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0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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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峰會(Busines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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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峰會是二十國集團工商界活動(B20)是在各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應運而生的。成立於2010年。目前已發展為G20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國工商界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推動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平臺。
B20峰會是商業組織間的非正式溝通網路,由全球領先企業的CEO和董事長以及國際組織的專家組成,旨在保持20國集團政府、工商界以及相關國際機構之間持續的對話。B20參會者共同商討並產生提案最終會提交給參加G20峰會的領導人參考。在B20峰會上,也會有特別的環節邀請G20領導人共同交流和探討B20工作組提交的建議。
B20峰會與當年的G20峰會同期舉行,為G20領導人建言獻策。B20已成為私營部門和工商界參與G20議程的重要途徑。
B20峰會的使命是代表工商界為G20出台全球增長對策和全球治理方案建言獻策,以舉辦議題工作組會議和峰會為主要內容開展年度工作,形成並向G20峰會提交政策建議報告,為促進全球經濟強勁、平衡、可持續增長作出貢獻。
歷年來,B20討論內容與G20峰會主題議題高度契合,涵蓋金融體系改革、貿易、投資、能源、基礎設施、就業、反腐敗等全球經濟發展熱點問題。
自創立以來,B20的議題越來越聚焦,討論也越來越深入,其提出的建議是經過全球商界精英反覆磋商、提煉出的優先選項,往往切中時弊,在提振經濟發展中貢獻巨大,這也使得B20的影響力不斷提升。
多位G20領導人出席歷屆B20峰會,並就工商界政策建議與B20代表進行對話交流。自2010年起,B20累計向G20峰會提交了逾400條政策建議,受到G20領導人高度重視,部分建議已被列入歷屆G20峰會公報。
2010年6月 加拿大
B20會議始於2010年6月,時任G20主席國的加拿大政府邀請各國主要工商界代表共同商議如何應對金融危機和實現世界經濟複蘇。
2010年11月 南韓
當年11月,第二屆B20會議在南韓G20領導人峰會期間舉行並提出了 B20的機制化建議。此後,B20會議每年一屆,在G20輪值主席國與領導人峰會同時或錯時舉行。會議參加者包括二十國集團知名跨國企業負責人,國際和地區主要商協會領袖,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合組織等重要國際機構負責人,以及世界經濟論壇、麥肯錫咨詢公司等智庫代表等旨在保持20國集團政府、工商界以及相關國際機構之間持續的對話。
2011年11月 法國
本次工商峰會(B20)是在歐元區債務危機愈演愈烈、美國經濟二次探底,世界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均遇到困難和瓶頸的大背景下召開的,所做的經濟決策對世界經濟的走向意義深遠。
2012年6月 墨西哥
本屆B20峰會設八個工作組,主題分別為糧食安全、綠色增長、就業、提高透明度與反腐敗、貿易與投資、ICT與創新、普惠金融和推介與影響。
2013年9月 俄羅斯
此次B20峰會回顧了本屆B20峰會的主要成果,探討了B20機制未來工作重點,並討論瞭如何在B20框架下加強金磚國家工商界合作等議題。會議還修訂了B20與G20領導人對話會的聲明文本。
2014年7月 澳大利亞
此次B20峰會的主題是發展一套清晰的推動全球經濟增長的體系和創造就業機會。大會主推的4個重點議題包括推進實施和批准WTO巴釐島協議、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全球價值鏈以及特惠貿易協定。大會將關註的領域包括投資和基礎建設、貿易、人力資本及金融系統等。
2015年11月 土耳其
此次峰會主題涉及促進發展與就業、推進國際間經濟交流合作,支持全球經濟複蘇和穩健增長,同時設有世界中小企業論壇說明會、全球治理方案規劃主題研討等會議,以及基礎設施、就業、金融、反腐敗、生物經濟和可持續增長、貿易、中小企業和創業、能源、農業經濟、數字經濟、稅收、商業包容性、東南歐經濟等13個主題工作組會議。峰會針對各工作組的核心政策建議開展廣泛討論,發佈年度《B20致G20領導人政策建議報告》,並正式提交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
2016年9月 中國
在世界經濟艱難複蘇的關鍵時刻,中國“接棒”2016年B20主辦權,並於2016年1月26日舉辦了B20啟動儀式。呼應G20峰會主題,2016年B20設置了金融促增長、貿易投資、基礎設施、中小企業發展、就業和反腐敗六大議題,並相應成立了由全球533位工商企業、商協會、國際機構和智庫代表組成的5個議題工作組,併發布了2016年《B20政策建議報告》。報告提出了4個方面、20項政策建議,在9月初的B20峰會上正式向G20領導人峰會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