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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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FTA / Free Trade Zone,F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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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定於國際協議的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通過達成某種協定或條約取消相互之間的關稅和與關稅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的國際經濟一體化組織。它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自由貿易區的局限在於,它會導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稅。如果沒有其他措施作為補充,第三國很可能將貨物先運進一體化組織中實行較低關稅或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然後再將貨物轉運到實行高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貿易區組織均制訂“原產地原則”,規定只有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的“原產地產品”才享受成員國之間給予的自由貿易待遇。理論上,凡是製成品在成員國境內生產的價值額占到產品價值總額的50%以上時,該產品應視為原產地產品。一般而言,第三國進口品越是與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生產的產品相競爭,對成員國境內生產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產地原則的涵義表明瞭自由貿易區對非成員國的某種排他性。現實中比較典型的自由貿易區是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
目前這種區域性安排不僅包括貨物貿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務貿易、投資、政府採購、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化等更多領域的相互承諾,是一個國家實施多雙邊合作戰略的手段。主要依據:
張克寧(商務部國際司司長):我想對自由貿易區的概念做一個澄清。所謂自由貿易區,不是指在國內某個城市划出一塊土地,建立起的類似於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的實行特殊經貿政策的園區,而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通過簽署協定,在WTO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絕大部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在服務業領域改善市場準入條件,實現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從而形成涵蓋所有成員全部關稅領土的“大區”。
2、界定於對外貿易的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
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是指在主權國家或地區的關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區域,准許外國商品豁免關稅自由進出。實質上是採取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狹義僅指提供區內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貨物的進口豁免關稅的地區,類似於出口加工區。廣義還包括自由港和轉口貿易區。
經濟區域,區內允許外國船舶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也是自由港的進一步延伸,是一個國家對外開放的一種特殊的功能區域。主要依據:
1、1973年國際海關理事會簽訂的《京都公約》),將自由貿易區定義為:“指一國的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就進口關稅及其他各稅而言,被認為在關境以外,並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
2、美國關稅委員會給“自由貿易區”下的定義是:自由貿易區對用於再出口的商品在豁免關稅方面有別於一般關稅地區是一個只要進口商品不流入國內市場可免課關稅的獨立封鎖地區。
自由貿易區按類型分為:商業自由區和工業自由區。前者不允許貨物的拆包零售和加工製造;後者允許免稅進口原料、元件和輔料,並指定加工作業區加工製造。貿易性是自由貿易區的鮮明特點。為充分利用其位於或鄰近國際貿易地區通道的優勢,發展轉口貿易,規定只要是主權國家允許進出口的商品,均可進入區內,並可免交關稅,也不必辦理海關手續;商品進區後,可儲存、拆散、分級、分類、重新包裝、重新標簽、與外國或國內商品混合和再出口等。除對這類商品進入所在國其它地區限制較嚴外,對進出自由港區的活動不加限制。
自由貿易區是自由港發展而來的,通常設在港口的港區或鄰近港口的地區,尤以經濟發達國家居多,如美國有對外貿易區92個。早在50年代初,美國就明確提出:可在自由貿易區發展以出口加工為主要目標的製造業。60年代後期,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利用這一形式,並將它建成為特殊的工業區,逐步發展成為出口加工區。8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的自由貿易區積極向高技術、知識和資本密集形發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貿易區”。
- 背景
自由貿易區一般是指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通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在WTO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絕大部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在服務業領域改善市場準入條件,開放投資,促進商品、服務、資本、技術、人員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實現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從而形成涵蓋所有成員的一種特殊的功能區域。
目前世界上並沒有一個國際性的組織,從國際貿易層面研究自由貿易區,並作為自由貿易區之間溝通的橋梁,加強各自由貿易區之間的合作。成立世界自貿區聯合會,旨補充這一角色空缺,加強世界各國自由貿易區的合作。通過為各自由貿易區提供咨詢支持等服務,使得各自由貿易區的信息溝通更加便捷,提高合作效率,加速各國之間的自由貿易,最大程度發揮自由貿易區的作用。
- 世界自由貿區聯合會基本定位
協會名稱:世界自由貿易區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Free Trade Zones)
性質:非營利性組織
會員:1、自由貿易協議組織;2、自由貿易協會組織;3、自由貿易園區;4、自由貿易區服務企業;5、自由貿易區園區企業;6、自由貿易區監管機構
願景:促進世界自由貿易區合作,做自由貿易區的推動者
目標:聯合國經濟社會發展組織特殊咨詢機構
- 世界自由貿易區聯合會作用:
一、可以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作為商品集散中心的地位,進一步擴大地區和國家的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從而提高其在全球貿易中的地位和能級,並且創造更多的外匯收入;
二、可以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作為國際投資中心的地位,利用區內稅收、外匯使用等優惠政策,進一步吸引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與管理經驗;
三、是可以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作為國際物流中心的地位。一般來講,通過在港口、交通樞紐和邊境地區設立自由貿易區,可起到繁榮港口、刺激所在地區和國家交通運輸、物流業發展的作用。
世界自由貿易區聯合會作為國際性的非盈利組織,將充分貫徹自由貿易的精神,促進自由貿易區之間的深度合作,充分挖掘各國自由貿易區的協同效應。並通過對各國自由貿易區的深度研究和交流,發展成為聯合國經濟社會發展組織特殊咨詢機構.
世界貿易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外貿發展機遇和挑戰並存,引進來、“走出去”正面臨新的發展形勢。建立世界自貿區聯合會自由貿區聯合會是適應經濟全球化新趨勢的客觀要求,也是世界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必然選擇。
上海自貿區於2013年8月22日經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於9月29日上午10時正式掛牌。
廣東、福建和天津三大自貿區2015年4月21日同掛牌。[1]
廣東自貿區將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等準入限制,重點在金融、商貿、科技等服務領域取得突破。
福建自貿區將在產業合作、服務貿易、貨物貿易、兩岸便利往來以及兩岸金融合作方面開展一系列深度合作。
在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方面政策取向上,天津自貿區將優化區域內現代服務業、先進位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佈局,鼓勵跨區域兼併重組。
上海自貿區在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上將分兩步走:第一步,建立自由貿易賬戶;第二步才是資本項目可兌換。“現在完成了第一步,正在走向第二步的路上。”
上海自貿區、廣東自貿區、福建自貿區、天津自貿區已成為世界自由貿易區聯合會榮譽會員。
FTA對區域內經濟的影響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指由於區域內成員相互之間取消關稅和貿易數量限制措施之後直接對各成員貿易發展所產生的影響;第二類是指締結FTA之後,由於區域內生產效率提高和資本積累增加,導致各成員經濟增長加快的間接效果。
二者也分別被稱為靜態效果和動態效果。
靜態效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影響是所謂“貿易創造效應”和“貿易轉移效應”。貿易創造效應主要指區域內成員相互之間由於交易成本下降和貿易限制取消,導致本國內高成本產品被區域內其他成員低成本商品所替代以及過去受到對方數量和高關稅限制的本國低成本商品出口擴大,從而給區域內進出口雙方帶來更多貿易機會和經濟利益。“貿易轉移效應”是指原有與區域外國家之間的貿易往來,由於區域內交易成本的降低可能被區域內成員之間的貿易所取代。
動態效果主要包括“市場擴張效應”和“促進競爭效應”。前者是指隨著貿易規模的擴大,將產生生產和流通的規模效益,並帶來產業集聚效果。後者是指隨著區域統一市場的形成,將促進區域內壟斷行業的競爭,提高生產效率。貿易創造效應、市場擴張效應和促進競爭效應會帶來許多正面影響,但是貿易轉移效應也有可能帶來負面影響,原因在於區域內的低效率產品可能會取代非成員的高效率產品。一般來說,需要通過吸收高效率成員和擴大區域覆蓋範圍才有可能防止這一負面影響。
下麵,用表格來比較一下幾種經濟一體化形式的異同:
經濟一體化形式的比較 特點形式 減少彼此間的貿易壁壘 取消彼此間的貿易壁壘 共同的對外貿易壁壘 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 巨集觀經濟政策的協調 由中心機構決定共同的貨幣、財政政策 自由貿易區 有 有 無 無 無 無 關稅同盟 有 有 有 無 無 無 共同市場 有 有 有 有 無 無 經濟聯盟 有 有 有 有 有 無 完全經濟一體化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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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Kane0135,Angle Roh,Q25073,Vulture,Kuxiaoxue,Zfj3000,Cabbage,Dan,Yixi,方小莉,Lin,Niki007,寒曦,刘维燎.評論(共4條)
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同意消除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的國家組合,是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初等形式。現有: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包括美洲34國)、中歐自由貿易區(簡稱CEFTA)、東盟自由貿易區(簡稱AFTA,包括東盟十國)、歐盟與墨西哥自由貿易區、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等。 需嚴格區分開另一種“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即只看中文“自由貿易區”一詞不知指哪種,迄今不少文獻把二者混為一談,該中文詞多義,已產生誤導),它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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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同意消除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的國家組合,是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初等形式。現有: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包括美洲34國)、中歐自由貿易區(簡稱CEFTA)、東盟自由貿易區(簡稱AFTA,包括東盟十國)、歐盟與墨西哥自由貿易區、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等。 需嚴格區分開另一種“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即只看中文“自由貿易區”一詞不知指哪種,迄今不少文獻把二者混為一談,該中文詞多義,已產生誤導),它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