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巨集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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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巨集觀管理是指由國家工商管理機關, 廣告巨集觀管理是指由國家工商管理機關,依據廣告管理法規對廣告主體及其廣告活動的管理。
廣義地講,能夠對從事廣告活動的廣告主、機構和人員行為產生監督、檢查、控制和約束作用的法律、法規、社會組織或個人、社會輿論與道德都構成對廣告的巨集觀管理。
狹義地講,廣告巨集觀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廣告法》和其它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對廣告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控制和指導。《廣告法》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
1、廣告必須依法管理
我國1982年頒佈了《廣告管理暫行條例》;1987年10月正式頒佈了《廣告管理條例》;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這是我國目前管理廣告的最主要的法律依據,它具有強制性、規範性和穩定性,任何廣告活動必須在廣告法規定的範圍內開展。
2、廣告的消費者監督與管理
我國於1984年成立了“中國消費者協會”。它由各人民團體、有關部門、各省、市、自治區以及各有關方面消費者代表組成,是代表中國廣大消費者的組織。1994年1月1日我國正式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國消費者協會真正開始有法可依。
3、廣告行業的自律制度
它主要指廣告行業內,相關組織如專業經營機構、廣告媒體機構等制定共同制定的廣告自律條文或廣告公約等,作為行業的一種規範化管理手段。我國分別於1987年5月和7月加入國際廣告協會和亞洲廣告協會聯合會(亞廣聯)。
4、廣告的道德管理
廣告道德是指由特定社會經濟關係決定的,在廣告活動中所發生的人們之間關係的行為準則和規範的總和。道德是法律的必要和有益的補充,解決廣告問題不僅要依靠法律的力量,而且有很大部分需要靠社會輿論與職業道德來約束和調整。
5、廣告的巨集觀管理方法
法律方法、經濟方法、行政方法,即:通過稅收、價格以及獎罰等經濟杠桿進行的管理方法;消費者組織和監督的方法、行業自律的方法、道德教育的方法和科學管理的方法。
我國廣告巨集觀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
①剋服廣告經營中的混亂現象;
②保證廣告內容清楚明白;
③加強對重點商品廣告的管理;
④嚴把廣告發佈審查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