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國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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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國體制是指以國家利益作為最高目標,國家體育管理機構在全國範圍內調動相關資源和力量,國家負擔經費來配置優秀的教練員和軟硬體設施,集中選拔、培養、訓練有天賦的優秀體育運動員參加奧運會等國際體育賽事,在比賽中與他國競爭,爭取優異比賽成績、打破記錄、奪取金牌的體育體制。
舉國體制來源[1]
1.舉國體制的思想淵源
不論是經濟的、政治的還是社會的,任何一種活動背後都有某種意識、觀念在發揮作用,並支配著活動的開始和延續。這種意識和觀念又源自於人們通常所說的思想淵源和理論基礎。因此中國在發展體育運動方面所採取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也應體現國情和民族個性。華夏民族,在尊崇古老而優秀的“禮、仁、德”等觀念的基礎上,保留著綿綿不絕的群體意識、團隊精神和凝聚力量。在和平時期,中華民族的禮、仁、德的倫理精神連結著華夏民眾的情感紐帶,是中華民族親情意識與和睦精神的重要構成因素;在抗擊外寇侵略的戰爭歲月,它又成了中國民眾勇猛精進、御辱抗敵、大智大勇、眾志成城的基石。整體而言,中華民族的這種炎黃子孫榮辱與共、存亡一體、奮發有為、無畏不屈的傳統意志,正影響著中國競技體制改革的目標與方向。
2.歷史背景
中國近代競技體育是在一個特定的歷史文化環境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中華五千年的傳統文化是以仁義道德、倫理為核心的儒家思想,中國古代體育也是在這種思想觀念溫床中孕育發展起來的。此時各界人士都在努力探索救國之路。這時的體育被嚴重異化,並被蒙上濃厚的軍事色彩,人文精神被排斥在外。新中國成立後,國家在經濟方面實行了計劃經濟體制,同時延伸到了競技體育的管理體制中來。新中國“再也輸不起的民族心理”對競技體育在國際比賽中的獲勝寄予了厚望,希望改變中國的舊形象。中國選擇了摘取金牌戰術。在當時計劃經濟、統一領導的大背景下,只有集中國家的力量,才有可能在體育競技上有所作為。各種因素交織在一起,便產生了我國競技體育的“舉國體制”。
舉國體制的運行特征[1]
“舉國體制”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隨著中國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舉國體制的弊端日益顯露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矛盾衝突當中:
1.人力、物力和動力源的矛盾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對體育既辦又管的管理模式受到了阻礙,主要表現在:體育改革以前,國家承擔一切費用的局面,從根本上就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儘管2008年奧運會的現實使命,使國家對體育高度重視,投入巨資,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競技體育的可持續發展,僅靠政府投入難以支撐競技體育規模的擴大和發展;管辦合一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體育系統的自我封閉,將舉國之力大大縮小在體育系統之內,抑制了社會辦體育的積極性,也使得體育自我造血機能較弱;同時運動員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家長不願意自己的孩子走體育這條道路,致使競技體育的源頭枯竭,直接影響到“舉國體制”的基礎;在各種利益面前,不少高水平教練員紛紛流失國外,如乒乓球、羽毛球、體操、排球等流失現象尤為嚴重,其中一部分人還是全國和世界冠軍得主,這不僅造成我國教練員隊伍的不穩定,還給我國在世界上奪取優異成績製造了一定的難度。“舉國體制”面臨著人力、物力和動力源不足的挑戰。
2.舊管理體制與市場經濟要求的矛盾
1956年成立的國家體委,總任務是為“負責統一領導和監督全國的體育事業,發展體育運動,以增強人民體質,並對勞動人民進行共產主義教育和勞動衛國教育。”體育管理職權由國家體委的各司處負責。政府對體育事業的發展承擔和掌握了幾乎全部義務和權力,因而這一時期的所有行為大體都是政府行為和手段,行政命令和文件是最重要和最常見的手段和途徑。改革開放後,經過不斷改革,我國的體育管理體制有了向政府———社會結合型發展的趨向。然而近年來重提“舉國體制”,引發了諸多問題,使得政府的權力再次被過分強化。這與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相違背。如何能發揮市場和政府的雙重作用,利用市場來彌補計劃的不足,這是問題的關鍵。
3.效率和效益的矛盾
“舉國體制”過分強調“普及基礎上提高”,選擇了單純依靠數量增長的道路,導致後備人才淘汰率過高;圍繞“全運戰略”、“省運戰略”,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水平重覆建設比比皆是。自“舉國體制”建立以後,並沒有做大的調整,其實施的效力顯現出遞減的趨勢。當前的一些做法表現為舉體育總局體制、舉項目中心體制,這就造成整個系統集成度不高,分工不夠,協同不足,缺乏在國家層面這個大系統整合資源的做法和機制。目前基本上是在系統內配置資源,同時,由於奧運戰略與全運戰略在目標上不完全整合,有時系統內都難以做到優化配置,這也降低了整個體制的運行效率,沒有達到預期的效率和效益目的。
4.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
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人們價值觀趨於多元化,個人價值、個人利益受到充分關註。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至上的價值觀在競技運動的人文色彩不斷彰顯中逐漸顯現出弱化趨勢;中央和地方、體育系統和非體育系統、體育行政部門與體育事業單位及體育社團之間,由於目標不盡相同、價值取向各有差異,利益矛盾突出,直接動搖了舉國體制的價值觀基礎,使整個系統的向心力、凝聚力下降,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時有衝突,有時還表現得異常尖銳。
5.競技體育的結構矛盾
“舉國體制”運行中出現的結構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長期實施奧運戰略所帶來的,優勢項目潛力挖盡,幾近飽和,弱勢項目越來越弱,社會關註的集體項目普遍滑坡;二是新生的職業體育與非職業體育相衝相剋,不能融合互補。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職業體育不僅是競技體育重要的、現實的組成部分,還是吸納社會資源不可或缺的視窗、橋梁和紐帶,關閉這個視窗,增量資源就流不進來,發展就缺乏活力和後勁。
6.競技體育與群眾體育的矛盾
競技體育和群眾體育是體育事業的主體性工作,兩者自身的發展與體育事業發展的總目標是一致的,理應沒有衝突。但由於受國家投入不足與完成重大賽事奪取獎牌任務,體育部門在制定發展戰略時把重點放在高水平競技上,而群眾體育雖宣傳上有聲有色,但在人力、物力、財力的實際支持上顯得軟弱無力。體育事業的發展,競技體育和群眾體育在基礎層面上應是統一的,這樣才會使體育在普及的基礎上提高。我國儘管很早就提出了辯證統一的發展觀,決策層也反覆強調協調發展的重要性,但實踐中始終未能很好地處理兩者之間的關係。
舉國體制在體育上的意義[1]
1.競技體育在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特殊作用要求堅持“舉國體制”
體育運動對社會的現代化做出了巨大貢獻,主要表現在:體育是現代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體育維護了社會的健康;體育參與了校園文化、企業文化的建設、現代體育娛樂市場是市場經濟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體育推動了城市建設、校園建設的現代化;體育推動了高科技的發展。同時綜合國力大大增強,國際地位空前提高,富強起來的中國人渴望在各方面都想充分展示自己的強大與興盛,競技體育事業同樣不甘於落後。在“舉國體制”的推動下,我國競技運動水平雄居世界前列,比經濟、科技水平等諸多方面遙遙領先。競技體育要在我國現代化進程中藉助“舉國體制”的作用,突出體現為進軍世界的“視窗”作用。
2.民族精神的振奮及歷史使命的承擔要求堅持“舉國體制”
政治與競技體育最直接的聯結方式就是宣揚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因此,運動員的成敗、勝負就有著特殊的政治含義。競技體育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中華民族一個精神支點。如我國體育健兒在每次優異成績取得之後的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里,激發了全國各行各業人的進取心。中華的體育精神,會繼續激勵和鼓舞中國人不斷剋服前進中的困難,使中國屹立於世界之林。
3.2008年奧運的使命要求堅持“舉國體制”
2008年北京奧運會對推動新世紀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對外開放格局,提高我國的國際地位,將產生深遠的積極影響。對中國而言,北京奧運會不同於以往任何一次奧運會,不能在自己的主場上失敗,同時還要藉此機會來顯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制度的優越性。此外,世界體育大國對競技體育空前重視,並針對北京奧運會秣馬厲兵。這就形成了北京奧運任務的時間緊,任務重的嚴峻形勢。在這種情勢下只有繼續發揮“舉國體制”,才能再創輝煌。
4.競技體育的可持續發展要求堅持“舉國體制”
在我國,只有堅持“舉國體制”才能確保競技體育的強大,只有完善“舉國體制”才能確保競技體育的可持續發展。這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利用“舉國體制”對競技體育資源實施有效調控。競技體育可持續發展必須以現有資源為基礎,必須對資源實施有效調控;另一方面,競技體育無可避免地要受到一定時期社會政治、經濟及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所以原國家體委就此建立了有中國特色的競技體育的“舉國體制”,使得我國的競技體育在充分遵循競技體育發展規律的基礎上發展,促使競技體育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舉國體制”中的計劃經濟、市場經濟[1]
1.“舉國體制”並非計劃經濟的專利
計劃和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兩種不同方式和手段,有機地結合起來,可以起到優勢互補的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實質就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運用計劃手段來調節和彌補市場機制本身存在的弱點和消極方面的一種經濟體制。同時客觀地評價“舉國體制”:它只是整合優化資源的一種手段,它與社會經濟制度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無論是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都可以形成“舉國體制”的運行機制。運用計劃和市場兩種手段都可以從巨集觀和微觀兩個層面上儘可能調動社會資源,形成一種結構合理、管理有序、效率優先的體育管理體系,我國競技體育的“舉國體制”本質即在於此。
2.“舉國體制”既是計劃經濟也是市場經濟背景下實現國家利益的手段
“舉國體制”是把“舉國”這種動員方式以組織和制度的形式穩定和固定,使之合法化和制度化所形成的管理體繫結構和運行機制,受經濟體制的限制較小。“舉國體制”既是計劃經濟也是市場經濟下實現國家最高目標和利益的手段。所不同的是,它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強調集體利益的背景可能被“顯性化”;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突出個人利益的背景中,則會被“隱蔽化”。為了實現國家體育的最高利益,一些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也在運用“舉國體制”,只是較之我國還未形成一個完整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模式。這主要是受多元經濟和所有制的限制。
舉國體制的適用範圍[1]
1.“舉國體制”不能適用於全部競技體育
競技體育由於存在不同分類,所以只有提供公共品的部分可能採用“舉國體制”。而當前,我國競技體育領域內實行“舉國體制”的衡量標準主要就是“奪金”,政府為此傾力投入,這也是我國體育社會組織與個體所無法承擔的浩大工程。但對於非奧運項目或預期難以在奧運會上有突出表現的體育項目,政府就不應投入過多,而且,部分運動項目的發展是否必須由政府辦才能實現預期目標還有待琢磨,這些項目若實行“舉國體制”則恰會事與願違,內耗太大,得不償失。需要指出的是,競技體育中的職業體育不能實行“舉國體制”,因為它具有明顯的產業性質,靠市場經營贏利,採用出售門票、電視轉播、贊助廣告等多種手段獲取利潤。另外,就場館設施來說,只有公益性工程的建設與維護需要政府投入,其他許多則可以置入市場體系之中,其開放運營也是如此。
2.“舉國體制”也適用於群眾體育
“舉國體制”是政府對體育行使主要管理職能,政府又是公共品的提供者,如果競技體育中存在“舉國體制”,那麼群眾體育中與人民群眾的體育需求極不適應的公共體育基礎設施建設也就可能適用於“舉國體制”,體育管理體制在總體上必須是邏輯一貫的,若集中優勢對競技體育、群眾體育資源進行有效管理,使競技體育、群眾體育協調發展,優勢互補,成效將會更加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