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結果公告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審計結果公告(announcement of audit)
目錄 |
審計結果公告是指審計機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報告所反映內容及相關情況的專門文書。
審計機關公告審計結果,應保證質量,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評價客觀公正。審計結果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五項:
(1)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意見;
(2)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3)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4)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5)其他認為需要公告的內容。
審計機關公告審計結果,應當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遵守國務院的有關規定。
誠信原則。誠信原則就是要求公告的審計結果要客觀、真實。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公正無私,既要敢於審計,又要善於審計,要把問題查得水落石出。同時,已經查清的事實在法律範圍內或在能夠公佈的情況下,應全面如實向社會公告,不能人為隱瞞。只有這樣,公告的審計結果才能避免審計風險,才能取信於民,才能發揮審計結果公告的積極作用。
重要原則。重要原則是指審計結果是否公告要依據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來確定。重要性一般應把握兩個條件,一是審計事項與公眾的關聯程度,二是審計結果公告以後的預期社會效果。與公眾關聯程度高且預期社會效果較好的則屬重要審計事項,可進行審計公告。反之,則可不予審計公告。
謹慎原則。謹慎原則就是要對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和社會風險進行合理預測,以判斷審計結果公告可能產生的正負面效應,從而決定審計結果是否公告。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主要是因審計業務存在問題而造成的風險,如審計情況不真實,定性不准確,評價不客觀和報告用語不妥當等引起的風險。審計機關應力求規避審計結果公告的審計風險。審計結果公告的社會風險是指審計結果公告後因社會原因產生的風險,如引起社會穩定問題等。審計結果公告前要充分論證分析公告後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如果預期社會風險較大,則可考慮暫緩公告或不公告。
便民原則。便民原則就是要求審計結果公告要讓公眾看得見、願意看、看得懂。看得見就是要求在社會公開發行的報刊上或在電視上公告審計結果。願意看就是要求審計結果公告要言簡意明,切忌長篇大論。看得懂就是審計結果公告要少用專業術語,要讓公眾看得懂審計公告。
保密原則。保密原則是審計法對審計工作的規範要求。因此,要加強審計人員保密知識的學習培訓,公告前要對被公告事項的秘密性嚴格把關。
審計結果公告一般可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終結階段三個程式。
(一)準備階段。主要有以下兩項工作:
1.審定公告。審計結果公告一般是在審計報告的基礎上形成的,在遵循審計結果公告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審計結果公告的結構和內容也可根據公告需要作適當調整。審計結果公告的審定工作一般先由審計組根據審計結果公告的原則在審計報告的基礎上拿出審計結果公告清樣,再由審計機關覆核機構進行覆核,最後提交業務會議進行審定。
2.審核批准。業務會議審定以後,由審計組根據審定意見,修正審計結果公告,報審計局局長審查並簽批,再報請政府領導批示。審計機關根據政府領導批示的意見對審計結果公告進行完善以後,方可進行公告。
(二)實施階段。審計機關對審核批准的審計結果公告正式文書,選擇適當的時機和適當的形式進行公告,一般應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形式進行公告,這樣有利於大多數公眾瞭解審計情況,提升審計公告的效果。
(三)終結階段。主要有以下三項工作:
1.辦理來信來訪。一些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審計結果,可能會引起廣泛關註,群眾通過來信來訪形式向審計機關進一步瞭解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是不可避免的,審計機關應有專門的人員,按來信來訪的要求辦理來信來訪工作。
2.搞好跟蹤審計。對審計結果公告的問題尚未整改糾正的要進行跟蹤審計,督促整改。對性質嚴重的違紀違規問題且整改困難的,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3.建立公告檔案。審計機關要建立審計結果公告檔案,對審計公告各個程式的文件、資料以及公告後所產生的社會效果等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一個公告一個檔案。
審計結果公告的形式[1]
1.將審計結果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公佈審計結果是國家施政行為的範疇,只能在嚴肅的各級黨報、電臺、電視臺以及專業報刊等媒體上公告。這些媒體應該是審計公告的主流媒體。在主流媒體上發佈的審計結果公告,必須是重要的審計事項,是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註的、應該在主流媒體上公告的審計結果。
2.將審計結果發審計通報。對一些比較重要的審計事項或不必、不宜在媒體上公佈的審計事項可以採取發審計通報的形式予以公告。具體的劃分標準,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3.將審計結果在重要會議上通報。所謂重要會議是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組織召開的規格較高、規模較大的總結報告工作、規劃未來發展、做出有關決策的重要會議。對有些可能增加社會負面影響,絲毫無助於問題解決的“審計結果”不宜在新聞媒體和《審計結果通報》上公佈,但可以在一些會議上通報情況,以引起與會者的高度重視,從而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4.將審計結果在固定欄目公佈。這種形式比其他形式在效果上可能要差一些(公開度較低),但其優點是公告成本較低,方便市民瞭解審計信息,可以作為其他公告形式的補充。
5.將審計結果在新聞發佈會上公佈。這種形式一般只適合於高級審計機關必須及時通報重要審計結果時採用,不具有普遍適用性,須經嚴格的審批程式後方可進行。
6.將審計結果在被審計單位公告。這種形式是最低層次的審計公告,主要適用於一般審計項目。在縣級基層審計機關,這種公告形式可能要大量採用。
7.在政府及相關單位的互聯網站以及內部區域網上登載,網頁刊登的位置應當固定,公告的時間適當。
審計結果公告應註意的問題[1]
(一)審計結果公告人必須是各級審計機關。審計機關的派出機構、內部機構、審計組都不能發佈審計結果公告,也就是說審計結果公告的主體必須合法。
(二)審計結果公告的內容必須是已經生效的審計文件承載的內容,亦即審計(調查)結果。任何審計過程中的數據和還沒有定論的審計結果,都不能對外公佈。公告人要確保對審計結果公告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公正性負責,並承擔審計結果公告風險。
(三)審計結果公告要按審計管轄權進行。誰審計誰公告,上級審計機關與下級審計機關聯合審計的項目,由上級審計機關公告;如果該下級審計機關需要公告聯合審計項目的結果時,要徵得上級審計機關同意後方能進行公告。
(四)審計結果公告的內容可以由單個審計項目或多個審計項目組成,由多個審計項目組成時,要註意表述的層次性和邏輯性,以免產生歧義。
(五)審計結果公告要報經同級政府批准後進行,並按審批要求進行公告。
(六)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結果公告時,應當進行公告風險評估,合理規避審計結果公告風險。
審計結果公告的風險防範[2]
一 正視審計結果公告給審計機關帶來的風險
從目前已實施審計結果公告的實踐看.審計公告是把“雙刃劍”。因為既將被審計對象的財政財務管理情況公佈於社會,同時也將審計機關自身工作的好壞公佈於社會.其審計風險勢必驟然增加。隨著改革的深入,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而現有的法律法規難於適應變化了的市場經濟情況,其審計結論勢必然存在一定風險:二是一些審計人員目前主要是運用抽樣審計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物、往來款項等進行審計.而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審計風險較高 即使採用現代審計的抽樣技術也會因樣本不夠大而存在一定的誤差 三是在實踐工作中 許多審計機關為降低成本.隨意放棄必要的審計程式,審計方法選用不科學,工作無序,也會產生審計風險:四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行不力.而審計人員又不能有所察覺或可能作出的錯誤判斷所帶來的審計風險,等等。據此,我們各級審計機關應正視上述審計風險。並把規避其審計風險的工作擺到重要日程。切實抓出成效。同時要要求審計人員一定要牢固樹立風險責任意識.把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貫徹到審計工作全過程,特別要在加強審計規範化建設上下功夫只有造就一支“堅持原則、敢於碰硬、客觀公正、嚴以律己、甘於奉獻、與時具進、開拓創新”的審計隊伍.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作用
二、積極穩妥地逐步推進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一項改革,同其他改革一樣,不可急躁冒進、急於求成 實行審計結果公告,首先要積極爭取,贏得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被審計單位的理解以及解決審計人員的畏難情緒:其次.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前。要綜合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即是否有利於社會穩定.是否有利於促進改革和經濟發展.是否有利於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進一步發揚嚴謹細緻、客觀公正的工作作風
審計結果公告屬於政府信息公告的範疇 因此.審計結果公告應遵循政府信息公告的規定.做到程式要“鐵”,內容要“鐵”,事實要“鐵”。經得起歷史、社會和法律的檢驗,確保審計結果公告不出半點差錯。同時,做到一視同仁.客觀公正地將經批准生效的審計結果對外公告。因此,要求審計結果公告不應摻雜主觀臆斷和人情味。否則,就有失公正,有失審計本色。
四、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審計機關
除進一步完善審計結果公告辦法.出台具有全面約束力的審計結果公告辦法外.還應研究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與之配套 因為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實施後,相關的輿論監督.包括各大報刊甚至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都會及時跟上.如果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予以規範版權.容易被人為炒作.並給基層政府和審計機關增加許多無形壓力。同時.相關部門監督措施也應當予以跟上,譬如大人監督、幹部管理部門監督等,對被公告單位存在的問題也要履行起監督責任.從而使審計結果公告真正納入制度化、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目前,審計結果公告尚處於試點階段,還有一個逐步規範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相信.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發展,隨著打造透明政府的深入,審計結果公開必將向更廣的範圍、更款的領域發展,直至全面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審計結果公開必將向更廣的範圍、更款的領域發展,直至全面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更款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