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知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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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知識管理的概述[1]
政府知識管理是指政府在日益加劇的非連續性、高度不確定性和未來不可預測性的環境下,為適應新的管理形勢和職能變化的需要,在電子政務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知識網路系統,暢通無阻地進行知識收集、組織、運用,不斷地創新知識,並將新知識高效地應用於政府在各個領域的管理活動。
從政府知識管理和電子政府的關係來看,兩者都需要由信息技術構建的知識信息網路系統的支持,都為政府機構改革帶來了契機和動力,要求政府建立扁平化的組織結構,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提高政府服務的品質和效率。兩者的區別在於電子政府建設的重點是傳統政務的電子化和網路化,重點是實現知識信息的交流、共用、創新,強調人在信息技術基礎上的主導作用。
從管理對象來看,政府知識管理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含義。狹義的政府知識管理是指對政府知識本身的管理,即對知識的收集、加工、存儲、傳播、應用、創新的管理。廣義的政府知識管理不僅包括知識本身的管理,還包括與知識有關的各種有形資產和無形資源的管理,涉及組織結構、知識設施、知識活動、國家公務人員、文化氛圍、規章制度等全方位和全過程的管理。
從管理範圍來看,政府知識管理也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含義。狹義政府知識管理是指政府部門內部的知識管理,廣義政府知識管理則是指對政府部門內部和與政府相關的外部的知識管理。
從構成要素來看,政府知識管理以“人”為中心,以知識資源為基礎,以技術為手段,以知識創新為目標,是知識、技術、人、管理的有效統一。它要求把知識、技術、人、管理過程相互密切聯繫起來,形成知識網路,系統化、組織化地識別、獲取、開發、存儲、交流、使用政府知識,實現知識共用和知識創新,並使傳統的政府組織結構發生變化,以應對連續性變化的環境。
從涉及的層次結構來看,政府知識管理可分為三個層次,即巨集觀、中觀、微觀管理。在這三個層次中,巨集觀和中觀知識管理是微觀知識管理的前提,微觀知識管理是巨集觀和中觀知識管理的基礎,不同的管理層次包括不同的內容。
巨集觀層次的政府知識管理是一種戰略性管理,是由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實施,主要通過巨集觀層次的有關政策、法規、條例等進行組織、協調知識資源的管理活動,在維護國家主權和保證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家巨集觀調控目標,使政府知識資源得到最佳配置和有效利用。巨集觀層次的政府知識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從總量和總體結構上組織和協調政府知識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它具有全局性和整體性,要求政府知識資源的開發利用要有統一規劃,步調一致。應當指出的是隨著現代政府國際化趨勢的不斷加強,巨集觀層次的知識管理應與相關的國際法相協調,以保證政府知識在國際合作與交流方面的順利開展,維護國家的知識主權和安全。
中觀層次的政府知識管理是指某一地區政府或政府部門的知識管理,它是通過制定地區或行業性政策法規和管理條例,組織和協調本地區或部門的知識管理活動。總體上它應與巨集觀層次的知識管理活動相協調,同時能更好地與本地區或部門的客觀實際相符。這一層次的政府知識管理位於巨集觀和微觀之間,是中間層次的知識管理。既要與巨集觀知識管理相一致,又要對微觀知識管理進行針對性的規劃和指導。它的主要任務是在本地區或部門內協調和組織知識管理活動,具有明顯的地域性:和部門性特點。
微觀層次的政府知識管理是基層的政府知識管理,由各級政府部門組織實施。主要任務是結合自身職能,瞭解知識需求,開發知識資源,以知識服務於本部門的各項職能活動。
政府知識管理的內容[2]
政府知識管理是關於政府知識資源的管理,主要內容有:
①運用知識管理的理論與方法通過知識的生產、收集、傳遞與利用,形成政府知識資源;
②政府知識共用,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③政府人力資源的知識化,提高公務員的知識素養和創新能力,並形成政府的集體智慧,實現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④建立知識型政府,在電子政務、電子政府的基礎上,促進管理的知識化,服務的知識化,形成可持續發展的知識服務體系。
D.C.Misra、RamaHariharan和ManieKhaneja提出了政府知識管理的“PPTM四維結構”的實施框架,即人員、流程、技術和管理,併列出一些具體的措施。例如,承認職員對知識管理的貢獻,並與年終評估相結合;公開承認知識提供者對知識的所有權;公開知識管理的成果,以提高官員對知識管理的接受程度等。
汪大海在《政府知識管理的基本特征》(管理現代化,1999)一文中提出了政府知識管理的六個特征:①新的價值取向,即知識與人才是政府最大的資產和推動力;②新的合作分享機制,指註重政府機構內部的知識共用與創新;③新的領導方式,即強調政府工作人員人人參與,集體領導;④新的精神激勵,即賦予政府創新主體更大的權力與責任;⑤新的分配方式,按“知”分配;⑥新的發展觀,即政府更加追求整個社會的發展目標。張勁松的《推行政府知識管理:行政管理理論與實踐的創新》(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02),主要論述了兩方面的問題:①企業知識管理與政府知識管理的互動和借鑒關係,兩者可以借鑒,其具有共性的方面主要包括知識管理是適應知識經濟的新的管理理論,知識管理的本質是知識創新、傳播和共用,知識管理的最終目標是提高組織的效能和競爭力;②政府知識管理是對行政管理理論與實踐的創新,即是行政管理人員的思想創新、行政組織的創新和對行政知識更新體制的創新。
政府知識管理系統[3]
與企業知識管理的實施相類似,知識管理系統同樣是政府實施知識管理的重要基礎和有力保證。政府知識管理系統的結構如圖所示。
- 在電子政府的知識管理系統中,公民、企業和政府人員必須通過統一的政府門戶,經由身份認證登錄到不同的知識管理子系統中。
- 通過政府內部知識管理系統,實現政府機構內部、政府部門之間的知識共用和利用,實現協同政務。通過電子文檔、公文傳遞、視頻會議、電子郵件等系統實現政府之間、政府內部信息和知識的時時溝通;通過政府知識檢索、政府決策支持等系統滿足政府人員對知識的快速咨詢和政策建議等方面的要求。
- 通過政府外部知識管理系統,可以實現政府與社會之間的知識共用和利用,形成公眾和政府問的互動學習。電子政府對公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和電子信訪等功能。專家顧問系統則集成了各個領域內的專家對政策的研究和建議,它是政府的“智囊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