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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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融是指基礎類新金融在民生領域的運用主要包括保障房金融、醫療金融、交通金融、汽車金融、旅游金融、教育金融以及建材家裝、家電、婚慶、百貨等消費金融。
民生金融的特點[1]
民生金融在本質內涵上不同於普惠金融,其最終目標是要實現金融普惠,充分凸顯金融的經濟和社會屬性,民生金融的本質是要構建一個以人為本的多樣性金融創新服務體系,它是金融競爭機制和普惠機制的有機統一。
民生金融的服務對象是全體人民群眾及其構成的經濟組織,主要側重於金融服務需求大但相對分散且風險高的弱勢群體。從地域分佈來看,民生金融的服務範圍覆蓋全國,重點是服務缺少金融支持的西部和老少邊窮等不發達地區;從階層結構來看,民生金融的服務對象包括全體大眾,重點要服務經濟發展中處於弱勢地位的中低收人人群。民生金融的服務內容涵蓋改善民生福祉和發展民生經濟的各個領域,不僅包括滿足人民群眾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文娛教以及就業、環保和投資等各方面的多元化需求,而且還包括“三農”、扶貧、小微企業以及應急救災等領域的金融需求。
總體上,從民生金融的本質內涵,以及民生金融的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來看,我們可以判定民生金融具有以下特點:(1)民生金融同時具有兩類屬性,即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2)民生金融的服務範圍涉及面廣,管理流程繁瑣且複雜,服務難度大;(3)民生金融的收益具有很強的外部性,表現為短期收益低而長期收益高,私人收益低而社會收益高;(4)民生金融的經營風險高,總體上由於缺乏有效的風險緩釋機制,可能蘊藏著較大的金融風險。
我國民生金融存在的問題[1]
第一,我國民生金融的融資覆蓋面不廣,在民生改善和民生建設領域仍然存在著較大的融資缺口。以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為例,雖然近年來以城商行為代表的專業化中小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方面表現出較大的發展優勢和增長潛力,但是當中小銀行關係型信貸供給不足時,大型銀行的信貸配給現象十分嚴重。從我國銀行信貸的市場份額來看,占銀行總數不到10 的大型銀行,貸款存量占到市場份額的80 以上,而數量超過90 的中小銀行,其貸款存量的占比不足2O 。反觀企業數量以及對經濟的貢獻度,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占到全國企業總數的99 9/6以上,經濟總量約占全國經濟總量的60 ,就業人數占到全國就業人口的80 9/6左右。但是,由於中小型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歷史短,缺乏足夠的資產擔保,而且治理結構也不夠完善,這些因素都加劇了小微企業與大型銀行之問的信息不對稱,大型銀行為了追求規模效應,更願意為政府部門主導下的大型項目和大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說明,我國當前的銀行業結構和小微企業巨大的融資需求相脫節,大型銀行主導下的信貸歧視和專業化中小銀行的發展滯後,是我國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和供給不匹配的重要原因。當然,由於其他專業化的金融機構和風險投資等機制的缺失,在“三農”和創業等民生領域,也同樣存在著融資缺口較大,民生金融覆蓋面過窄等問題。
第二,我國民生金融的產品多樣性不足,弱勢群體很難通過個性化的產品或工具享受金融普惠帶來的益處。我們認為民生金融不應該僅僅局限於銀行業,民生金融的本質在於建立一個多樣性的金融創新服務體系,因此對於應急救災、醫療衛生和養老保險等領域,保險業的產品創新必不可少。根據我國保監會的統計數據,2011年我國的保險密度為人均1 062元,較上年提高100元,但是存在的問題是保險密度的區域差異非常明顯,中西部地區的保險密度要遠低於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這說明由於缺乏針對性和多樣性的保險產品,我國落後地區的各類群體享受保險服務的程度嚴重偏低。另外,我國總體的保險深度只有3Z,遠遠低於發達國家15 以及全球7 的平均水平,對於金融普惠需求大的落後省份,其保險深度的水平要更低。這些都說明,我國的保險業目前仍然處在低水平發展階段,保險產品側重於以財產保險中的車險和人身保險中的壽險占主導,缺乏具有針對性的、傾向於服務弱勢群體為主的多樣性保險產品。總體來看,由於我國民生金融領域產品的多樣性發展存在不足,導致現有的民生金融服務很難真正滿足特定經濟群體的金融需求。
第三,我國民生金融的創新激勵不夠,相關配套機制的缺失使民生金融的發展處於高風險低收益的微利甚至虧損的境地。由於民生金融具有服務範圍廣、管理流程複雜、風險高和收益低等特點,因此持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是民生金融發展的前提條件和內在要求。但是,從我國民生金融的發展情況來看,由於一方面缺少持續和穩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民生金融的業務扶持,另一方面也缺乏合理有效的風險分擔機制對民生金融的創新激勵,再加上實踐中很難形成一個分工和職責明確的多部門以及多層次的合作平臺,使得金融機構在民生金融領域的產品和服務創新動力不足,更傾向於通過傳統的產品和業務發展模式,為民生領域提供有限的金融服務。以上分析表明,民生金融必須要建立在政府政策扶持和其他相關制度保障的基礎之上,我們認為民生金融的創新發展,不僅需要金融部門自身追求經濟利益的內生激勵,也需要多部門共同協作為其保駕護航的外生激勵,否則民生金融就會陷入創新不足的發展困境之中。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認為制約我國民生金融發展的主要因素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其一是沒有形成統一的經濟和金融發展理念,經濟導向及金融業結構上存在的缺陷,成為制約我國民生金融發展的首要因素;其二是相關部門之間多層次的合作渠道不暢,金融部門缺少探索和研發金融普惠性產品的制度保障,成為制約我國民生金融發展的關鍵環節;其三是金融機構自身服務民生領域的各種創新不足,包括產品、交易技術、組織和市場等創新的停滯不前,成為制約我國民生金融發展的主要障礙;其四是接受民生金融服務的群體分散且缺乏信用自律和有效組織,普遍存在的低信用水平和機會主義行為,成為制約我國民生金融發展的根本原因。
民生金融發展的對策[1]
(一)要形成社會共同關註民生金融發展的統一思想
如果說民生金融派生於民生經濟時代的到來,那麼民生經濟則是中央政府轉變經濟發展理念、持續關註民生改善的產物。長期以來,我國的發展戰略定位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忽視了以人為本的終極目標。由於經濟增長長期游離於民生之外自成體系,導致貧富差距不斷擴大,民眾很難從傳統的發展模式中獲得應有的福利改善。因此,加快民生經濟和民生金融的發展,首先要求中央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為民眾提供高效、公平和均等的公共服務,實現民生改善和包容性增長的有機統一。其次,對於涉及民生改善領域的各級政府部門,應該儘快出台相應的配套政策,包括稅收減免、風險補償、資金匹配等方面,真正落實好中央的惠民政策,為民生金融的發展提供製度保障。再次,金融機構自身要認識到支持和服務民生經濟,既是金融業深入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外在要求,也是金融業適應市場環境變化,積极參与改革和創新發展的內在需要。最後,民生金融的受眾群體同樣應該在民生金融的發展中有所作為,通過嚴於律己的信用提升、組織抱團和集聚等方式,為金融普惠創造條件。
(二)要完善政府部門配套服務民生經濟的保障機制
民生金融的發展離不開各級政府部門的支持和鼓勵,一方面中央層面的政策導向需要依靠各級相關部門認真落實,另一方面民生金融正外部性特點也要求建立相應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因此,各級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與金融機構在改善民生過程中的職責和分工,要通過制訂完備的法律法規,杜絕直接干預民生金融資金的投向和規模,給予民生金融獨立的資金使用決策權,保證民生金融的發展遵循市場化規則和商業化模式。各級部門還應該為民生金融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要註重激勵相容的機制設計,有效落實財政補貼、稅收優惠、風險分擔和信用環境建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搭建一個金融機構和相關部門共同致力於服務民生和改善民生的合作平臺。總之,民生金融的健康發展不是金融部門單方面的事,它也需要有各級政府部門完善的保障機制來保駕護航。
(三)要加快金融機構探索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
民生金融的本質在於創新發展,這是因為民生金融的精髓是金融競爭機制和普惠機制的結合,是金融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的有機統一。由於民生領域的金融服務具有私人收益低而社會收益高的特點,因此只有通過大量的金融創新才能確保在競爭中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通過聲譽提高也獲得社會效益。在實踐中,我們已經開始看到國內的一些金融機構利用產品、組織和市場等方面的創新,在經濟效益和服務民生上獲得雙贏。例如,國開行長期以來立足民生經濟,積極探索服務小微企業的融資模式,發行了國內首批區域集優票據,成為集債券、銀行、政府和企業四位一體的重要的融資工具創新,有效解決了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再比如建設銀行推出創新性金融產品“民本通達”,該產品在設計之初就認識到了民生領域動態化發展的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因人、因時、因需的市場細分。“民本通達”下麵設有“教育惠民”、“醫療健民”、“社保全民”、“環保益民”四個子品牌,分別對應教育、醫療衛生、社保和環保四個民生領域,有針對性地為各層次民生需求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可見,支持和鼓勵民生金融的發展,必須要進一步加快探索服務於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
(四)要提升弱勢群體在民生金融發展中的協同效應
作為享受民生金融服務的經濟主體,特別是處於弱勢地位的行業、企業和個人等,應該在民生金融的活動中化被動為主動,通過自身的信用提升、組織抱團和集聚產生協同效應,從而為民生金融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例如,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尤努斯首創由會員——聯保小組——鄉村中心組成的五人連帶組織模式,通過團體貸款和小組成員連帶擔保責任的融資模式,利用成員之間的團隊精神和相互監督,降低民生金融服務中風險管理的成本,成為金融服務低收入群體的有效模式。此外,我國廣東省也有許多地方的小微企業已經自發地集聚在一起,形成了專業化的生產優勢,例如汕頭谷饒鎮的針織內衣,汕頭和平鎮的音像製品,陽江的刀具,東莞虎門的服裝,中山小欖的五金,中山古鎮的燈飾,佛山石灣和南莊的陶瓷等。這些特定行業的小微企業在空間上的集群,為金融機構發揮專業化優勢,降低信息不對稱,獲得盈利提供了可能,同時也有效改善了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以上分析都表明,處於弱勢地位的群體在民生金融的發展中更應該有所作為,要通過自身的積極努力和團隊合作,為金融普惠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