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知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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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知识管理的概述[1]
政府知识管理是指政府在日益加剧的非连续性、高度不确定性和未来不可预测性的环境下,为适应新的管理形势和职能变化的需要,在电子政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知识网络系统,畅通无阻地进行知识收集、组织、运用,不断地创新知识,并将新知识高效地应用于政府在各个领域的管理活动。
从政府知识管理和电子政府的关系来看,两者都需要由信息技术构建的知识信息网络系统的支持,都为政府机构改革带来了契机和动力,要求政府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政府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两者的区别在于电子政府建设的重点是传统政务的电子化和网络化,重点是实现知识信息的交流、共享、创新,强调人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主导作用。
从管理对象来看,政府知识管理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政府知识管理是指对政府知识本身的管理,即对知识的收集、加工、存储、传播、应用、创新的管理。广义的政府知识管理不仅包括知识本身的管理,还包括与知识有关的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源的管理,涉及组织结构、知识设施、知识活动、国家公务人员、文化氛围、规章制度等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
从管理范围来看,政府知识管理也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政府知识管理是指政府部门内部的知识管理,广义政府知识管理则是指对政府部门内部和与政府相关的外部的知识管理。
从构成要素来看,政府知识管理以“人”为中心,以知识资源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以知识创新为目标,是知识、技术、人、管理的有效统一。它要求把知识、技术、人、管理过程相互密切联系起来,形成知识网络,系统化、组织化地识别、获取、开发、存储、交流、使用政府知识,实现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并使传统的政府组织结构发生变化,以应对连续性变化的环境。
从涉及的层次结构来看,政府知识管理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宏观、中观、微观管理。在这三个层次中,宏观和中观知识管理是微观知识管理的前提,微观知识管理是宏观和中观知识管理的基础,不同的管理层次包括不同的内容。
宏观层次的政府知识管理是一种战略性管理,是由中央国家机关部门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实施,主要通过宏观层次的有关政策、法规、条例等进行组织、协调知识资源的管理活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使政府知识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和有效利用。宏观层次的政府知识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从总量和总体结构上组织和协调政府知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它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要求政府知识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有统一规划,步调一致。应当指出的是随着现代政府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宏观层次的知识管理应与相关的国际法相协调,以保证政府知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的顺利开展,维护国家的知识主权和安全。
中观层次的政府知识管理是指某一地区政府或政府部门的知识管理,它是通过制定地区或行业性政策法规和管理条例,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或部门的知识管理活动。总体上它应与宏观层次的知识管理活动相协调,同时能更好地与本地区或部门的客观实际相符。这一层次的政府知识管理位于宏观和微观之间,是中间层次的知识管理。既要与宏观知识管理相一致,又要对微观知识管理进行针对性的规划和指导。它的主要任务是在本地区或部门内协调和组织知识管理活动,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部门性特点。
微观层次的政府知识管理是基层的政府知识管理,由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结合自身职能,了解知识需求,开发知识资源,以知识服务于本部门的各项职能活动。
政府知识管理的内容[2]
政府知识管理是关于政府知识资源的管理,主要内容有:
①运用知识管理的理论与方法通过知识的生产、收集、传递与利用,形成政府知识资源;
②政府知识共享,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③政府人力资源的知识化,提高公务员的知识素养和创新能力,并形成政府的集体智慧,实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④建立知识型政府,在电子政务、电子政府的基础上,促进管理的知识化,服务的知识化,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知识服务体系。
D.C.Misra、RamaHariharan和ManieKhaneja提出了政府知识管理的“PPTM四维结构”的实施框架,即人员、流程、技术和管理,并列出一些具体的措施。例如,承认职员对知识管理的贡献,并与年终评估相结合;公开承认知识提供者对知识的所有权;公开知识管理的成果,以提高官员对知识管理的接受程度等。
汪大海在《政府知识管理的基本特征》(管理现代化,1999)一文中提出了政府知识管理的六个特征:①新的价值取向,即知识与人才是政府最大的资产和推动力;②新的合作分享机制,指注重政府机构内部的知识共享与创新;③新的领导方式,即强调政府工作人员人人参与,集体领导;④新的精神激励,即赋予政府创新主体更大的权力与责任;⑤新的分配方式,按“知”分配;⑥新的发展观,即政府更加追求整个社会的发展目标。张劲松的《推行政府知识管理: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2),主要论述了两方面的问题:①企业知识管理与政府知识管理的互动和借鉴关系,两者可以借鉴,其具有共性的方面主要包括知识管理是适应知识经济的新的管理理论,知识管理的本质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共享,知识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提高组织的效能和竞争力;②政府知识管理是对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即是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创新、行政组织的创新和对行政知识更新体制的创新。
政府知识管理系统[3]
与企业知识管理的实施相类似,知识管理系统同样是政府实施知识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证。政府知识管理系统的结构如图所示。
- 在电子政府的知识管理系统中,公民、企业和政府人员必须通过统一的政府门户,经由身份认证登录到不同的知识管理子系统中。
- 通过政府内部知识管理系统,实现政府机构内部、政府部门之间的知识共享和利用,实现协同政务。通过电子文档、公文传递、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系统实现政府之间、政府内部信息和知识的时时沟通;通过政府知识检索、政府决策支持等系统满足政府人员对知识的快速咨询和政策建议等方面的要求。
- 通过政府外部知识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知识共享和利用,形成公众和政府问的互动学习。电子政府对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和电子信访等功能。专家顾问系统则集成了各个领域内的专家对政策的研究和建议,它是政府的“智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