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控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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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控制理論(social control theory),又叫社會鍵理論(social bond theory)、社會聯繫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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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控制理論是二十世紀美國犯罪學三大理論之一,社會控制理論認為犯罪者是社會中的少數,與其解釋人為什麼犯罪的問題,不如解釋人為什麼不犯罪,因此,社會控制理論主要是解釋“人為什麼不犯罪”的理論。
社會控制理論是多人相繼完成的理論,依時間先後主要由亞伯·萊斯的“遏止理論”, 瓦特·雷克利斯(Walter C.Reckless)的“控制理論”(containment theory), 以及特拉維斯·赫胥(Travis Hirschi)的“社會鍵理論”。由於赫胥在學界持續活躍到21世紀初,所以提起社會控制理論時大多是指他的版本。
赫希認為,從根本上講,人都是自私的,是否實施犯罪的決定是人們通過權衡潛在的利益與可能的風險而精心作出的。 因為人類是動物,犯罪是每個人的本能,人人都有犯罪的自然傾向;當把文明的外衣拿掉時,人人都會犯罪。 而大多數人之所以從未犯罪,是因為有外在的社會控制機制將其抑制,這些外在社會控制是諸如學校、家庭、教會等社會力量。
如果一個社會中這種控制機制受到削弱或消失,犯罪就會不受約束地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因此,赫希強調,個人和社會之間聯繫的“ 紐帶” 至為重要,其是正常人格中的一部分,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一種情感,能使青少年增強社會責任感,順從社會傳統規範,具有防止青少年犯罪的作用,也可以解釋人何以不犯罪的問題。 任何人都是潛在的犯罪人,犯罪行為是否發生與個人和社會聯繫的“紐帶”(包括依附、奮鬥目標、參與和信仰)緊密相關。[1]
當社會聯繫的紐帶足夠強大時,個人就無法自由自在地違反規則,從而有助於維持社會控制和遵從;如果社會聯繫的紐帶薄弱時,個人就會無約束地隨意進行犯罪行為,不良行為和越軌就會發生。同時赫希還認為,越軌者往往是自我控制能力低的人,其所以自我控制能力低,則是因為他們的社會化不充分或出了問題。
社會控制理論的主要內容[2]
赫胥在他的著作《犯罪原因》一書中認為,人為什麼會犯罪是不需要解釋的,而人為什麼不犯罪或循規蹈矩、遵紀守法的行為才需要我們去解釋,也就是說,人為什麼不犯罪才是“社會鍵理論”要研究的最大的課題。赫胥在認真研究以後認為,控制人們不犯罪的關鍵要素有四個,它們分別是:附著、奉獻、參與、信仰,即青少年在社會生活過程中所形成的對社會鍵機構感情上的附著、對各類社會傳統活動的奉獻和參與,以及對社會道德規範強烈的認同與信仰。他將此稱之為“社會鍵”。
“社會鍵”在促使人們遵守傳統的道德規範時,具有特殊的影響力;當這四個“社會鍵”受到削弱時,就有導致個體犯罪的可能。他認為,青少年若與社會建立起強有力的“社會鍵”,除非很強的犯罪動機將“社會鍵”打斷,否則他不可能輕易走上犯罪道路;反之,如果一個青少年只與社會建立起很薄弱的“社會鍵”,即使是很微弱的犯罪動機,也可能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
- (1)附著/依戀(Attachment)
赫胥認為.社會鍵起著促使個體對他人或社會鍵機構形成感情上的附著作用,此乃防止個體陷於犯罪最主要的手段。一個青少年如果在感情上越是附著於自己的父母、學校、及某一社會同伴團體.他就越不可能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比如,他會考慮到父母在他成長過程中對他所傾註的感情和心血,從良心和理想方面形成調節行為動機的力量,從而也就降低了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青少年越是附著於自己的同伴團體.他就越不願意失去其所敬佩的朋友、敬愛的老師、期盼的父母,也越會考慮同伴團體朋友們對他行為的意見和建議.這樣的心理活動顯然也會降低其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
- (2)奉獻/追尋(Commitment)
赫胥認為,一個青少年若投入相當的精力和時間去追求較高水平的文化教育並立志謀求高尚的職業,那麼,當他要去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時候,他難免要考慮到違法犯罪行為一旦實施,對他將來的社會生活可能帶來的嚴重影響。因此。“社會鍵理論”指出,一個青少年若能將自己的主要精力奉獻於社會的各類傳統活動,那他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也將隨之降低。
- (3)參與(Involvement)
“社會鍵理論”認為,邪惡產生於懶人之手。一個青少年要是對自己的事業或學業很感興趣,他便會全心全意地奉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去參與這些活動,他的思想和註意力很自然的會集中到學業或工作上去.他當然不可能因此而感到無聊,也不可能有時間到處閑逛游蕩,因此,接觸種種不良社會因素的機會也少,其違法犯罪的可能性當然會因此而大幅度降低。
- (4)信仰(Belief)
對共同的價值體系和道德觀念的認同。赫胥認為,當一個青少年內心深處對社會的道德規範或法律的尊嚴產生疑問時,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就隨之產生。尤其是當一個青少年不尊重或不相信執法機關的力量,同時又整天老想著如何去鑽法律的空子,說明他心理上的迷茫已經存在,其離違法犯罪的泥淖已經不遠了。赫胥在“社會鍵理論”中指出,一個青少年假如對法律或社會道德規範沒有強烈的正義感,或者對是非問題模糊不清,他就不會承認或認識到執法機關、法律規範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所具有約束力。
社會控制理論的應用[3]
根據社會控制理論的核心思想, 立足轉型社會的基本背景,國家公權力對青少年犯罪的引導、預防、處置之道, 以及影響青少年犯罪的諸種社會環境情勢的深入剖析, 發現青少年犯罪不僅是青少年個體問題, 而且是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密切相關的綜合性問題。
- (一)個體身心失衡
1、心理認知失衡
心理認知類似於赫希所所闡述的“ 信仰” 因素, 良好的心理認知(信仰)是社會化過程中內化了健康的價值觀和自我概念, 其會強化個人自我控制力而免於犯罪。 而心理認知失衡主要指青少年容易產生“ 信仰、價值” 危機, 導致個人對社會的強力反叛而犯罪, 包括性格缺陷、隨意盲目、認同失衡等。 青少年處在心理“ 斷乳期” 和行為“ 危險期” , 思想單純, 比較敏感、喜歡模仿、愛冒險等。 受此心理特點影響, 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脆弱, 如果社會化過程中不能塑造良好的價值觀和信仰, 則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同時, 一些青少年具有固執偏激、狹隘自私、輕率魯莽、敏感多疑等性格缺陷,這些性格缺陷是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劑、溶解劑, 因為其防礙和阻斷青少年的健康社會化, 造成青少年的自我控制能力差, 從而導致青少年犯罪的發生。 另外, 青少年團夥性犯罪多發是青少年依附缺乏造成的, 是其選擇犯罪行為來尋求情感依托或實現自我價值的體現。赫希以為依附程度越高, 犯罪行為越少。
而青少年時期是個人心理重構期, 青少年在掙脫父母親人羈絆同時又沒有相應的群體認同滿足可能, 造成“ 依附” 缺乏即心理矛盾和衝突, 以至常常處於精神困惑、矛盾和不可自拔的心理緊張中, 甚至於走入犯罪沼澤。
2、親情滿足失衡
青少年親情滿足失衡引發的犯罪與青少年的家庭密切相關。 家庭是青少年“ 依附” 情感的重要場所, 正如美國社會學家戈夫就指出, “ 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關鍵角色是在對越軌行為研究中最矚目和最經常重覆的發現。”“ 家庭環境對個體的影響是巨大的, 它表現為複雜的社會化過程。”
人的基本技能的掌握、社會規範的接受、生活目標的確定、生活方式的形成以及社會角色的培養, 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 親情滿足失衡主要表現為兩方面, 一方面是由於成長環境的不足如家庭結構缺損而造成青少年親情失落。 很多少年犯來自於缺損或破裂家庭, 其由於得不到應有的親情關愛, 影響了他們的初次社會化。 另一方面是由於家庭教育不當如家庭溺愛或高壓而造成青少年親情缺陷。
父母溺愛、放任青少年的成長或是用高壓手段督促孩子, 都是青少年家庭教育不當的主要表現。 同時社會流動的不合理也造成不少留守兒童和流浪兒童, 該群體由於長期得不到家庭溫暖和正常教育, 甚至因家庭冷漠或常被侮辱而產生心理失衡, 也容易在無良人員的引誘下誤入歧途。
- (二)政府防控缺位
青少年犯罪預防和治理, 是國家進行社會控制、實現社會秩序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國政府對青少年犯罪採用黨委和政府領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綜合治理模式, 這曾經對遏制青少年犯罪起了重大作用。 然而隨著我國進入急劇社會變革的轉型期階段, 這種模式面臨巨大挑戰, 存在著青少年犯罪問題上的政府防控缺位的現象。 即在社會轉型條件下, 由於管理的被動性和制度的滯後性等因素, 政府的社會控制力減弱, 導致國家公權力在面對青少年犯罪時出現缺位現象, 如法律制度缺失、學校教育失當和監督管理乏力等。
1、法律制度缺失
法律是實現社會控制的強有力的手段, 因為“ 作為社會控制的一種高級專門形式的法律秩序, 是建築在政治組織社會的權力或強力之上的。”法律制度的建設至關重要, 其中加強專項立法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最重要的制度措施,因為沒有完善的青少年法律法規體系, 就難以針對各種涉及青少年的事務進行有效快速的處置。
2、學校教育失當
學校教育是國家引導青少年正確社會化、確立主流價值觀的重要手段, 是青少年從家庭走向社會, 順利實現社會化過程的重要環節, 也是“ 依附” 情感得以維繫的重要場所。
3、監督管理乏力
羅斯認為“社會機器經常阻止和改變個體的活動。這種阻止或改變的運行越是平衡, 越是說明社會秩序完備。 所以, 成功的協作意味著高級的社會秩序。”
- (三)社會環境失序
由於我國正處於快速轉型和急劇變遷時期, 原有的社會環境出現一定程度的“解體” ::一方面, 經濟社會發展失去應有的平衡性、傳統道德信仰基本喪失、價值觀和文化取向出現多元化;另一方面, 經濟社會發展還在高速推進、新的社會結構還未穩定, 科技變革導致的傳媒信息泛濫, 個人和社會的思想領域出現一定程度的混亂。 所有的這一切, 勢必造成轉型期社會出現一定程度的社會環境紊亂因素如道德信仰失範和經濟社會發展失衡, 成為滋生青少年犯罪的“ 肥沃土壤” 。
1、道德信仰失範
道德信仰也是達成社會控制的重要手段青少年長期浸淫這種失調的文化傳媒中, 過多攝入其中傳遞的錯誤有害信息, 引起道德信仰失範, 減低自我控制能力, 從而導致各種越軌行為或犯罪行為的發生。
2、經濟社會發展失衡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經濟發展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 也造成了經濟、社會發展失衡問題, 這使部分青少年的社會參與機會相對缺乏, 而參與其對青少年犯罪也有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