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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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費用(income tax exp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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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二、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三、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大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餘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小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企業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當比照上述原則調整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及有關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1)所得稅費用是按照會計的規定計算的;
(2)所得稅費用作為費用核算,在核算中設置“所得稅費用”科目進行核算;
(3)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通俗地說,所得稅會計就是在應交所得稅基礎上如何確定所得稅費用。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分三步:
第一步,確定遞延所得稅——不包括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的所得稅影響。
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額
遞延所得稅收益=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額
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餘額)
=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額-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額-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
=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收益
如果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由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變化亦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會計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或以上四筆相反分錄)
【註】很多人不理解遞延所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為何物,其實可以通俗地從這個角度來理解: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特征就是當期多交稅,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遞延到以後期間,減少以後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而遞延所得稅負債恰恰相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特征是當期少交稅,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遞延到以後期間,增加以後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步,確定應交所得稅。應交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在前面(3)中已經詳細說明。
第三步,倒擠所得稅法費用。根據“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倒擠得出所得稅費用的金額。
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企業進行所得稅核算的一般程式是:
②比較資產和負債的賬麵價值和計稅基礎,對於兩者之間的差異,除準則規定的特殊情況,應分別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③就當期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交所得稅;
④依據“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確定所得稅費用。
【例題·計算及會計處理題】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題下稱“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7年1月1日遞延所得稅資產為396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為990 萬元,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根據20×7年頒佈的新稅法規定,自20×8年1月1日起,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變更為25%。
該公司20×7年利潤總額為6000萬元,涉及所得稅會計的交易或事項如下:
(1)20×7年1月1日,以2044.70萬元自證券市場購入當日發行的一項3年期到期還本付息國債。該國債票面金額為2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5%,年實際利率為4%,到期日為20×9年l2月31日。甲公司將該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
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稅。
(2)20×6年12月15日,甲公司購入一項管理用設備,支付購買價款、運輸費、安裝費等共計2400萬元。l2月26日,該設備經安裝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甲公司預計該設備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稅法規定,該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20年。假定甲公司該設備預計凈殘值和採用的折舊方法符合稅法規定。
(3)20×7年6月20日,甲公司因廢水超標排放被環保部門處以300萬元罰款,罰款已以銀行存款支付。
稅法規定,企業違反國家法規所支付的罰款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4)20×7年9月l2日,甲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某股票;支付價款500萬元(假定不考慮交易費用)。甲公司將該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l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為l000萬元。
假定稅法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出售時一併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5)20×7年10月10日,甲公司由於為乙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乙公司未如期償還借款,而被銀行提起訴訟,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12月31日,該訴訟尚未審結。甲公司預計履行該擔保責任很可能支出的金額為2200萬元。
稅法規定,企業為其他單位債務提供擔保發生的損失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6)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①甲公司預計20×7年1月1日存在的暫時性差異將在20×8年1月1日以後轉回。
②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項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了處理。
③甲公司預計在未來期間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於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要求:
(1)計算甲公司20×7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
(2)計算甲公司20×7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和所得稅費用。
(3)編製甲公司20X7年確認所得稅費用的相關會計分錄。
計算:
問題(1)
甲公司20×7年應納稅所得額=6000-2044.70×4%+ (2400÷10-2400÷20)+300-(1000-500)+2200=8038.21 (萬元)。
應交所得稅=8038.21×33%=2652.61(萬元)。
問題(2)
甲公司20×7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990÷33%+ 500)×25%-990=-115(萬元)。
甲公司20×7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396÷33%+ 120)×25%-396=-66(萬元)。
甲公司20×7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115-(-66)= -49(萬元)。
甲公司20×7年應確認的所得稅費用=2652.61-49= 2603.61(萬元)。
問題(3)
借:所得稅費用2603.61
遞延所得稅負債11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652.61
遞延所得稅資產66
很清晰,很受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