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發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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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發展援助(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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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發展援助是指發達國家或高收入的發展中國家及其所屬機構、有關國際組織、社會團體以提高資金、物資、設備、技術或資料等方式,幫助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和提高社會福利的具體活動。國際發展援助是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一、按援款的流通渠道分:
(1)雙邊援助
雙邊援助指兩個國家或地區之間通過鑒定發展援助計劃或經濟技術合作協定由一國(援助國)以直接提供無償或有償款項、技術、設備、物資等方式,幫助另一國(受援國)發展經濟或渡過暫時的困難而進行的援助活動。
(2)多邊援助
多邊援助指多邊機構利用成員國的捐款,認繳的股本、優惠貸款及在國際資金市場借款或業務收益等,按照他們制定的援助計劃向發展中國家或地區提供的援助。 例:聯合國發展系統以贈款的方式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無償的技術援助;國際金融機構及其它機構多以優惠貸款的方式提供財政援助、緊急援助和救災援助。
二、按內容分:
(一)財政援助
財政援助指援助國或多邊機構為滿足受援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為解決其財政困難,而向受援國提供的資金或物資援助。
- 按資金方式由可分
- 官方發展援助
- 其他官方資金
- 民間資金
- 衡量是否是官方援助的標準:
- a. 由援助國政府機構實施的
- b. 以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為宗旨,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軍事援助及各種間接援助形式的援助。
- c. 其中贈與形式必須在25%以上。
(二)技術援助
技術先進的國家和多邊機構向技術落後的國家在智力、技能、咨詢、資料、工藝和培訓等方面提供資助的各項活動。
- 有償:技術的提供方以優惠貸款的形式向技術的引進方提供各種技術服務。
- 無償:技術的提供方免費向受援國提供各種技術服務。
- 形式:
(三)項目援助
援助國政府或多邊機構援助資金直接用於受援國某一具體建設目標的援助。由於每一個具體的援助目標都是一個具體的建設項目。
(四)方案援助
指援助國政府或多邊機構根據一定的計劃,而不是按照某個具體的工程項目向受援國提供的援助。 一個援助方案含數個或更多項目,且往往要經曆數年或數十年的建設周期,常用於進口撥款、預算補貼、國際支收津貼、償還債務,區域發展和規劃。
(一)政治色彩日益濃重;
80年代前,援助國只註重受援國的政治傾向,援助只給予本政府集團內的國家或在政治上與受援國立場一致的國家經濟援助。
80年代後,西方國家以受援國按其意圖進行改革為條件,在"民主、多黨制、私有制"的先決條件下,進行援助。
(二)附加條件日益增多;
許多援助國援助計劃都是以擴大本國的商品和勞務出口為目的的,所以限制性採購占援款的比例不斷提高。即採購援助國的商品和勞務。這就會產生受援國進口一些質量差、價格高的商品或勞務以及一些不適用或過時的技術。這就會加大受援國的債務負擔。
(三)援助規模停滯不前;
(四)大部分援助國沒達到聯合國規定的援助標準;
1970年《聯合國第二個10年國際發展戰略》規定,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官方發展援助凈交付額應占其國民生產總值的0.7%,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的平均援助水平,不僅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反而越來越遠。
(五)援助格局發生了變化;
(1)一些發展較快的小國地位上升、大國地位下降。
1980年至1993年,日本提供的援助額占發達國家援助總額的比重從12.18%上升到20.68%而美國則從26.2%下降到17.85%。
(2)石油輸出國組織成員國的援助額平均減少了61%,其中占沙特在1989年的援助額竟比其提供最多時少了約80%。
(3)原蘇聯解體,由援助國變為受援國。
(六)援助形式發生了變化;
(七)雙邊發展援助的地理分佈相對穩定;
(八)援助的增與成份不斷提高;
(九)受授國加強了對援助項目的管理和評估。
1.對援助國而言
積極影響:
(1)擴大本國影響,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做到控制和牽制與其政治等方面有不同主張的國家,使其向援助國希望的方向發展。
(2)有利於調節國際收支,使順差減少,以減少通貨膨脹的壓力。
消極影響:
(1)匯率波動、利率波動、東道國政局不穩會對輸出的資本帶來風險。
(2)減少本國就業機會,砬少財政稅收。
3.對受援國家而言
積極影響:
(1)資本輸入可解決暫時的國際收支逆差;可滿足貿易融資的需要。
(2)可解決發展經濟進展中資本不足的問題。
(3)輸入國外先進技術有利於生產力的提高。
(4)增加就業機會和財政收入。
消極影響:
(1)加重了外債負擔。
(3)資金利用率不高,造成浪費。
(4)在國際關係與政治局面上受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