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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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运行机制是指各种财政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推动其运行的有机体。财政作为社会产品分配的主要杠杆,通过其运行机制将对金融状况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理解财政运行机制的概念应把握以下要点:
(一)财政运行机制是经济运行机制的有机构成部分
财政运行机制与经济运行机制的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财政运行机制发挥功能要依赖于经济运行机制的整体联系和功能,财政运行机制的选择也离不开经济运行机制的客观要求。当经济运行机制对各经济要素的联结方式和作用关系作出选择之后,财政运行机制必须服从这种选择,并根据既定的经济运行机制调整财政运行机制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联结方式和作用关系,以适应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并发挥财政固有的职能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运行机制决定财政运行机制,财政运行机制是经济运行机制的有机构成部分。
(二)财政运行机制是财政机体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结和作用关系
财政机体是由许多要素按一定方式构成并有规律地运行和发挥作用的。这些要素按收支形式可区分为税收、国有资产收益、公债、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公共经费、公益性事业支出等。按财政职能的实现内容,可区分为财政分配、财政调控、财政约束和财政利益四个要素。这些要素相对独立,各自都有特定的运行机制;同时,又相互联结、相辅相成,成为财政运行总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财政要素之间的联结方式和作用关系不同,决定着财政职能实现方式的差异,形成不同的财政运行机制。
(三)财政运行机制功能的有效发挥
财政运行机制是经济运行机制的有机构成部分,其运作和发挥就是各财政要素之间以及财政要素与相关经济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首先,财政运行机制功能的发挥,有赖于各财政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其次,财政运行机制功能的发挥,有赖于财政运行机制与其他分配机制(如工资分配、家庭和企业财务分配等)之间的相互作用;再次,财政运行机制功能的发挥,有赖于财政机制与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机制之间的相互作用,生产、流通、消费既是财政分配的起点,即收入的源泉,又是财政分配的终点,即财政作用的对象或目标。脱离这种相互关系,就不可能有效发挥财政运行机制的功能。
财政运行机制通过财政状况从两方面影响国家的金融状况:一方面财政运行机制将直接影响金融运行机制来诱发与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财政运行机制将通过国民经济运行来间接诱发与化解金融风险,因此财政运行机制的优劣对诱发与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一定的经济体制下,财政具有客观性和相对稳定性两大特征,它包括四个构成要素:
(1)财政信息系统;
(2)财政主体系统;
(3)财政动力系统;
(4)财政调节系统。
财政运行机制表现为财政收支的运行机制,是财政运行的过程和实体,是财政分配关系的具体体现。财政收支的各种形式,如税收、上交利润、亏损补贴,投资、公共经费、社会性支出、物价补贴、国债等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形成财政运行机制。财政运行机制又是国民经济整体中的局部运行机制,它必须从国民经济整体出发把握财政运行机制。首先是要在财政现象同其他分配现象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中把握财政运行机制。其次,要在财政现象同生产、流通和消费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上把握财政运行机制。脱离这种相互作用关系研究财政运行机制是不正确的。1978年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正由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财政运行机制具有了新的特点,表现在运行机制的构造上为:
(1)分配主体由一元化转向多元化,中央、地方、企业、集体和个人都构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分配决策的主体;
(2)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企业的局部经济利益成为其发展生产,改善经济管理的动力,调节物质利益关系构成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依据;
(3)调节系统由单一的指令性计划转向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调节和以经济手段为宅的间接调节相结合,财政运行机制构成了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4)财政信息系统由纵向的传递系统转向纵横交错的传递系统。
(一)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财政机制本身有其特定的运行规律,财政机制的构建、运行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虽然财政运行机制都是由人们的行为所构建,但是人们的行为不是随意的,而是受着规律的制约。特定的经济条件产生特定的财政机制,但客观性是相对的,不可绝对理解,即人们在财政机制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消极的,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认识经济、财政规律,并依据规律的要求来调整财政结构,进而构建合理的财政机制。
(二)稳定性
稳定性是指财政运行机制一旦构建完成,财政机体各构成要素之间的联结和作用关系便相对稳定,财政功能的实现方式也就呈现相对稳定的特点。稳定性是财政机制的重要属性,它是机制正常运作的前提,也是人们认识把握财政机制,掌握财政运作规律的重要条件。当然,财政机制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当财政运行的客观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质的变化,经济机制发生了变革,就要求改变财政要素的联结和作用方式,以新的财政运行机制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
(三)系统性
系统性是指财政机制是由若干分体机制构成的完整系统。从财政运行机制要实现的特定的功能目标看:它包括财政分配机制、财政调控和财政约束机制;从实现特定功能目标所依靠的手段看,财政运行机制由税收机制、国债机制、补贴机制、社会保障机制、财政投资机制等分体机制构成。这些分体机制既自成体系,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又是整个财政运行机制的组成部分。
(四)层次性
层次性是指财政运行机制可以分为不同层次,不同层次的财政机制实现着不同层次的功能目标。比如,财政的三大分体机制中,分配机制居于基本层次,而调节机制、约束机制则居于派生层次。就分配机制而言,其又可分为若干层次,从纵的方向上看,它由中央财政分配机制和地方财政分配机制构成;从横的方面看,财政分配机制包括税收分配机制,国债分配机制、财政补贴分配机制以及财政投资机制等。依次类推,税收分配机制、国债分配机制、财政补贴分配机制以及财政投资机制等又都可分为若干层次。当然,财政机制也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加以分析。
(五)协同性
协同性是指财政机制的正常运行必须以其内部各分体机制的协调配合为基本条件。这首先要求财政运行机制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和整个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注意财政运行机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配套选择。其次,应重视财政运行机制内部各分体机制的协调设计,这也是财政机体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前提。
(一)整体性
财政运行机制的整体性,是指财政运行机制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构成这个整体的各个部分只有在整体中才能体现它具有部分的意义,一旦离开了整体,这个部分就失去了整体的部分的意义,如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机制中的一个部分,这个部分只有与财政收入的其他部分相互协调,才能正确地确定其收入的数量与结构,有效发挥其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整体性是财政运行机制的本质特征,它表现在财政运行机制的目标、运行规律、功能具有整体性,这是财政运行机制最重要的特征。
(二)动态稳定性
财政运行机制的动态稳定性,就是财政运行机制具有自组织、自调节和白适应的抗干扰能力的特征。财政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处于内外环境的交互作用之下,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种种因素的干扰,如财政收入机制和支出机制,其收支规模与结构要受到政府职能变化以及经济发展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财政运行机制要具有确定的目标、功能和运行规律,就必须具有抗干扰的稳定性。也就是说,财政机制一经构造完成,在运行过程中,各要素之间的联结和作用关系便相对稳定,财政运行机制的功能能按相对固定的方式发挥,能够自我调节和自我适应,从而能够使财政运行机制自动地趋于正常状态。
(三)可控性
可控性是指财政运行机制从形成到运作都可在人们认识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加以把握和操纵。从系统论角度看,财政运行机制属于人造社会系统,其构建或选择是人们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人们可根据客观经济条件的要求,选择或构建适当的财政运行机制;在财政机制运行过程中,人们还可根据财政机制内外部因素变化的要求,及时发现和矫正财政运行机制的目标偏差,调整财政手段和操作方式,把局部要素的变异和外部干扰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减轻财政机制运行过程中的振荡,促使其平稳运行;在财政运行机制的基本功能明显减退,其主要层次结构的全部或部分将趋于解体,解体程度和过程将视财政运行机制的稳定性和外部条件而定,这时,人们可根据新的条件和环境,重新构建财政运行机制。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及其财政的职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及财政不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主要是按照社会公共需要,有效地提供公共品、调节宏观经济运行和公平收入分配,因此,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重新构造中国的政府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财政运行机制的结构,是指财政运行机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组合状态。财政运行机制的结构差异是区分不同类型财政运行机制的主要标志。财政运行机制的结构,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如从财政分配的内容来区分,可分为财政收入结构与财政支出结构等。这里我们主要从财政的决策结构、信息结构、动力结构和调控结构等来加以分析。
(一)决策结构
财政运行机制的决策结构,是指财政决策主体及其决策职权在不同层次和范围上的组合构成。根据财政决策职权在政府间的集中与分散程度,财政运行机制的决策结构可分为集权型决策以及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决策等不同模式。
(二)信息结构
财政运行机制的信息结构是指财政机制在运行中,财政信息传输和反馈方式的组合状态。根据财政信息传输和反馈的不同方式,财政运行机制的信息结构可分为纵向信息传输与反馈模式和横向信息传输与反馈模式。前者是指财政信息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地方各级、再传输给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反馈则自下而上、层层反馈,直至中央。后者是指财政信息由国家经市场中介直接传输给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反馈则由企事业单位对生产、服务、投资的决策变化或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变化,以及对市场参数(如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率等)的影响,直接反馈到政府,政府采用相应的财政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再由市场调节企业和居民等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
(三)动力结构
财政运行机制的动力结构,是指财政目标实现者的动力来源的组合形态。它反映了财政活动中动力形成的基本方式。财政运行机制按其动力来源,可分为采用行政手段,从目标实现者外部推动的动力形成方式;采用经济手段,从目标实现者内部自发产生的动力形成方式;以及二者兼而有之的动力形成方式三种基本形态。
(四)调控结构
财政运行机制的调控结构,是指财政对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施以影响和制约的方式及其组合状态。它集中体现了财政作为政府的重要调控工具对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实施调控和诱导的基本方式和方法。按财政调控方式不同,可将其区分为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调控模式和以经济手段诱导为主的间接调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