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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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寬度(Financial Bread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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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寬度是指金融媒介能夠將居民儲蓄的資金投入到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的渠道寬度。它主要用於衡量金融業發展的程度,即一國金融產品的豐富程度、金融工具的創新力度等。
金融寬度的特征[1]
1、間接融資比重過高,直接融資發展緩慢。如2004年國內金融機構新增本外幣貸款2.41萬億元人民幣,占整個國內金融市場融資總量的83%,而同期國債、股票、企業債券等直接融資的新增規模只占融資總量的17%。
2、金融工具結構不合理。金融工具單一,以銀行存款為主。如2004年股票占居民金融資產的比重下降至5.9%,國債占居民金融資產的比重維持在5%~6%之間。居民金融資產結構持續呈存款化趨勢。而美國1994年年底個人直接持有的金融資產中,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只占27.2%,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占67.9%,其他占4.9%。
3、貨幣市場工具相對短缺。特別是商業票據和短期債券的發行量很小。
4、股票結構存在嚴重問題。能夠上市發行股票的公司比重較小,上市公司所屬行業相對集中在傳統產業,流通股本占總股本的比重過低。
5、債券結構很不合理。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比例過高,如2001年二者合計占到債券總額的98%以上。商業性金融債券1998年後停發;企業長期債券長期以來所占比例一直很低,2001年僅占1.93%地方政府債券缺位。
金融寬度的重要性[2]
第一,金融發展能夠促進經濟增長(見Levine(2005)的綜述),同時金融發展也能夠緩解貧困(Becketal,forthcoming)。Evans和Jovanovic(1989)研究發現大多數自我創業者的創業資本不足,面臨流動性約束。窮困的人和財產少的企業家往往缺乏抵押品、信貸記錄和“關係”,金融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和高交易成本對她們的融資很不利。如果不能拓寬融資途徑,流動性約束的存在使她們很難為高收益的項目融得資金,從而降低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對經濟增長和緩解貧困產生了負面影響。
第二,金融發展促進經濟增長的渠道之一是新企業的進入(Klapperetal2004)和熊彼特式的“創造性破壞”的過程,暗含於這個過程之中的是新進入者能夠獲得必要的金融服務。對大部分新進入者來說,金融可得性非常重要,它能幫助富人和既得利益集團之外的人把握機會,同樣,它也能夠促進民主和維持自由的市場經濟(Rajan和Zingales,2003)。
第三,從社會和政治的視角來看,人們越來越將金融可得性看成是人類的一種基本需要,如飲水、醫療和教育一樣。人類有使用金融服務的權利越來越成為一種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