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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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工作制是一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作制度,指的是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時(或不到),總計工作10小時以上,並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代表著中國互聯網企業盛行的加班文化。
2019年3月27日,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在GitHub上傳開。程式員們揭露“996ICU”互聯網公司,抵制互聯網公司的996工作制度。
2019年4月11日,人民日報針對“996工作制”發表評論員文章《強制加班不應成為企業文化》 ;2019年4月12日,阿裡巴巴通過其官方微信號上分享了馬雲有關996的一些觀點,當天下午馬雲再度回應稱“任何公司不應該,也不能強制員工996”。
2016年10月,互聯網公司58同城被曝出實行全員“996”工作制度,公司CEO也因此受到員工聲討。彼時,58同城所提出的“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時間從早9點到晚9點,一周上6天班,且沒有補貼或者加班費,也不允許請假。此後,58方面回應稱,所謂“996”只是常規性動員,並非強制性要求,其目的是為了應對9、10月業務量較大的工作需求。
996工作制加班現象[1]
不加班就完不成績效 任務壓頂員工主動加班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在互聯網行業,員工普遍一天工作時間在10小時左右,軟體開發等核心部門加班最為嚴重,“996”或者“10、10、6”是家常便飯,遇到新項目上線、系統更新等狀況,更需要泡在公司。
還有員工表示,公司雖然不強制下班時間,也不強制打卡,但會為員工背上嚴重的KPI(業績考核)負擔。
某大型互聯網公司的軟體工程師表示,大多數時候是壓力太大、工作任務多所致,“事情太多做不完,不加班就完不成績效”。
還有員工表示,“基本上正常上班時間,活肯定是做不完的。根本不用打卡,大家都很拼命。”
餐補車補變相鼓勵加班
有些公司不要求加班,但會變相鼓勵加班。比如,一些公司會提供“餐補”,如果加班到9點,公司發放15元的夜宵餐補;還有的公司提供“調休”,如果加班到比較晚,或者周末加了班,可以選擇一天補休。
還有的員工表示,公司以“福利”的形式變相鼓勵加班。比如將免費晚餐的時間安排到7點,這就在無形中推遲了晚餐時間、延長了下午的工作時間;還有的公司開通快車企業賬戶,在晚上9點半之後用該賬戶打車且出發地是公司,才可以享受免費打車服務,這樣就變相鼓勵了員工加班。
加班客觀降低時薪
據調查,絕大多數公司都沒有“加班費”一說。這就代表著員工每天工作10小時乃至12小時,如果其工資不變,其時薪就會隨著工作時間的延長而減少。根據BOSS直聘的數據,去年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等多個城市的互聯網行業員工,其平均薪資都過萬。
假如某月薪1.5萬元的員工,按照22天工作制來說,日薪為681元,按照8小時工作制,其時薪是85元;然而按照12小時工作制,其時薪為56元。如果每周工作6天,每月工作26天,其日薪就是576元,“996”工作制下,其時薪就是48元,比正點下班的員工的85元時薪少了近一半。
996工作制出現的原因[2]
著名經濟學家薛兆豐就曾在自己的作品中說:“讓你加班的並不是你的老闆,而是其他工作者願意那樣做”。的確,這也是一個不爭的殘酷現實。
某一企業家就曾說:“與流水線工人談話,只要告訴他們月底能夠拿到多少錢就行;與中層管理者談話,要更多地談及他們在季度中的獎勵問題…”於個人而言,這應該就是人們拼命加班的原因。
在幾乎同等的起跑線上,只有給自己“加班”,才能領到更多的收入,否則工作的意義何在?難道掙更多的錢不就是為了讓生活變得更好嗎?
企業之間也有自己的起跑線,為獲得更大的收益,資本又在其中作梗,人們都不得不淪為資本的奴隸,最大程度地獲取收益,從而衍生出了996工作制。
據葉杜二氏法則的描述,壓力和業績是倒U型的關係,適度的壓力會讓業績處在頂峰狀態,而過小或過大的壓力則會大大地折扣工作效率。無論是對於個人還是企業,共同的目的就是掙更多的錢。但個人沒有看到的另一個點就是,企業不僅僅從產品上獲得收益,還要從他們的身上榨取一定的好處。
996工作制的危害[3]
對勞動者
第一,侵害個人健康。長時間的工作會顯著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早就是眾人皆知的醫學常識。2015年發表在全球最權威醫學雜誌《柳葉刀》的一篇論文,對來自歐洲、美國、澳大利亞50萬人以上樣本進行的研究就發現,與每周工作35—40小時以內的人相比,每周工作超過55小時的人,冠心病的發病風險平均要高出13%,中風的風險平均高出33%!還有大量的證據表明,過勞會擴大“睡眠赤字”,增加對咖啡因、酒精和不健康食品的依賴,提高患2型糖尿病的概率。
第二,侵蝕工作效率。有研究表明,將周工作時間從40小時增加到60小時,儘管時間增加了50%,實際的工作量最多只能多出25—30%。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一天工作中的第二到第六個小時之間會出現效率的最高峰,此後工作效率會隨時間延長而遞減。《哈佛商業評論》曾有文章指出:“繼續過度工作,你將不斷犯本來可以避免的錯誤……不會產生更多的收益”。當人感到精疲力盡時,人際溝通、做出判斷、理解他人以及管理情緒的能力都會大幅度地下降。腦科學研究提供瞭解釋,休息不足導致大腦中的海馬體縮小,後者是掌管學習、記憶和情感功能的。
第三,侵占合法收入。大量被忽悠、被逼迫加班的群體,是拿不到勞動法所規定工作日不低於150%、休息日不低於200%、法定休假日不低於300%的加班報酬的。全國總工會組織開展的第八次中國職工狀況調查顯示,按勞動法規定足額拿到加班費、或者按加班時間安排相當時間倒休的職工,占比僅為44%。考慮到全總調查的樣本以相對規範的企業為主,對於全部企業來說,這個比例有一定程度的高估。更有甚者,因為是“自願加班”,或者是由於“規定動作”沒有完成而加班,所以相當多的人加班是沒有一分錢報酬的。
對社會
一是破壞家庭和諧。如果一個人每天12小時工作,2—3小時通勤,8小時睡眠,那麼就只剩1—2小時和家人一起早餐和晚餐的時間了。要是再多加一會兒班,或者有應酬,再或者遇到交通嚴重擁堵的情況,就顧不上和家人交流了,更別提分擔家務了。長期過勞的人,精神壓力大、健康亮紅燈、脾氣比較急。既承擔了絕大部分家務、又要忙於自身工作的其他家庭成員,難免有情緒、有怨氣、有牢騷。日積月累,家庭分工的結構性失衡就有可能造成不和諧。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不和諧,社會難和諧。
二是影響下一代成長。人們常說,兒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我們總體上解決了兒童最基本的健康營養、義務教育等問題,但在兒童社會情感的培養上卻不進而退,根子在家庭、在親子互動的缺失。如果爸爸一天到晚忙得只能是“生物學父親”,爸媽只是“周末夫妻”、“周末父母”,自己是半個“留守兒童”或者事實上無人照料的“困境兒童”,如何實現家庭的希望?如何擔得起國家和民族的未來?
三是加劇不平等。超長時間的加班背後,是互聯網行業殘酷的法則——贏者通吃。第一個突破了難題的企業,會拿到豐厚的超額利潤。行業老大吃肉,其他人只能啃骨頭、喝湯,甚至被排擠出局。極少數成功者被奉為神明的背後,是無數人的徒勞無功與折戟沉沙。企業間的差距被過分拉大,意味著員工之間收入的差距也被過分拉大。即便加再多的班,大量的奮鬥者也不能獲得與付出相匹配的收益,勞動、研發創新等要素不能按貢獻參與分配,收入分配就是嚴重不公的。
四是架空法律。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是中國的重要方略,守法是社會的底線。如果996是勞動者真正自願的、是足額支付加班報酬或安排補休的、是有工會在背後撐腰的,不會有那麼多人反對。恰是被逼無奈的、雇主不履行法定義務的、沒有維權機制的996才是被大家所詬病的。因為你有情懷、你會忽悠、你是大咖,法律就對你不適用?果真如此,法律成了擺設,法治被叢林法則替代,底線被突破了,潘多拉的魔盒就被打開了。
如何應對996工作制[4]
1、俗話說的好,先禮後兵,遇見不講理的事兒了,咱們要先講道理,找機會直接向你認識的最高級別領導反映,最好是CEO,公司級別一層壓一層,如果你是底層員工,反應給直系領導是沒有多少用的,直系領導往上反映,力度可能會越來越輕,很大可能性反應到一半就沒了音訊。
2、如果這樣禮貌的溝通不管用,那麼就要考慮下自身因素允不允許請假休息,如果手上的票子還夠過活,並且還可以維持一段時間,那麼我們可以尋找正當的理由申請休假,更甚者可以選擇離職,這隻是相對而言,因人而異。
3、離職或請假都不可取那麼我們就要開始行動起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不要怕惹事,我們可以巧妙的將這樣的事情透露給一些媒體,讓你的聲音可以傳達給更多的人,迫於壓力公司應該會相應的改變一下政策,最次最次也會避開風頭,給予你一段時間的緩衝。
4、如果媒體曝光也不管用,那麼就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了,聯名寫信上報相關機關進行處理,如能力關係有限,求媒體幫幫忙也是可取的。
1、切勿因長期積攢下來的壓力做出過分的不正當行為,對於不公正的行為,我們也要以正當的做法和態度去處理。
2、身體是自己,自己不重視沒人替你重視,如果實在扛不住,大不了離職走人。
3、為自身考慮舉報或曝光信息時,儘量採取匿名的形式,儘量不透露自己的真實信息,以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996工作制相關法律規定[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簡稱《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規定: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十二章第九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勞動法》第十二章第九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
996工作制相關評價[1]
律師解讀
即使給加班費勞動者也須自願 “996”工作制違反法律規定
上海瀾亭律師事務所張耀律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根據《勞動法》規定,按照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計算,早上9點上班,一般中午休息1小時,員工下班時間應為18點;若晚餐休息時間按1小時計算,19點到21點的時間即為當日的加班時間。
這麼算下來,按“996”工作的員工在周一至周六每天均需加班2小時,與“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的法律規定明顯不符。也就是說,若公司強制實行“996”工作制度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對於違反法律規定強制要求的加班,勞動者有權拒絕。
加班須付加班費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餘超律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根據法律,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延長工作時間需要與勞動者協商,最多每天不能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且加班必須要支付加班費,平日加班為工資的150%,休息日加班為工資的200%。若公司隨意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安排周末加班,以及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報酬,那麼就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員工主動加班無需支付加班費
張耀律師還表示,若是單位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加班,單位應當根據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或予以調休;但若員工出於自願加班的,不屬於法律意義的加班,單位也無需支付加班費。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也表示,如果員工主動加班,那就談不上違法了,“所以只能是口頭鼓勵,決定權還在員工,企業如果決定就是違法了”。
是否付加班費都應遵守工時制度
如果企業利用“鼓勵”的模式變相強制要求員工加班,比如公司因員工拒絕加班而對員工降職、降薪、處罰、辭退的,員工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公司不可以因為u2018996u2019解雇不配合的員工,如果公司因此而解雇員工,那麼就是違法的、無效的。這個與是否支付加班費無關,因為不論是否支付加班費,都要遵守勞動法中的工時制度。如果員工因此被解雇,這種通知是無效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認定通知無效。”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盤和林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在員工存在超時加班的情況下,即使是員工樂意自願的,企業仍然會存在一定的用工風險,包括勞動監察檢查的風險、被通報批評和被罰款的風險、被舉報的風險及仲裁和訴訟的風險。(記者 溫婧)
老闆聲音
董明珠:“996工作制”絕對不可行 建議允許企業彈性放假
2022年3月8日,全國人大代表董明珠建議,對“996”工作制開展公益訴訟。檢察機關應充分發揮各項職能,最大限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董明珠表示,“有些崗位由於工作性質的原因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企業置員工的身體、心理健康於不顧,這是絕對不可行的。”
2019年4月11日,阿裡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說,“能做u2018996u2019是一種巨大的福氣”,你不付出超越別人的努力和時間,你怎麼能夠實現你想要的成功?
12日下午,馬雲再次在微博上公開談及“996”,他說,“任何公司不應該,也不能強制員工u2018996u2019”,阿裡巴巴從來也都提倡,“但是年輕人自己要明白,幸福是奮鬥出來的!不為u2018996u2019辯護,但向奮鬥者致敬!”
14日中午,馬雲第三次談及“996”,稱自己前幾天在公司內部關於“996”的觀點,批評聲源源不斷;但是“我們缺的是實話、真話、讓人思考的話”。馬雲還說,為加班工資而“996”的人是很難持久的。
12日晚間,京東董事長兼CEO劉強東也在自己的朋友圈談到“996”話題。他回憶了自己的創業史,並提到“京東永遠不會強制員工u2018995u2019或者u2018996u2019,但是每一個京東人都必須具備拼搏精神!”他說,自己是“8116+8”(周一到周六,早8點工作到晚11點,周日工作8個小時,每個月休假兩天,每年也會休一次長假),享受工作的快感,並願找到一起為理想拼搏的兄弟。
專家看法
為何互聯網大佬紛紛在這個節點公開表達對“996”這種精神的支持?互聯網觀察家葛甲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大佬們力推且自認為政治正確的u2018996u2019,只能證明互聯網行業的高利潤率盛宴已經接近尾聲,他們已經越來越難從用戶那裡獲得高額利潤了。但是高增長還得繼續否則股價會不好看,於是只好把目標投向了員工身上,敦促他們接受u2018996u2019以便企業產出更高的效益。把這次的互聯網大佬對u2018996u2019的集體力捧,稱之為互聯網行業告別黃金時代的最後呼喊,是恰如其分的。”
也有人認為,這是對不具備奮鬥精神員工的變相裁員,互聯網評論家闌夕表示,“在一個公司裡面,非常上進的人一般不會在這個時候辭職,但是那些平時就比較懈怠的人可能就受不了要辭職,企業就能比較雞賊地達到自己的目的:不用付出額外成本地來裁掉一批員工,重新整合公司的戰鬥力。”
相關評論
崇尚奮鬥不等於強制“996”
昨日(14日),《人民日報》也對“996”話題發表評論。評論稱,強制推行“996”,不僅解決不了企業管理中“委托-代理”難題,也會助長“磨洋工”的頑疾。從企業家和創業者的角度來看,他們身上的極限奮鬥精神是可貴的,但要考慮到普通員工的位置不同,強制灌輸“996”的加班文化,不僅體現了企業管理者的傲慢,也不實際、不公平。
事實上,這涉及到企業管理的核心問題:如何才能最大限度激勵員工的積極性?把加班長短作為激勵手段,這肯定是最簡便易行的方法,但顯然不是最有效的方法。“996”引發的討論,是一個反思互聯網企業文化和管理機制的契機。
評論還表示,沒有人不懂“不勞無獲”的道理,但崇尚奮鬥、崇尚勞動不等於強制加班。苦幹是奮鬥,巧幹也是奮鬥;延長工時是奮鬥,提高效率也是奮鬥。因此,不能給反對“996”的員工貼上“混日子”“不奮鬥”的道德標簽,而應該正視他們的真實訴求。
很多老闆眼裡只有錢 , 員工當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