互關係,就不可能有效發揮財政運行機制的功能。
財政運行機制通過財政狀況從兩方面影響國家的金融狀況:一方面財政運行機制將直接影響金融運行機制來誘發與化解金融風險;另一方面財政運行機制將通過國民經濟運行來間接誘發與化解金融風險,因此財政運行機制的優劣對誘發與防範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一定的經濟體制下,財政具有客觀性和相對穩定性兩大特征,它包括四個構成要素:
(1)財政信息系統;
(2)財政主體系統;
(3)財政動力系統;
(4)財政調節系統。
財政運行機製表現為財政收支的運行機制,是財政運行的過程和實體,是財政分配關係的具體體現。財政收支的各種形式,如稅收、上交利潤、虧損補貼,投資、公共經費、社會性支出、物價補貼、國債等之間的內在聯繫及其相互作用關係,形成財政運行機制。財政運行機制又是國民經濟整體中的局部運行機制,它必須從國民經濟整體出發把握財政運行機制。首先是要在財政現象同其他分配現象間的相互作用關係中把握財政運行機制。其次,要在財政現象同生產、流通和消費之間的相互作用關係上把握財政運行機制。脫離這種相互作用關係研究財政運行機制是不正確的。1978年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正由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財政運行機制具有了新的特點,表現在運行機制的構造上為:
(1)分配主體由一元化轉向多元化,中央、地方、企業、集體和個人都構成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也在不同程度上構成分配決策的主體;
(2)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企業的局部經濟利益成為其發展生產,改善經濟管理的動力,調節物質利益關係構成財政運行機制的重要依據;
(3)調節系統由單一的指令性計劃轉向指令性計劃與指導性計劃、市場調節相結合,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直接調節和以經濟手段為宅的間接調節相結合,財政運行機制構成了巨集觀調控的重要組成部分;
(4)財政信息系統由縱向的傳遞系統轉向縱橫交錯的傳遞系統。
(一)客觀性
客觀性是指財政機制本身有其特定的運行規律,財政機制的構建、運行都是一個自然的過程。雖然財政運行機制都是由人們的行為所構建,但是人們的行為不是隨意的,而是受著規律的制約。特定的經濟條件產生特定的財政機制,但客觀性是相對的,不可絕對理解,即人們在財政機制面前並不是完全被動、消極的,人們可以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認識經濟、財政規律,並依據規律的要求來調整財政結構,進而構建合理的財政機制。
(二)穩定性
穩定性是指財政運行機制一旦構建完成,財政機體各構成要素之間的聯結和作用關係便相對穩定,財政功能的實現方式也就呈現相對穩定的特點。穩定性是財政機制的重要屬性,它是機制正常運作的前提,也是人們認識把握財政機制,掌握財政運作規律的重要條件。當然,財政機制的穩定性是相對的,當財政運行的客觀社會經濟條件發生了質的變化,經濟機制發生了變革,就要求改變財政要素的聯結和作用方式,以新的財政運行機制來適應新的社會經濟環境。
(三)系統性
系統性是指財政機制是由若幹分體機制構成的完整系統。從財政運行機制要實現的特定的功能目標看:它包括財政分配機制、財政調控和財政約束機制;從實現特定功能目標所依靠的手段看,財政運行機制由稅收機制、國債機制、補貼機制、社會保障機制、財政投資機制等分體機制構成。這些分體機制既自成體系,有自身的運行規律,又是整個財政運行機制的組成部分。
(四)層次性
層次性是指財政運行機制可以分為不同層次,不同層次的財政機制實現著不同層次的功能目標。比如,財政的三大分體機制中,分配機制居於基本層次,而調節機制、約束機制則居於派生層次。就分配機制而言,其又可分為若幹層次,從縱的方向上看,它由中央財政分配機制和地方財政分配機制構成;從橫的方面看,財政分配機制包括稅收分配機制,國債分配機制、財政補貼分配機制以及財政投資機制等。依次類推,稅收分配機制、國債分配機制、財政補貼分配機制以及財政投資機制等又都可分為若幹層次。當然,財政機制也可以從巨集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次加以分析。
(五)協同性
協同性是指財政機制的正常運行必須以其內部各分體機制的協調配合為基本條件。這首先要求財政運行機製作為一個整體應該和整個經濟運行機制相適應,註意財政運行機制和經濟運行機制的配套選擇。其次,應重視財政運行機制內部各分體機制的協調設計,這也是財政機體功能有效發揮的重要前提。
(一)整體性
財政運行機制的整體性,是指財政運行機制是由若幹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的要素構成的有機整體。構成這個整體的各個部分只有在整體中才能體現它具有部分的意義,一旦離開了整體,這個部分就失去了整體的部分的意義,如稅收收入是財政收入機制中的一個部分,這個部分只有與財政收入的其他部分相互協調,才能正確地確定其收入的數量與結構,有效發揮其組織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的功能。整體性是財政運行機制的本質特征,它表現在財政運行機制的目標、運行規律、功能具有整體性,這是財政運行機制最重要的特征。
(二)動態穩定性
財政運行機制的動態穩定性,就是財政運行機制具有自組織、自調節和白適應的抗干擾能力的特征。財政機制在運行過程中,處於內外環境的交互作用之下,受到來自內部和外部種種因素的干擾,如財政收入機制和支出機制,其收支規模與結構要受到政府職能變化以及經濟發展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財政運行機制要具有確定的目標、功能和運行規律,就必須具有抗干擾的穩定性。也就是說,財政機制一經構造完成,在運行過程中,各要素之間的聯結和作用關係便相對穩定,財政運行機制的功能能按相對固定的方式發揮,能夠自我調節和自我適應,從而能夠使財政運行機制自動地趨於正常狀態。
(三)可控性
可控性是指財政運行機制從形成到運作都可在人們認識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加以把握和操縱。從系統論角度看,財政運行機制屬於人造社會系統,其構建或選擇是人們主觀見之於客觀的過程,人們可根據客觀經濟條件的要求,選擇或構建適當的財政運行機制;在財政機制運行過程中,人們還可根據財政機制內外部因素變化的要求,及時發現和矯正財政運行機制的目標偏差,調整財政手段和操作方式,把局部要素的變異和外部干擾控制在一定限度內,減輕財政機制運行過程中的振蕩,促使其平穩運行;在財政運行機制的基本功能明顯減退,其主要層次結構的全部或部分將趨於解體,解體程度和過程將視財政運行機制的穩定性和外部條件而定,這時,人們可根據新的條件和環境,重新構建財政運行機制。如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政府及其財政的職能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政府及財政不再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主要是按照社會公共需要,有效地提供公共品、調節巨集觀經濟運行和公平收入分配,因此,應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重新構造中國的政府公共財政運行機制。
財政運行機制的結構,是指財政運行機制內部各要素之間的組合狀態。財政運行機制的結構差異是區分不同類型財政運行機制的主要標誌。財政運行機制的結構,可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析研究,如從財政分配的內容來區分,可分為財政收入結構與財政支出結構等。這裡我們主要從財政的決策結構、信息結構、動力結構和調控結構等來加以分析。
(一)決策結構
財政運行機制的決策結構,是指財政決策主體及其決策職權在不同層次和範圍上的組合構成。根據財政決策職權在政府間的集中與分散程度,財政運行機制的決策結構可分為集權型決策以及集權與分權相結合決策等不同模式。
(二)信息結構
財政運行機制的信息結構是指財政機制在運行中,財政信息傳輸和反饋方式的組合狀態。根據財政信息傳輸和反饋的不同方式,財政運行機制的信息結構可分為縱向信息傳輸與反饋模式和橫向信息傳輸與反饋模式。前者是指財政信息自上而下從中央到地方、地方各級、再傳輸給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反饋則自下而上、層層反饋,直至中央。後者是指財政信息由國家經市場中介直接傳輸給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反饋則由企事業單位對生產、服務、投資的決策變化或消費者消費行為的變化,以及對市場參數(如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利率等)的影響,直接反饋到政府,政府採用相應的財政經濟手段調控市場,再由市場調節企業和居民等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
(三)動力結構
財政運行機制的動力結構,是指財政目標實現者的動力來源的組合形態。它反映了財政活動中動力形成的基本方式。財政運行機制按其動力來源,可分為採用行政手段,從目標實現者外部推動的動力形成方式;採用經濟手段,從目標實現者內部自發產生的動力形成方式;以及二者兼而有之的動力形成方式三種基本形態。
(四)調控結構
財政運行機制的調控結構,是指財政對經濟運行和資源配置施以影響和制約的方式及其組合狀態。它集中體現了財政作為政府的重要調控工具對經濟運行和資源配置實施調控和誘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按財政調控方式不同,可將其區分為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直接調控模式和以經濟手段誘導為主的間接調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