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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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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主義(regionalism)

目錄

什麼是區域主義

  區域主義是指地理位置相近的民族國家,基於增強各自利益和應對地區內外的各種挑戰,尋求通過多種形式的合作,實現調節國際關係、培養共同意識的思想和實踐,“區域主義”在一些政治、安全、經濟文化聯繫相對密切的地區,通過建立某種地區性國際組織或某種非機制性安排,形成了一種利益相關、相互依賴的特定的國際關係現象。

  區域主義(regionalism)又稱“地區主義”。美國學者約瑟夫·奈認為,國際區域可以界定為地理上相聯繫的一定數目的國家,它們處於某種程度的相互依賴中;國際區域 主義就是以區域為基礎,國家間的聯合或集團的形成 。

區域主義的理論發展[1]

  區域主義作為一種理論產生於50和60年代,興起於70年代後期。從50年代始,各種區域組織不斷出現,對區域問題發揮出了相當大的影響力,成為國際關係中一種不容忽視的基本力量。區域內的國家成立區域政府組織,並賦予該組織以明確的目標和一定的整合功能,區域組織事實上提升了區域內國家的力量,在美蘇兩極世界霸權體系之下開創了國際權力的新的來源。以區域組織為代表的區域力量的崛起,一方面增強了區域國家在兩極體系中的獨立性和區域國家自己管理地區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以固定的機制和程式,把區域國家原來的分散帶入合作的軌道,為國際關係從理論到實踐都註入了新的活力。50-60年代是區域主義理論產生和創立的時期。這時,主導的理論努力在於取代原來在區域和全球層次上的聯邦主義(federalism) 的設想,轉而面對更為實際的區域整合(regional in tegration) 觀念,特別是通過對西歐的研究,力求在區域問題的安排上把聯邦主義過渡到可操作的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 )。整合理論是這一段時期區域主義研究的主要理論方法,它最適合以西歐為代表的區域組織機制的新形式;這一新形式的特征是前所未有地打破了國家主權的世俗障礙,但仍然強調是民族國家體系的外交工具。其結果是區域主義所整合的範圍十分有限,主要在於經濟領域,對政治、安全領域涉及甚少。

  60年代後期與70年代是區域主義進行新老交替的時期。這時,民族主義情緒上升,西歐普遍上臺執政的左翼政黨尋求在外交事務中更多的自我聲音;各國間經濟的相互依存也越發深入。同時,美蘇間的緩和進程也為西歐各國更好地追求自己的一定程度上的獨立作用創造了條件。70年代區域主義的實踐曾在西歐出現過一段短暫的間隙。70年代後期至80 年代是區域主義大規模復興的時期。其主要標誌是西歐一體化進程加速,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共同體轉化,其範圍也應隨參加國的增多而不斷擴大。1992年馬斯特裡赫特條約的簽署,歐洲一體化再上新臺階,歐共體演變成歐盟(European Union)。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單一市場和經濟貿易體。東歐國家對申請加入歐盟的積極態度,也意味著以歐盟為主體,區域主義在全歐洲範圍內進展的前景。

  70年代後期以來的新區域主義在理論觀念上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提倡外向(outward turnning)性的而非內向(inward turnning) 性的區域主義。

  所謂外向性的區域主義是強調區域組織除了要著眼於區域內部合作之外,也應加強不同地區之間的橫向聯繫與交往;認為這種對外聯繫不僅不會削弱區域內部的合作,反而會增強區域合作給區域各國帶來的機會。所以,新區域主義要求區域組織明確具有跨區域的含義和內容。這被認為是80 年代以來新區域主義最顯著的特征之一。新區域主義重要的理論倡導者羅納得·蘭波特(Donald Lampert) 曾寫道“我們似乎正生活在一個跨區域、而非只是區域的系統中。那些符合經驗的標準以構築內涵豐富的區域系統的規則,恰恰也是構成跨區域聯繫與相互依存的意義深遠的模式的規則。這並不是說研究區域政治不重要,而是說據此我們才能去規範區域在世界政治中的位置,這應該被投入更多的註意力。”可見,新區域主義更重視國際形勢的發展給區域主義所造成的影響,更多地是從國際關係的整體來探求區域主義的原則與價值。而舊區域主義理論則側重在研究區域合作所產生的區域整合對國際關係的作用。

  然而,對區域主義的這種外向性特征的思考學者之間也有不同的看法。區域主義的實踐歷程使國際關係中存在著三種國家系統,即區域系統、跨區域系統和全球性的國際系統。對區域系統過分寬泛的功能期望可能會模糊這三種系統之間的界限,從而使區域合作的獨到之處受到損害。事實上能發揮區域主義作用的跨區域系統目前尚不存在。此外,不同的區域進行區域合作的基礎也不一樣,對區域主義引入過寬的國際背景事實上並不現實。當然,某種機制化的跨區域的聯繫正在起步,其意義也是非常重要的,如1996年1月開始的亞歐會議。

  2.實現民族主義和跨民族主義(transnationalism)的同步活躍與繁榮

  新區域主義不反對民族主義的存在及其作用,但認為民族主義的發展應該同跨民族主義實現同步,新區域主義應該是聯結民族主義與跨民族主義之間的橋梁。這一主張很重要的理論基礎是認為當代國際關係已經突破傳統民族國家(nation state) 模式的理論傾向。筆者不想在這裡對這種看法作出什麼評價,但是,至少70 年代以來這是西方國家關係理論認識的主導趨勢,並且把這一現實趨勢視為國家間實行跨國多邊合作的重要條件與基礎之一。所謂的跨民族主義就是要在不同的民族利益的環境中根據“國際規範”(international regime) 謀求超越單一國家或民族利益之上的共同的利益認同和利益追求。

  新區域主義強調民族主義和跨民族主義並存,就是指區域合作進行過程中區域組織所提升的區域共同利益要高於單個參加國的利益。單個國家不應以自我利益強加給區域主義進程中所共同議定的原則、規範和目標。80年代末特別是90 年代以來,區域主義的這一特征側重表現在實行多邊主義(multilateralism )。多邊主義的概念並不複雜,它是指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所參與的國際聯繫。但多邊主義的專門含義不是指通過增加一個或多個國家而簡單地取代雙邊主義,是指一種合作的規則或解決衝突性問題的方式,即多邊合作在某個具體問題上產生的利益應“優先於、或超越於單純的雙邊利益”,合作與協調是多邊主義的必要條件,其充分條件是合作與協調必須按照國家間關係互利的原則來進行。多邊主義的倡導者認為國家參與多邊合作可以享有更為廣大的利益空間,其代價是反對個體行動的非規範化。具體來說,就是要求參與者隨時準備放棄某些單方面的行動,甚至作出某些暫時的犧牲,但從長期來說必須獲得更大的回報,因為多邊合作所追求的是共用的利益。當個別國家出現“犯規”行為時,多邊主義又是一架進行集體製裁的機器。當新區域主義把自己視為民族主義和跨民族主義之間的橋梁時,就是說通過多邊主義的區域機制或區域合作計劃來實現個體國家利益同區域國家共同利益之間的合作與協調。

  3.提倡區域主義與全球主義之間的妥協與和諧。

  目前,區域主義已經是一種全球現象,促成區域主義和全球主義的和諧是新區域主義理論的基本出發點。

  為此,新區域主義強調認為區域主義與全球主義不僅密不可分,而且相互促進;區域主義不單要同全球化進程相吻合,還應該成為擴大全球化的重要手段。約瑟夫·奈(Jo sephN ye) 早在70 年代初就曾明確提出,區域主義是“個體國家與世界聯邦之間重要的中間地帶”。按照這樣的觀點,區域主義是達到全球化的不可或缺的中間環節,國家只有通過參與區域化進程才能更好地進入全球化。也有的學者認為,區域主義可以是全球主義的一種補充,他們相信由相對較少的鄰近國家所組成的區域系統可以為一個全球系統提供更多的安全和更好的經濟發展機會。還有一部分學者則相信區域主義充其量只是全球化的一種補充,就貿易和全球經濟增長來看,一個世界範圍內的多邊系統,才是更好的選擇。新區域主義總的理論傾向是強調區域化與全球化之間的協調與和諧,在經濟領域,提倡開放的多邊主義,反對建立排他性的地區經濟集團;在安全領域,主張進行區域多邊安全合作,以此作為全球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

  以上新區域主義的這三大理論特征也是當前區域主義實踐的三大主要趨勢。區域主義從理論到實踐的這三大表現幾乎是同時進行的。雖然這三者之間也有不少的矛盾與衝突,但是總體來說要比80 年代以前區域主義只是埋頭於建立和發展緊密的和合作性的區域組織要更有希望得多。新區域主義的這三大特征不僅彼此相互聯繫,而且甚至有些部分還相互重疊,但這些特性的彼此相互聯繫與重疊既是在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又是在加強、而不是削弱區域主義在當代的活力。正是基於這三大特征或三大趨勢,以及國際關係在冷戰以後所出現的新局面,區域主義對國際間合作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一個更有組織和更為和平與繁榮的世界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區域主義的功能在目前來看也是多方面的,比如,它可以為區域內國家合作的啟動創造一個良好的載體,也可以為合作的固定化和長期化建立應有的機制;它可以通過經濟合作帶動安全與政治合作,從而促成有關國家間合作的全面化,也可以通過有效的區域合作推動區域的穩定與發展,為世界的和平與發展作出重大的貢獻。特別是在解決區域內有關國家間的分歧和衝突問題上,區域主義可以扮演別的方式難以起到的角色。在這方面區域主義的作用在於能夠扮演民族主義和跨民族主義之間的協調者。

區域主義類型[2]

  根據不同的標準,區域主義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1.根據主導行為體的不同,分為剛性區域主義和軟性區域主義。剛性區域主義強調國家行為體的主導作用,而軟性區域主義強調非國家行為體的主導作用。從歷史上看,剛性區域主義仍然是歷史主流,自從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建立以來,國家一直就是國際政治中的主要行為體,區域主義也是國家在追求國家利益的過程中不斷形成的,目前的區域主義發展進程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國家利益開展起來的。軟性區域主義強調非國家行為體在區域主義發展進程中的主導性地位和作用。這些非國家行為體包括跨國公司公民團體非政府組織、民間團體、環保組織甚至個人等等。軟性區域主義是在冷戰結束後最近二十多年來才開始嶄露頭角的,它的出現是與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密不可分的,就像赫爾伯特·迪特根所說的那樣,“全球化極大地破壞了國家的經濟自主性”,“社會的世界開始取代國家的世界”,“東西方的衝突的結束極大地削弱了國家存在的價值”。正是這三個原因使得國家行為體在區域主義中的地位不斷下滑,而非國家行為體的地位相對上升。現在來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非國家行為體開始在國家主導的制度框架內外運行。例如,跨國商業集團不僅在全球層面,而且在區域層面開展經濟活動。同樣,公民社會在區域主義中的影響力也越來越大,就像在世界範圍出現的跨國行為者網路和公民社會區域化進程中所體現的那樣。

  2.根據運行方式的不同,分為正式區域主義和非正式區域主義。正式區域主義主張採用成熟的、健全的、具有超國家性質的制度化框架來推動區域主義的發展。以歐盟為例,這些制度化框架在組織結構上主要包括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理事會、歐洲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等主要機構,這些機構分別掌管管理、行政、司法等執行權力,具有相對獨立的職權範圍,最重要的是,歐盟的法律要高於成員國的國內法,這是歐盟的正式區域主義的最大特點所在。非正式區域主義則比較鬆散、對成員國的約束力也相對較小,以東亞區域主義為主要代表,目前東亞的主要區域組織有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東盟地區論壇、亞歐會議、東盟-中日韓首腦非正式會晤等,相比歐盟的“委員會”、“議會”、“法院”等高制度化層次,東亞也只是“論壇”、“非正式會晤”、“會議”等低制度化層次。

  3.根據開放與否,分為封閉區域主義和開放區域主義。根據封閉程度的不同,封閉區域主義包括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聯盟完全經濟一體化等不同形式。然而,無論是何種形式的封閉區域主義,較強的排他性與對外歧視性都是其基本特征。從歷史上看,一戰與二戰之間的歐洲區域主義是封閉區域主義的典型代表,當時的區域主義採取的是“以鄰為壑”和“貿易轉移”的帶有強烈歧視性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正是這種封閉區域主義加劇了20世紀30年代的世界大蕭條的蔓延,從而間接導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二戰之後的歐盟北美自貿區也是封閉區域主義的典型代表,只不過其封閉程度相對於一戰與二戰之間的封閉區域主義較低。開放區域主義是在1992年的亞太經合組織大會上正式提出的一個概念,在1995年的亞太經合組織大阪會議上被納入行動議程,其主張以廣泛的非歧視性作為區域合作的基本原則,更加符合世界多邊貿易體制的宗旨,有利於進一步推進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的不斷完善。

  4.根據影響的不同,區域主義可以分為有利的(benign)區域主義和惡意的(malign)區域主義。有利的區域主義是指建立在平等互惠、自願、多邊主義基礎上的區域協定,以二戰後建立起來的歐盟為主要代表;惡意的區域主義,是建立在強國的霸權統治之下的,二戰時期的德國和日本都試圖在一定區域範圍內簽訂一種以雙邊關係為基礎的、對弱國帶有歧視性的貿易和金融協議,這種協議只對霸權國家(即德國和日本自身)有利。

  5.根據內容的不同,分為經濟區域主義、政治區域主義、安全區域主義和貨幣區域主義。經濟區域主義是指一些地理位置上接壤的國家之間的合作,在理論上主要有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聯盟以及完全的經濟一體化等五個階段;在實踐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強調不同國家企業之間的生產和供應網路,以社會為中心,如東亞;一種是擁有正式制度內容的區域一體化計劃,以國家為中心,如歐盟

  經濟區域主義常常以最惠貿易協定為主要形式,這種最惠貿易協定可能同時存在於以在非經濟領域實現合作為目標的國家領導人之間的定期磋商會晤中。所以說,經濟區域主義也可能存在於非經濟合作中。

  政治區域主義是指為瞭解決區域各國共同面臨的區域性問題或區域性衝突而採取的區域政治安排。在政治區域主義中,關鍵議題是區域穩定性、成員的安全、對當前全球秩序的貢獻,以及成員國與全球體系的關係。政治區域主義意味著區域性問題或區域性衝突無法依靠一個國家來解決,即使這個國家是霸權國也不能單獨解決所有的問題。政治區域主義要求建立區域性的政治協商機制,使得區域各國都有機會參與到區域性問題的解決過程中來。目前,這種政治區域主義的主要代表有歐盟東盟和非盟等政治性區域組織。政治區域主義的產生與發展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政治區域主義與主權、政治區域主義與民族國家之間的關係,具體來說就是,區域是否已經成為一種可以獨立發揮作用的國際行為體,是否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可以超越主權,超越民族國家。目前來看,國家仍然是國際社會最主要的行為體,但是其影響力已經大不如前,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就是國家主權正在越來越多地向政治性區域組織轉移。如果政治性區域組織能夠代表走向聯合的區域成員國的共同利益,並能協調國家之間的利益衝突,那麼就像新功能主義代表人物哈斯所說的那樣,“在日益增長的功能性機構的好處面前,政治精英會將政治忠誠轉移到超國家機構上面,將原來對祖國的忠誠轉變為對功能性組織的效忠。”

  安全區域主義是一個近些年才出現的新概念,目前學術界並沒有針對安全區域主義的來源、形式和影響進行充分研究。一般而言,安全區域主義是解決區域各國面臨的共同安全問題,實現區域和平與發展的一種有效的區域安全安排。它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軍事集團和安全同盟,這種區域安全類型往往有一個核心國家,其他國家處於從屬地位,主要有冷戰時期的北約、華約、巴格達條約組織、東南亞條約組織,還有目前的美日、美韓等雙邊軍事同盟;另一種是建立在平等對話、協商合作、共同安全利益基礎上的新型區域安全類型,主要有集體安全機制、相對和平區、合作安全對話、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等,近些年來在東亞新出現的“合作安全”以及歐安組織就是這種新型區域安全類型的良好例證。安全區域主義也具有兩面性:既可以是解決區域內安全困境的有效方式,也能夠成為構建區域堡壘,應對區域外安全挑戰的手段。

  貨幣區域主義是近些年在學術界出現的一個新概念。它實質上是經濟區域主義的一個組成部分,但由於其已經形成了較為系統的觀點,本文在這裡將其單列出來。“貨幣區域主義”一詞是德國學者迪特爾(Dieter)最先提出來的,他將貨幣區域主義分為區域流通基金、區域貨幣體系經濟貨幣聯盟以及政治聯盟四個階段。貨幣區域主義與經濟區域主義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前兩個階段上,貨幣區域主義的前兩個階段主要是貨幣和匯率方面的,沒有涉及其他的經濟合作內容,如商品貿易資本流動等,後兩個階段與經濟區域主義基本上是一致的。另外,在實踐上,歐盟的貨幣區域主義實踐可以算是成功的,東亞貨幣主義實踐原本是比較落後的,但在經歷1997年的金融危機的重創性影響之後,也在大踏步地向前邁進,東亞貨幣區域主義的前景將更為光明。

區域主義發展脈絡[2]

  關於區域主義的發展脈絡有“三段說”、“四段說”和“六段說”等三種觀點。綜合這三種觀點,本文以為,區域主義主要有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19世紀末~20世紀初。這一時期主要與自由的國際貿易體系的出現相關,由於主要發生在歐洲,因此只是一個“歐洲現象”。1860年,法國和英國簽訂以自由貿易的、無條件最惠國待遇為基礎的通商條約。1880年,荷蘭與法國也簽訂了以無條件最惠國待遇為基礎的雙邊通商條約——柯布登-切維勒爾條約。一直到20世紀初,英國已經與46個國家、德國已經與30個國家、法國已經與20多個國家簽訂雙邊貿易協定。這被經濟學家道格拉斯·歐文稱為“漸進的雙邊主義時代”。

  2.第二階段:20世紀30年代。由於一戰的爆發,英國所主導的金本位制終結,1933年召開的國際經濟會議的失敗更是說明英國的世界霸主地位已經終結,而後來的世界霸主接替者——美國在當時還沒有表現出應有的實力,在這種背景下,以貿易保護主義重商主義貿易歧視為主要特征的區域主義正式走上國際舞臺。在一戰與二戰之間的這段時期內,英國、法國、德國和美國分別建立起以本國為核心的關稅同盟,英國於1932年建立了英聯邦,法國於1928年建立關稅同盟,美國也與大多數拉美國家簽訂雙邊貿易協定。除此之外,其他小國為了能夠在大國林立的世界中求得生存,相互之間也簽訂了一些經濟協定,比如,1934年義大利、奧地利、匈牙利簽訂了貿易優惠區協議。這種以大國為核心、相互敵視和競爭、“以鄰為壑”的惡意區域主義導致世界貿易大幅度下滑,貿易衝突不斷增多,這是導致二戰爆發的一個主要原因。

  3.第三階段:20世紀50~60年代。1952年,歐洲煤鋼共同體建立,1958年,歐洲經濟共同體成立,歐洲經濟區域主義初步取得成功。隨著經濟區域主義的順利開啟和成功推進,世界其他區域如北美、南美以及亞洲也有各種經濟區域主義的構想。在區域經濟高速發展的大背景下,以聯邦主義理論、功能主義理論、新功能主義理論和溝通主義理論為主要代表的理論學者都開始樂觀地認為,區域主義從經濟領域向政治領域過渡是一個必然的過程,民族國家之間的政治區域主義將會在不久的將來順利實現。但是,20世紀70年代的世界經濟大衰退使得以經濟為主要特征的區域主義走向衰落。就連曾經對區域一體化充滿信心的區域一體化理論鼻祖厄恩斯特·哈斯本人也不得不在1975年宣稱放棄新功能主義,而代之以一般性的跨國主義和相互依存理論。

  4.第四階段:20世紀80~90年代。20世紀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國際政治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東歐劇變、蘇聯解體、主導國際政治長達半個世紀的兩極格局也瞬間崩塌。在這種大變革的背景下,區域主義再次顯現出其強大的力量,主要表現為歐洲共同市場的建立、歐共體升級成為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區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也在這段時間順勢建立。這種以區域為單位,以區域內部整合和區域之間的競爭與合作為主要特點的新區域主義發展起來。之所以稱為“新”,是因為與以前的“舊”區域主義相比,新區域主義不僅超越簡單的經濟區域主義層面,而且還真正具有全球政治的意味。在經濟方面,簽訂優惠貿易協定的國家相當廣泛,以至於當前世界上超過一半的國際貿易都是發生在簽訂優惠貿易協定的國家中,幾乎所有國家都至少加入一個優惠貿易協定。區域主義的迅猛發展引起了學術界關於經濟區域主義產生原因及其影響的廣泛而持久的研究興趣。另外,當前的區域主義可能正在一種新的區域政治背景下,以不斷增多的、在區域層面的、跨越相互聯繫的多重領域(安全、發展、貿易、環境、文化等等)的行為體(國家和非國家)為主要特征。所以說,這一階段的新區域主義浪潮的特征比前三次更加難以把握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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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朱鋒.東亞需要什麼樣的區域主義?——兼析區域主義的基本理論.太平洋學報,1997年第3期.
  2. 2.0 2.1 王在亮,王資博.區域主義:概念、類型及發展脈絡.理論與現代化,2013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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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shan2013,方小莉,Mis铭,Tracy,Luy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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