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產品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文化旅游產品(Cultural Tourism Product)
目錄 |
文化旅游產品是指以文化旅游資源為支撐,旅游者以獲取文化印象、增智為目的的旅游產品,旅游者在旅游期間進行歷史、文化或自然科學的考察與交流、學習等活動。
旅游是一種文化現象,是社會文化發展的必然產物。文化旅游的實質就是文化交流的一種形式,由於文化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因此旅游活動的內容和形式也大不相同。但是,進行任何文化旅游活動的旅游者都是為了追求一種文化享受,獲得精神與智力的滿足,是一種較高層次的旅游活動。[1]
文化旅游產品的特征[2]
1.非物質性
旅行社賣給旅游者的文化旅游產品不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產品,而是一種非物質的東西,這種非物質東西的實質、主要內容是一種服務。例如,桂林的樂滿地主題公園,旅游者只有親自來到桂林,才能享受到它帶給自己的快樂。也因為文化旅游產品的非物質性,對於旅游文化產品的開發者來說,要對文化旅游產品進行多角度的營銷,讓旅游者更多地瞭解旅游文化產品的信息,以達到雙贏。
2.不可轉移性
文化旅游產品的不可轉移性主要表現在旅游服務所憑藉的吸引物和旅游設施無法從旅游目的地運輸到客源所在地供游客消費,且只能以文化旅游產品的信息傳遞引起旅游者的流動來實現。因此,只有將旅游者吸引到旅游目的地,文化旅游產品價值才有可能得以實現。因此,相對於實物產品來說,旅游文化產品是通過中間商的促銷活動把游客組織到目的地來進行消費。而且,這種不可轉移性還體現在文化旅游產品銷售後所有權的變更上,旅游文化產品的資源設施以暫時的使用權為主,其中的文化旅游產品交換雖以所有權轉移為主,但這在整個文化旅游產品中並不占優勢。
3.信息性
文化旅游產品的消費目的是獲得信息。在旅游者出游前,從不同渠道獲得的各種信息會直接誘導或壓抑其決策;在旅游者購買過程中,由旅游資源和旅游設施所營造的意境本身就是一個不停地向外輻射的信息源,旅游者與意境之間是信息的互動;在產品消費後,旅游者又會把自己接收到的信息傳播給別人。因此,信息性是文化旅游產品的本質特征之一。
4.服務性
服務性產品是能為顧客創造價值的實體或過程,服務僅是一種行為、一種活動、一種可以被用以交換的無形產品。與其他產品相比,服務在旅游文化產品中占有相對較大的比重——旅游者比其他產品的消費者往往購買更多的服務,故有服務是文化旅游產品靈魂之說。但籠統地把文化旅游產品看成旅游服務或把兩者等同起來是不恰當的。若從各種單項文化旅游產品出發,服務的成分可能是主要部分,也可能是次要部分。
5.穩定性和創新性相結合
旅游產品一經出現,就會形成市場,有的旅游產品會給游客留下深刻印象,形成旅游界所說的老產品或成熟產品,是城市旅游業和旅行社業務的主要來源。但是一成不變的旅游文化產品很難滿足不斷發展的游客的需要,只有不斷地創新,才能適應游客的需求,才能與時俱進地推動旅游業向前發展。就文化旅游產品的開發和創新而言,應該根據季節、氣候等因素的變化,結合地方的一些節慶活動和民俗活動來加以創新,使得文化旅游產品有持續的生命力。
文化旅游產品的分類[2]
根據旅游者的需求和消費指向,文化旅游產品可以分為以下五類。
(1)適應精神放鬆需求的休閑型文化旅游產品。這類產品的功能是適應旅游者脫離原有“固定的’’生活環境和“程式化”生活方式的需求(如北京的衚衕文化旅游)。
(2)滿足旅游者文化的好奇心的奇異型文化旅游產品。這類文化旅游產品滿足旅游者對新鮮事物、特殊人文景觀的興趣,選擇一些具有特殊性的文化題材,如奇風異俗、奇聞逸事、奇人奇物進行展示(如美國大峽谷旅游勝地)。
(3)滿足旅游者求知、學習需求的修學文化旅游產品。修學文化旅游是以學習、研究某一項專題文化為目的的文化旅游類型,是希望以此開闊視野、增長知識、豐富閱歷的重要方式。修學文化旅游的動機是出於文化求知,通過豐富和拓展知識層面,調整自己的知識結構,適應社會的文化需求,提高自身的文化修養。
(4)滿足旅游者文化憧憬和追求的理想型文化旅游產品。旅游者的異地文化憧憬基於遠距離的審美聯想情感,這種距離不僅是地理上的也是文化上的。
(5)滿足發現自我潛能、挑戰“文化極限”的發展型文化旅游產品。文化旅游產品的消費者通過文化旅游考察、體驗與自己居住地不同的生活文化,增加新的閱歷,形成新的思想,實現自己的精神價值。
文化旅游產品的開發原則[3]
文化旅游產品以市場的需求為開發條件,產品的開發應該有充分的市場論證和市場定位。作為文化旅游產品,其開發的基本原則是文化導向,它的吸引點就是旅游資源的文化性。任何缺乏文化內涵的旅游資源都不可能開發為文化旅游產品。當然,具有一定文化內涵的旅游資源也不一定能開發出具有文化魅力的旅游產品。這就要求開發者以市場為標準,結合文化旅游資源特征,以文化為導向,開發出具有市場吸引力的文化旅游產品。
文化旅游產品的開發[3]
1.旅游目的地文化內涵的挖掘
首先根據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以旅游地文化為導向,確定旅游地的文化主格調和文化開發方向;其次進行旅游文化主題定位,無論是自然景物還是人文資源,都有可提煉和確定的文化主題。再次是圍繞文化主題開發設計文化旅游項目。
旅游資源的文化內容包括科學文化、歷史文化、文化藝術內涵和其他社會文化、民俗文化、政治文化、環境文化等。
2.旅游中介文化開發
旅游中介是向旅游者提供服務和基本硬體設施的組織,它的銷售不僅僅是客房、食品飲料、紀念品,還有當地的文化。它的開發可概括為:第一,塑造良好的從業者形象,培養其文化素養,增加從業者的內在文化素養。第二,營造文化空間,烘托中介的文化氛圍,培育旅游企業的文化。第三,強調旅游地服務文化開發。第四,積極開發引導旅游者進行文化消費的活動。此外,註重文化旅游產品對旅游主體的文化引導性,提高其文化修養和道德修養、文化鑒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