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主義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多邊主義(Multilateralism)
目錄 |
什麼是多邊主義[1]
多邊主義是指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之間發生聯繫的方式。
約翰·羅傑將多邊主義定義為“依據普遍行為的原則,協調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的制度形式”。除了這種從制度層面界定外,多邊主義還表現為國家行為體之間的行為方式,以及對國際普遍的行為準則和規制的重視和遵守。多邊主義在本質上是一種“多元、平等、互利、合作”的國際關係準則。作為一種著眼於發展國家行為體之間良性互動的社會性安排,協調與合作是多邊主義的基本特征。
多邊主義主要包括多邊機制與多邊外交兩個層面,其形態表現為全球多邊主義、地區多邊主義、跨地區多邊主義、同盟多邊主義、大國多邊主義以及貨幣多邊主義、貿易多邊主義等,現已運用到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環境等各個領域。
第一,多邊主義的獨特性,不僅僅在於其協調多方組成的載體的政策,同時也在於它是在調整多方面關係的、在一定原則基礎上進行的協調活動。
第二,多邊主義有普遍的行為準則,這種原則規定合適的行動,並不考慮在任何特定事件條件下各方特殊的利益。
第三,多邊主義的一般制度形式不同於帝國主義的制度形式,它不是通過內部壓制而是通過平等性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禁止排他性、歧視性,而倡導開放性、民主性、透明性、非強制性和合作性。
第四,邏輯上,廣義的組織原則必須提出集團成員行動範圍上的不可分割性的問題。決議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少數成員無法阻止組織做出決議,一旦行動在多邊主義框架內開始執行,其成本和收益在地理和功能上具有確定的擴散範圍。
第五,多邊主義具有較強的實踐取向。在實踐中獲得成功的多邊主義例子,可在其成員中導致出現基歐漢所謂的對“擴散的互惠性”的預期,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在量上給它們帶來大致平等的收益,這種收益往往是長遠的、涉及面廣的。
- ↑ 雲南師範大學與政法學院組.哲學與政治法律理論研究[M].雲南民族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