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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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规律(Economic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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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规律就是经济现象内在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它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作为客观力量决定着经济现象的必然发展趋势。它既要通过经济现象表现出来,又被经济现象所掩盖。因此,认识和发现经济规律就要从经济现象入手。
经济规律有着与自然科学规律不同的特点,即具有历史性。它是在主要由社会生产关系构成的一定的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不是长久不变的,至少是其中的大多数只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发生作用。随着旧的经济条件的消失,旧的经济规律也就失去作用,退出历史舞台,让位给新的经济规律。经济规律的这种历史性,是由经济条件本身的历史性决定的。旧的经济规律退出历史舞台,并不是被消灭,而是由于出现了新的经济条件而失去效力。新的经济规律的出现,并不是由人们的意志创造出来,而是在新的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产生的。
经济现象形形色色、错综复杂,反映经济现象的本质联系的经济规律也是多种多样的。经济规律按照其发生作用的历史时期的长短,可分为四类:
①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表现各个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某些共同的本质联系。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体现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变化之间的本质联系,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共有经济规律的存在,说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有着互相联系的一面。
②在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它表现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的某种经济现象的共同的本质联系。例如价值规律。
③在某一社会形态中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它表现某一特定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某种特殊的本质联系。如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有经济规律之一,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则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特有经济规律之一。
④在某一社会形态的一定阶段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例如,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特有经济规律,按需分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二阶段的特有经济规律。
经济规律同自然规律一样,都是客观过程的内在的联系,具有客观必然性,是不依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主观上是否认识经济规律,它总是客观存在和必然发生作用的。列宁说:“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做服从于一定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为转移,反而决定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列宁选集》第1卷,第33页)。有什么样的经济条件,就会相应地产生什么样的经济规律。人们只能够发现、认识和利用经济规律,但是不能创造、改造和消灭经济规律。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经济规律的作用,当它同衰朽的剥削阶级的狭隘的阶级利益相冲突的,衰朽的剥削阶级会用一切办法来抗拒先进阶级对这一经济规律的利用,但是不管他们的主观意志如何,这一经济规律毕竟存在和发生作用,并且终究是要实现自己的要求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也不能违反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即使是极小的违反,也只会引起混乱,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带来损害。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有巨大的经济作用,但是它也不能创造、改造或消灭经济规律,相反,仅仅是因为它依靠了客观经济规律,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殊作用,胜利地完成消灭剥削制度、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任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否认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就会使人们陷身于混乱和偶然性的王国,处在奴隶似地依赖于这些偶然性的地位,失去了解事物的可能性,无法在这些偶然性的混乱中找出头绪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否认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还会导致取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从而就没有可能预见经济生活中事变的进程,就没有可能领导好经济工作。总之,否认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就会受唯意志论和经济冒险主义的任意摆布,直到遭受经济规律的惩罚,而给人们带来严重的灾难。
经济规律具有客观性,并不等于人们在经济规律面前是消极的,无能为力的。相反,人们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经济规律,并用来为整个社会谋利益的。如果把经济规律偶像化,让自己去做经济规律的奴隶,是十分错误的。F.恩格斯说:“社会力量完全象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影响,那末,要使它们愈来愈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这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里的区别正象雷电中的电的破坏力同电报机和弧光灯的被驯服的电之间的区别一样,正象火灾同供人使用的火之间的区别一样。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4页)。
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利用与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有着不同的特点。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或多或少是顺利的。和这不同,认识和利用经济规律涉及社会各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因而在阶级社会中,认识和利用经济规律是有阶级背景的。为社会的利益来利用经济规律的总是先进的阶级,而衰朽的阶级则加以反抗。先进的阶级发现和利用那些触犯社会衰朽阶级的利益的经济规律,往往要遇到这些阶级的抵制和强烈的反抗。因此,就需要有能够克服这种反抗的社会力量。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新兴的资产阶级曾经利用工人和农民作为自己的后备军,战胜了封建主阶级的反抗。在当代社会条件下,克服衰朽阶级反抗的社会力量就是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原始社会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阶级社会中,经济规律常常作为一种自发的力量支配着人们的行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虽然有了高度的发展,但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经济规律仍是自发地起作用,人们的自觉作用被限制在十分狭窄的范围内。社会主义社会则不然,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一致性,使人们有可能自觉地利用经济规律来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时,人们在经济规律面前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认识它们和依靠它们,驾驭它们,并给其他正在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规律以发生作用的广阔场所。恩格斯曾经预见到,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人们将摆脱社会经济关系的压迫,认识客观的经济规律,并将比较自觉地运用这些规律以利于社会。他写道:“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直到现在都如同异己的、统治着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起来,因而将服从他们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
利用经济规律还取决于经济管理体制、管理水平、管理手段等多种因素。实践在认识经济规律过程中的重要性 虽然经济规律是可以被认识的,但是人们对于经济规律的认识,不能一次完成,而要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这是由于经济规律所反映的不是外在的表面现象,而是内在的本质联系,揭示它需要有一个过程。还由于经济生活的实践需要有一个过程,人们经验的积累也需要有一个过程,从而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有一个从不认识到较少认识,再到较多认识这样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这是认识本身的规律所决定的。在这个认识过程中,重要问题在于实践和总结经验,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和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才能逐步地克服盲目性,使对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和深化,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发展成为对经济规律的完全或比较完全的认识。认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必须通过反复的实践,解决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人们主观认识之间的矛盾。
只有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克服盲目性而有自觉的行动。因此,必须不断通过经济工作的实践和不断总结经验,来扩大和加深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解决主观认识和经济规律之间的矛盾,掌握和运用经济规律,使社会主义经济工作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办事,以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各项任务的正确解决,获得经济工作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