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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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统计(statistic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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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科技统计[1]
科技统计是统计的分支,是用统计的方法对科学技术活动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定量的测定。科技统计是指常规科技统计,是用一套可以有效测度国家科技系统复杂机制的指标,对一国范围内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及功能进行连续的年度数量测定,为国家科技政策的制定与评价提供准确、系统的年度科技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报告。
科技统计的发展[2]
科技统计是适应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国家对科技工作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竞争的易位,还是某些世界大国称霸全球的角斗,乃至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兴起,探求其诸多因素中,越来越发现科技的发展和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目前,科学技术正以空前的规模和巨大的力量改变着世界的经济结构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政治格局,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据不完全统计,本世纪初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有5%—20%是依靠科学技术的作用,现在则上升为60%—80%,在有些新兴高科技产业部门,几乎完全是依靠科学技术因素。这些事实告诉我们,科技为现代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科技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然而,伴随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大量科学异化现象祸及人类。诸如人口膨胀、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大量的科学异化现象敲响了现代社会必须协调发展的晨钟暮鼓。
世界各国发展和竞争的历程及现状又告诉我们,同样是科技发达的国家,其经济发展差异却巨大,科技的高投入并不都同样带来高的效益。英国曾经是世界第一经济大国,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英国在世界经济的地位却每况愈下,现今已被排出西方四强之外,屈居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之外。曾是战败国的日本,却从战争的废墟上重创霸业,其经济实力已形成了对美国咄咄逼人之势。英国经济增长落后于日本,是因为科学落后吗?据软科学专家分析,英国至今仍是科技强国,在人均诺贝尔奖获得数方面可称世界之首,相比之下,日本在科学方面仍是一个“弱”国。
追踪科技发明对经济、社会的效果,权衡科技发展的代价,探索科技发展的数量规律,就成为一项迫切的社会需求,制定成功的科技政策则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政府的一项首要使命。受益于60年代的美国以鲍威尔为首掀起的社会指标运动的影响,科技指标运动席卷世界各地,科技统计才在不同国家得以产生并发展。回顾科技统计发展的历史过程,科技统计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科技统计的内容分为三部分:研究与发展(R&D),科技服务和科技教育、培训。其统计的重点是研究与腱展(R&D)统计,即对最典型的、具有独特性的科技活动进行统计调查。在各国科技统计的实践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研究与发展(R&D)统计指标体系。这个阶段的主要标志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在1964年制订了《弗拉斯卡蒂手册——科学与技术活动变量的标准实施建议),奠定了国际科技统计的基础。197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所采纳《弗拉斯卡蒂手册》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制发了《联合国科技统计指南》,由此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统计的开展。而随着科技统计实践的发展,OECD根据科技统计的实际经验,相继对《弗拉斯卡蒂手册》进行了修订,截至1993年共修订厂4次,细化、完善了部分统计内容,并使其统计指标日臻完善。
第二阶段,从对科技活动本身的直接考察,进入置于广阔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对各种科技活动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深层次的考察。这就是起始于本世纪80年代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实施的技术创新统计调查;进入90年代,一些发展国家也开始了技术创新统计调查。这个阶段主要标志是1992年OECD制订了《奥斯陆手册——推荐技术创新数据搜集和解释指南》对技术创新统计的理论框架和统计指标作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工作,推动了技术创新统计的开展,科技统计进入厂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科技统计的对象[3]
科技统计研究的对象是科学技术活动的总体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科技活动有关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反映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的总体数量特征和关系,从而为评价和制定科技政策及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科技统计的范围[4]
对常规科技统计而言,“科技活动”主要限定在“研究与发展(R&D)活动”这一专门的领域内。科技统计的国际规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技术统计工作手册》——明确指出,对“科技活动”的统计,就是对三类活动的统计,即:
—研究与发展(R&D)活动
—科学技术教育和培训活动
—与R&D密切相关的科技服务活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在社会科学领域,试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人文科学领域没有对应的试验发展活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指为使试验发展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作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
科技服务:指和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相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包括:为扩大科技成果的适用范围而进行的示范推广工作;为用户提供信息和文献服务的系统性工作;为用户提供可行性报告、技术方案、建议及进行技术论证等技术咨询工作;自然、生物现象的日常观测、监测,资源的考察和勘探;有关社会、人文、经济现象的通用资料的收集,以及这些资料的常规分析与整理;对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活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测试、标准化、计量、质量控制和专利服务。
科技统计的主要内容[4]
(一)科技综合统计指标
1.有科技活动的单位数:指有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课题)活动,并在当年有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的单位数。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年度直接从事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制度工作时问10%以下(不包含10%)的人员不统计。直接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在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各类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内设的研究室、实验室、技术开发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他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人科技活动项目(课题)组的人员;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论文设计的研究生等。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高等学校、各类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的计划、行政、人事、财务、物资供应、设备维护、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的各类人员,但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人员、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为科技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
2.科学家和工程师:指科技活动人员中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和不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合计: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政府资金、企业资金、事业单位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等。
(1)政府资金: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得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建费、科学基金、教育等部门事业费中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以及政府部门预算外资金中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等。
(2)企业资金:指报告期本企业从自有资金中提取或接受其他企业委托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接受企业委托获得的,计划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经费。不包括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及国外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
(3)事业单位资金:指独立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在报告期从事业收入(不包括来自企业委托科研项目的收入)、经营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中安排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以及企业单位从事业单位获得的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经费。不包括转拨经费以及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和国外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4)金融机构贷款: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贷款。
(5)国外资金,指中国境外的企业、大学、国际组织、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及外国政府在报告期提供给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单位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6)其他资金:指开展科技活动的单位从上述渠道以外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如来自民间非营利机构的资助和个人捐赠等。
4.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合计,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来自科研渠道的经费、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等实际用于科技活动支出的费用。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1)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两类。
经常费支出: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为开展科技活动使用非基建项目资金支付的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El常支出。其他日常支出包括因开展科研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和购买非资产性的材料、物资费用等。具体包括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配件、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包括包装、运输、储存及各种杂费等);房屋租金、水电费、燃料费、维修费;科研项目前期论证费、调研差旅费、资料费、计算机服务费、印刷费、邮寄费、专题技术及学术会议费、成果鉴定费;办公费、行政管理费、人事及财务管理费等。提供间接服务人员(如司机、保安人员、炊事人员、医疗保健人员等)的劳务费按其为科技活动提供服务的时间比例分摊计入本项支出。
科研基建支出: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开展科技活动,使用基本建设费进行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固定资产,以及进行设备改造和大修理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5.科技经费外部支出,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年度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转拨给其他单位的科技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6.有R&D活动的单位数,指有R&D项目(课题)活动,并在当年有R&D活动经费支出的单位数。
7.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由参加R&D项目人员的全时当量及应分摊在R&D项目的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的全时当量两部分相加计算。R&D项目人员的全时当量由参加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人员的全时当量相加计算;应分摊在R&D项目上的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的全时当量按R&D项目人员的全时当量占全部科技项目人员全时当量的比重计算。
8.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中的科学家和工程师,由参加R&D项目人员中的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全时当量及应分摊在这类项目上的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全时当量两部分相加计算。
9.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中的全时人员,指在报告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90%以上(含90%)的专职人员。
10.R&D经费内部支出,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用于内部开展R&D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实际支出。包括用于R&D项目(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间接用于R&D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与R&D有关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外协加工费等。不包括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外单位进行R&D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
11.R&D经费外部支出,指报告期调查单位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R&D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12.专利申请数,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发明专利申请数: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13.拥有发明专利数,指被调查单位作为专利权人在报告期拥有的、经国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14.发表科技论文,指在学术刊物上以书面形式发表的最初的科学研究成果。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首次发表的研究成果;(2)作者的结论和试验能被同行重复并验证;(3)发表后科技界能引用。
15.出版科技著作,指经过正式出版部门编印出版的论述科学技术问题的理论性论文集或专著以及大专院校教科书、科普著作。但不包括翻译国外的著作。由多人合著的科技著作,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统计。
(二)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指标
1.工程技术人员,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能力的人员,填报告期末人数。包括:
(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3)未取得工程技术资格或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准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任何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2.年末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原价:指企业在年末拥有的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机器设备的原价。
3.微电子控制机器设备原价:指企业在年末拥有的、利用微电子技术(包括电子计算机、集成电路等)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观察测量、测试等生产机器设备的原价。
4.原材料费: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包装物及其他材料等。
5.非基建项目资金购买和自制设备的支出:指使用非基建项目资金购买和自制用于科技活动的仪器设备等的费用支出。包括各类机器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器具等购买和制造时实际支付的货币和制造成本。不属于上述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按购买时实际支付的货币额统计在内。
6.科研土建工程支出:指企业用于科研的基建经费支出中购置土地、建造科研楼、中试车间和试验场地,或对现有科研用房和固定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等的经费支出。
7.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用于新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包括研究、设计、模型研制、测试、试验等费用支出。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8.新产品工程准备和试生产费用支出:指企业为生产新产品、应用新工艺发生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工装模具等固定资产的购买和建造,以及在生产线上进行试生产的费用支出。
9.为生产新产品和应用新工艺发生的培训费支出:指企业为生产新产品、应用新工艺而对有关人员进行的设备使用和维护、工艺规程、质量检测、生产组织和系统管理等的培训费用支出。
10.新产品试销费用:指报告年度企业为使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而发生的市场调研、试销展销、广告等费用的支出,不包括建立市场销售网络的费用支出。
11.新产品产值(现价):指报告年度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
12.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13.新产品出口收入:指报告年度本企业将新产品出售给外贸部门和直接出售给外商所实现的销售收入。
14.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利润。
15.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进行的全部科技项目中,属于新产品研制开发的项目数。
16.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度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在技术改造经费支出中,属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除了包含在技术改造经费支出中,还要计入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中。
17.技术引进经费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购买国外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支出,以及购买关键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支出。
18.引进技术资料及关键设备等的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购买国外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关键设备的费用支出。
19.消化吸收的经费支出: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度对国外引进项目进行消化吸收所支付的经费总额。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通过消化吸收国外技术,达到掌握引进技术,提高自我创新能力的目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属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除包含在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还要计入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中。
20.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度购买国内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包括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关键设备的费用支出。
21.享受各级政府对技术开发的减免税:指企业在报告年度享受各级政府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而减免的各项税金总额。
科技统计的特点[2]
科技统计是通过统计特有的数量描述、数量分析方法对科技活动的全过程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从事定量分析,因此其研究对象是大量科技统计活动过程及其数量方面。
科技统计的研究对象决定了科技统计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科技统计研究的是科学技术事业的总体现象。这个总体大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仉业发展的全貌,小到一个科技事业单位从巾科技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工作的全过程,乃至某一项具体科技活动的基本情况;也就是说科技统计既研究科技活动的宏观现象,又研究其微观现象。
第二,科技统计研究的是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数量方面的特征与规律。科学技术研究的对象成千上万,研究这些对象的实质特征和变化规律是各种专门科学和专门技术的任务。而作为管理科学和管理工具之一的科技统计则是用一些科技统计指标来概括地描述和研究其数量特征、数量变化规律及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数量关系;通过数量方面的反映、研究以认识和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规模、水平和趋势。
第三,科技统计除了具有社会经济统计的共同特点以外,还具有它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广泛性。由于科学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各领域、各部门,它是一项内容更广泛,结构更复杂的活动,这就决定了科技统计是一个多领域、多层次、多功能的统计系统,其内容和范围是十分广泛的。
(2)国际性。科技是没有国际界限的,它是一种世界性活动。国家的科技活动不仅影响本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而且对世界各国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为了使全人类的科技事业进步,这就要求科技统计从指标到方法都应有高度的国际可比性。
(3)探索性。科技活动是一项极其复杂的高智力活动,这就为科技投入与产出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方面的测度带来很大困难。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无一套成熟的统计指标与方法,科技统计仍处在不断探索、不断提高和完善的过程之中。
总之,科技统计具有社会经济统计固有的特点,也有一系列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科技统计研究对象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
科技统计的作用[5]
(一)科技统计对认识科技发展的规律和特征、促进科技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科学技术与科技统计有着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彼此促进的密切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科技统计水平的提高,而现代统计科学(包括科技统计学)的发展是整个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科学技术的内容,而且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科技统计是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进行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工具
科技统计可以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一个国家、地区、部门和单位科技活动的规模、水平、速度、结构和效益,可以从总体上反映宏观、中观和微观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走势,为各级管理机构制定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发展方向,选择科技攻关的重点领域和项目等提供科学依据,使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
(三)科技统计是评价考核科技活动的重要手段
对科技活动进行评价考核,对于引导全社会沿着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道路发展各项事业,关系极大。它是一项涉及面广而又非常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对科技活动进行评价考核,不能单靠定性分析,也不能只凭经验和直观,而应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科技统计凭借其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以及科学的统计方法,在科技评价考核中越来越显示出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科技统计的基本问题[6]
统计什么——科技统计指标体系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的科技统计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统计和技术创新统计。我国的科技统计应当统计什么,如何设置科技统计指标体系问题,事关我国科技统计工作的发展方向,不能回避,必须作出回答。
设计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1)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要以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信息服务为宗旨,以监测和反映国家科技发展目标为重点。这是政府统计必须为政府决策服务这一职能所决定的。(2)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力求能够较全面系统地反映全社会科技发展条件、科技发展过程、科技发展成果和科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便研究和揭示科技发展的内在规律及科技与经济、社会的相互联系和作用。(3)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要兼顾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管理、地方管理和企业管理的信息需要。这是由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及统计信息需求结构决定的,也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地方和企业办科技统计的积极性。(4)设计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应当借鉴国际通行的科技统计标准和规范并且与之相衔接,能够进行国际比较分析:但不能完全照搬,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和科技管理的特殊需要,并与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统计标准相衔接。
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基本框架。(1)反映全社会科技资源状况的统计指标。科技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可用于科技活动的全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它是科技进步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也是衡量科技实力和潜力的重要标志,是当今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国力之一。科技资源指标应当包括:全社会科技人员、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总量、质量、增速、结构、分布及投入使用情况。(2)反映全社会科技活动投入情况的指标。全社会科技活动总投入、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R&D)投入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发展规模、速度、结构的重要指标。科技投入指标,从科技投入对象看,应当包括科技人员、科技经费和固定资产三种资源的投入;从科技活动过程看,涵盖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的投入、技术创新活动投入和各种科技服务投入;从科技投入的主体看,包括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等;从科技活动领域看,应当包括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医学科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内的全部学科领域;从科技投入的用途看,包括经常性开支和基本建设投入:从科技投入资金来源看,包括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单位自筹、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等。总之,它应当是一定时期全社会全部科技活动投入。(3)反映全社会科技产出和影响的指标。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的生产活动,其最终产出或是知识形态或是物质形态,作为第一生产力对其他生产活动的影响广泛而深刻。因此,科技统计不仅要测算出科技自身的产出,而且还要测算出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从国外这方面的研究情况看,一般是以专利授权量、科技文献发表数量作为科技知识的产出;工业企业工艺和产品创新、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作为物质形态的产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劳动生产率指数、高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总值、国际技术收支等作为度量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的指标。
目前我国的科技统计指标主要缺口。(1)科技资源方面,科技人员统计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较健全,而集体、三资、私营企业的数据不够健全,因而无法掌握全社会科技人员总量、结构、分布及投入情况;投入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状况未进行过全面系统的普查,很难从数量上说清楚科技活动的手段和物质条件。(2)科技投入方面,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交通、卫生、农业等行业的科技人员与经费投入数据较健全,而服务业和小型工业企业的数据有待完善;从R&D统计规范上看,与国际标准衡量也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实际统计工作中R&D与R&D成果应用界限划分上存在一些问题。(3)科技产出和影响方面,技术创新统计只进行过典型调查;专利统计只有授权量统计,没有实施率统计;高技术产业分类及统计制度刚刚建立,国际技术收支尚未建立这方面的调查制度;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测算工作仍处在探索阶段,资料搜集整理和测算办法不够完善等。
把反映和监测国家科技发展目标实现进程作为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的重点。国家制定科技发展目标主要指标有: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比重、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等。我们必须把反映和监测国家科技发展目标实现进程,作为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的重点,当务之急要把R&D统计、高技术产业统计制度尽快完善起来。同时,吸收和借鉴国际科技统计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科技统计制度,包括科技统计的基本概念、调查单位、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指标名称及其内涵外延、加工计算方法和各种分组口径等。
怎样统计——科技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科技统计调查制度是一个多主题的综合性科技活动调查制度。调查内容包括科技资源、科技投入和科技产出等方面,R&D和技术创新统计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内容。我国的这种调查制度与国外的制度相比,好处是一次调查将所需信息全部统计上来,避免重复调查;缺点是R&D调查与技术创新调查不够规范,各项调查指标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此,也有入主张照搬国外的调查制度模式,分别设置和实施R&D和技术创新调查制度。这个问题的实质不在于调查项目是分还是合,关键在于如何将符合国际规范的R&D和技术创新调查指标融合在现行的综合性科技活动调查制度中,并且与其他调查内容有机地衔接起来,既能调查和提供我国的科技管理所需的统计数据,又能按国际口径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应当深入研究我国现行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之间的异同点,在改进和完善现行制度上狠下功夫,不应盲目照搬别国模式。
各国的科技统计调查方法不尽相同,但也有其共同点,这就是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如意大利的R&D调查方法,对政府所属的公共科研机构直接采用财政预算拨款数据,对高等院校依据有关财务资料进行估算,对于企业则进行全面的调查。英国的R&D调查方法是,对公共科研机构进行全面调查,高等院校数据直接采用教育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大型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小型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日本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企业、小企业R&D调查表式和方法也是不同的。由此可见,各国的调查方法确实是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源于各国不同的经济、科技和统计体制,是与本国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同时,我们从以上三个国家的比较中还可以看到共同点,这就是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统计标准的统一性与调查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这里还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一种调查方法都不是万能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它适用于一定的调查总体和统计体制。我国的科技统计调查方法既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也不能套用其他专业统计的调查方法,必须研究适用于现阶段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科技统计体制和科技统计调查对象的调查方法。
我国的科技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的科技资源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的重点调查为主体,补之于一定范围的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加工估算等方法。具体而言:(1)科技资源调查采用普查方法。建立周期性科技资源普查制度,每10年对全社会科技人员、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一次普查,其他年份以普查资料为基础搜集相关资料推算科技资源数据,并以普查资料为基础开展其他科技统计项目的抽样调查。可喜的是按此思路,我国在2000年进行了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科技投入调查以重点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的办法。对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活动投入建立年报制度,进行全面调查;对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农业、医疗等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调查,建立年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调查;对上述行业的小型企业和其他行业的科技活动投入每5年进行一次抽样调查,计算投入变量系数,用于测算全社会的科技投入总量。(3)科技产出调查中,技术创新统计采用重点调查方法,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调查制度,在现有的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基础上,相应的增加一些指标和问卷调查的内容;依据现行的工业企业统计年报和科技统计年报资料,按照高技术行业分类标准,测算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以现行的专利授权量统计为抽样框,进行专利实施率抽样调查;科技文献统计、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国际技术收支统计,分别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业务资料进行测算:全社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据相关的统计调查资料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测算。
由谁统计——科技统计工作体系
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上的差异,统计体制上也有较大的差别,当然包括科技统计体制。许多国家的政府统计部门只负责R&D调查和技术创新调查,其他科技统计项目分别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管理体制及统计信息需求上,比起市场经济国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信息需求的多层次性,从中央到乡镇各级政府都有经济管理职能,都需要统计信息;二是部门信息需求,各部门都有经济管理职能,都有相应的统计信息需求;三是微观信息需求,这与我国的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密切相关。这一特点也体现在科技管理和科技统计体制上。
我国的科技统计工作体系,必须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在科技统计经费和工作分工上,实行多渠道筹措、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的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大体上可按下面的思路分工:(1)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负责整个科技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科技统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各部门的科技统计工作职能与分工,颁布科技统计调查规范和标准,审查批准各部门的科技统计调查项目,负责汇总、审定和公布全社会科技统计数据。(2)科技资源普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牵头会同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国防科工委等部门组织实施。(3)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防科技系统的科技活动分别由各级科技、教育和国防科工部门负责统计,报送给同级政府统计部门;企业和其他行业的科技活动调查由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综合全社会科技统计数据。(4)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调查、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全社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测算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组织实施;专利统计、科技文献统计、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国际技术收支统计等工作,分别由专利、科技、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负责,报送给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科技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府统计部门要强化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增加对科技统计的经费投入;搞好科技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科技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基层科技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基层科技项目统计台账;围绕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这一主题,开展科技统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加强科技统计领域的国际合作,努力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1. 精心组织实施
·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原则
·科学选取指标、设计调查表,统一布置
2. 认真审核检查
·是最关键的环节,是数据质量的保证,是数据可信度的检验
·审核—误差分析—评估
3. 及时整理加工
·提取有效数据
·公布数据结果
·基本分析评价
4. 提供优质服务
·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为研究者分析问题提供翔实资料
·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
5. 几点要求和希望
·实现科技统计工作重心的转变
二个转变:“做”→“管”
“面”→“点+面”
·科技统计要与管理工作密切结合
着重抓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是对热点问题提供有效的统计数据支撑;
二是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建立开发区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规范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
四是提供多层次、多侧面的统计产品。
国外科技统计活动的模式及其特点[7]
由于科技活动往往是和特定的区域以及具体的内容相联系的,因此,国外科技统计活动按照统计主体和统计对象范围不同,主要分为国际联合统计组织与国家统计体系两种运行模式。
(1)国际组织的科技统计。早期工业化国家对科技活动的统计和科技统计的研究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他们的科技统计活动逐渐在国际上扩展开来,国际组织成为科技统计活动得以广泛展开和深入合作最主要的平台。
在众多国际机构中从事的科技统计及科技指标方面的研究中,影响最大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科技统计。
OECD和UNESCO的科技统计:
1961年,包括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正式成立。OECD在制定科技统计标准和规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自1963年以来,OECD相继编撰并正式推出了5本手册,按出版时间顺序依次是《弗拉斯卡蒂手册》、((TBP手册》、《奥斯陆手册》、《专利手册》以及《科技人力资源手册》,统称为《弗拉斯卡蒂系列手册》。这些手册涉及科技统计的广泛领域。从功能上看,《弗拉斯卡蒂手册》和《奥斯陆手册》主要是为统计调查而制定的,而其他3本手册则是为从其他已有数据资源获取数据而制定的。
1963年6月,就R&D统计指标的定义和测度方法,公布了《研究与发展(R&D)调查的推荐标准与规范》,即人们熟知的《研究与发展调查手册》的第一个正式文本。该手册2002年已完成了第六版的修订。1990年正式出版的(TBP手册》,也就是《技术国际收支手册》的全称是《收集和说明技术国际收支数据的标准方法建议》,提出了对技术国际收支(TBP)数据进行调查和收集的标准和规范。《奥斯陆手册》即《技术创新手册》,1992年正式出版。手册从统计的角度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进行了界定,为制造业领域的技术创新统计制定了技术规范。1994年公开发行的《专利手册》,阐述了专利作为科技指标的统计方法及价值。1995年正式出版的《堪培拉手册》即《科技人力资源手册》,为测度和分析科技人力资源提供了标准和规范。
OECD对成员国进行R&D调查。该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初向成员国发调查表,各成员国填好后,可以通过邮寄或E—mail向OECD传送数据。调查的内容主要有:R&D支出和R&D人员总量及其分类数据、政府R&D预算拨款、技术国际收支等。《工业研究与发展》包括有OECDl5个最大的R&D投入国家企业部门的R&D经费按行业分布的详细数据,以及7个经济发达国家的R&D研究人员的详细数据。
同时,他们进行了科技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大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OECD或其他国际机构从成员国收集的数据,其内容主要有R&D数据、技术收支数据和专利数据、技术创新数据库;第二类数据库所保存的是科技指标或经济分析指标的数据。OECD的这些数据库是相互独立的,而且也是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建立和维护的。而且,OECD也将科技统计数据以书面和电子版本形式进行出版。出版物包括每两年出版一本,刊登有29个成员国的R&D、科技活动产出、专利申请和技术国际收支数据的《基本数据的基本科技统计数据(BSTS)》以及每年出版两次(分别于6月与12月),刊登了29个成员国投入R&D的资源及产出指标,即R&D、专利、技术国际收支、R&D密集产业外贸方面的指标,和用于计算这些指标的经济指标数据的《主要科技指标(MSTI)》。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1965年起组织对科学技术活动、特别是R&D数据的系统收集、分析、发表及标准化工作;1978年通过了《关于科学技术统计国际标准化的建议》之后,又于1984年发布了《科学技术活动统计手册》。UNESCO在上述文件中提出了“科学技术活动”的概念,并将科技活动划分为研究与发展(R&D)、科技教育与培训和科技服务三个组成部分。UNESCO在科技指标工作上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较早注意到科技统计与一般社会经济统计的协调。每年都出版的《UNESCO统计年鉴》中发布世界各国的主要科技指标数据。1999年成立的联合国教科文统计研究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的唯一研究机构,执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中心功能,业务覆盖教科文组织的所有业务部门。研究所的业务范围比以前的统计处更广泛,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优势领域的国际数据库维护、成员国的统计能力建设与政策相关的指标方法研究、数据分析及其推广应用,这也进一步推动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科技统计活动。
这两个国际组织的科技统计机构除通过收集其部分成员国的科技统计数据外,事实上还起到为科技统计工作提供规范的作用,从而在大的方面规定着国家科技统计的主要指标和工作。
特定地区、领域国际组织的科技统计:
除OECD和UNESCO以外,还有一些将研究对象集中于特定地区的组织。欧盟统计局(Eurostat)(欧盟委员会的统计机关)主要面向目前组成欧盟的25个国家,并且与OECD在科学技术指标的概念和定义的发展问题上紧密合作。
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工业科学技术工作组,东南亚联盟(ASEAN)以及南美洲科学技术指标网(RICYT)(面向美洲间科学、技术和创新指标体系),服务于亚太地区、东南亚和拉丁美洲国家。还有一些从事科技指标及其应用研究的非政府地区间组织,如中东欧创新政策研究和教育中心(CIPRE)等。
同时,某些组织在特定领域从事科技统计活动。一些科学指标与发展问题相关,尤其是与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传播相关。与之相关的组织有国际电信联盟(ITU),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UNCTAD)和联合国的地区机构,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UNECA)以及联合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经济委员会(UNECLAC)。
(2)国家科技统计模式及特点。用定量方法和手段了解本国的科技资源和科技发展状况,研讨科技政策的得失,调整和颁布新的科技政策,成为新时期各国推动本国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各个国家的政府部门逐步成为科技统计信息的主要需求方,同时他们通过自己的统计系统对科技数据进行调查和统计,从而也成为科技统计信息的主要供给方。
从国家科技统计机构来看,各国因为科技统计体系不同而有所区别。目前,世界各国的科技统计体系各有特点,主要分为分散型和集中型两大类型。集中型统计体系的国家以加拿大和法国为代表,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则是分散型的。集中型的统计体系下,国家统计局承担着绝大多数的统计任务,科技统计也由国家统计局统计并最终进行公布。分散型的统计体系下,科技统计往往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的科学管理研究机构来具体实施。
尽管各个国家在统计体系结构、政府作用方面以及其他很多方面都有不同的地方,但他们在科技统计方面都或多或少面临相同的问题,即怎样通过统计说明科学与技术促进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只有把科技统计数据进行国际比较,才能够真正了解本国科技政策的效率,满足国家科技宏观管理决策的需要。因而,虽然各国的国家科技统计工作体系各有不同,但他们所使用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则以OECD等国际组织为平台,具有一定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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