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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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的概念[1]
複雜產品系統創新過程不同於傳統的“研發—製造—營銷”的線性過程,是網路環境下的戰略集成、職能集成、技術集成和項目集成過程,不僅僅跨越“部門高牆”,而且需要跨越企業邊界。和大規模製造產品相比,複雜產品系統的項目需要多個組織共同協作完成,在管理協調和控制上遇到的困難程度前所未有。這使得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不僅需要包含企業自身的能力而且還需要包含超越企業自身邊界、隱藏於企業外部網路的能力,體現出整個創新網路的整合能力。因此,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不能從傳統創新過程的角度去界定,需要從複雜產品系統創新特征來揭示覆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的本質。
針對複雜產品系統創新過程的集成特性,將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定義為:順利完成複雜產品系統創新過程所需要素的有機組合,是由相互聯繫的戰略要素、項目要素、技術要素、職能要素和創新網路等要素集成的能力系統。
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不僅包括各種創新資源的整合, 也包括對各種創新資源恰如其分地利用,其本質是創新要素耦合而成的系統整體功能,任何一項或幾項創新要素都不能代表完整的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其大小不是創新要素的簡單相加,而是各要素以一定結構方式的有機結合。
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的構成要素[1]
根據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的定義,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由戰略能力、職能能力、項目能力、技術能力和創新網路五個要素構成,其相互關係如下圖所示。
- (一) 戰略能力
要在競爭中獲勝必須具備戰略能力,不僅要把事情做正確(Do things right), 最重要的是做正確的事情(Do rightthings)。哈默爾和普拉哈拉德認為,通過識別一組戰略能力,將它們與環境結合起來,並將其融入戰略之中,實際上可以確立公司在智力上的領先地位,使公司具備領先達到並保有領先地位的潛力, 賦予公司控制所在產業發展方向的能力,從而掌握自己的命運。戰略能力既包括在既定產業選擇的古典戰略能力(在某一結構化的產業內尋求企業生存和發展空間),也包括波特的在現有產業之間(已結構化或未完全結構化)進行選擇的競爭戰略能力,以及在未來產業中進行選擇的產業創新戰略能力,即錢德勒認為的“戰略能力是指一個公司比競爭對手更迅速進入一個增長的市場,更快捷和更有效地退出一個衰退市場的能力”。
在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背景下,戰略能力是企業所擁有的產業先見與創新、戰略性資源獲取、戰略性能力培育的一種累積性學識和技能,它是企業對變化的技術或市場環境的快速響應,能為企業創造出眾的戰略價值,是企業獲取持續競爭優勢的源動力。戰略能力是創新成功與否的出發點,是根據內外環境及可取資源的情況,對發展目標、達到目標的途徑和手段,制定相應的長期發展規劃的能力。簡言之,戰略能力是決定做什麼和怎麼做的基本能力。
- (二) 職能能力
複雜產品系統集成商的職能能力承擔著為整個產品系統的開發和製造提供支持性服務的重任。
複雜產品系統開發組織中的網路群體正是因其能夠在相關職能領域形成互補而凝聚在一起。職能能力是內嵌於企業內部和網路組織中的各種專業化能力以及其他企業形成相互協作的職能鏈。從複雜產品系統創新過程看,職能能力主要是為創新過程提供人力、財力、設備和信息等資源的供給、調配和保障能力。
- (三) 項目能力
項目能力主要體現在投標準備和中標後的項目執行上。項目能力指項目過程中各企業和科研機構間的協調和控制能力,促使整個產品系統的各部件系統得到有效集成,形成最終產品。項目能力將網路組織中內含於企業的組織能力和技術能力外顯, 將其重組並重新內嵌於系統生產的組織中,通過項目能力來有效整合網路組織中各企業的自身戰略能力和職能能力以及由混合而衍生出來的新能力。項目能力是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的核心,將內嵌於網路組織中各企業的戰略能力、技術能力和職能能力進行集中整合,充分發揮和挖掘網路組織整合所產生的混合效應。
- (四) 技術能力
普林塞浦(Prencipe)認為公司因技術知識基礎和組織知識基礎而差異化。前者包括科學理論、原則、演算法、概念模式、根植於設備和人的試驗參數;後者包括項目管理、資源整合機制、激勵結構等。複雜產品系統集成商的技術可以從技術深度和技術寬度兩個維度測量,技術寬度是指公司內部維持的技術領域數,為了應對日益增長的技術複雜性,企業逐漸技術多元化。技術深度包含兩個方面:一是開發過程的階段(如概念或詳細設計等);二是零部件或子系統相關的不同知識類別(如結構知識或亞結構知識)和每個零部件涉及的知識(零部件知識)。對複雜產品系統創新來說,技術能力就是企業通過積累、購買、利用這些技術知識的效率和效力,通常包括技術積累、技術購買、技術融合三個方面。
- (五) 創新網路
複雜產品系統必須在創新網路中完成, 複雜產品系統創新網路的強弱決定創新能力基礎的優劣,以及系統集成商所獲得外部支撐的多少。創新網路包括供應協作商的規模和關係、與顧客的密切程度、與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關係以及對政府的公關效率等。
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是一個系統,是各能力要素的有機集成,而不是各個要素的簡單疊加。在整個能力系統中,各種能力要素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其中戰略能力是先導,項目能力是核心,技術能力是關鍵,職能能力是保障,創新網路是基礎。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的各要素需要協同提升,才能夠把創新資源有效地組織起來,從而使企業整體發揮出創新功能,保證複雜產品系統創新成功。
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是動態變數, 任何系統集成商並非一開始就具備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從無到有、由弱變強需要有意識地培育。對於系統集成商來說,可以通過把握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的構成,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複雜產品系統創新能力加以提升。
第一, 實施集成戰略。複雜產品系統創新不再是提供單一產品,而是集成整個系統的設計、研發、製造、安裝和調試 等所有關鍵活動。系統集成商必須在全面、系統、深入地瞭解、分析、研究終端市場的需求和所掌握的配套服務資源的基礎上,系統地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通過系統集成戰略轉變,要加快從生產環節向自主研發和品牌營銷等服務環節延伸,由單機生產的業務模式向設備成套和工程成套模式轉變,提高系統方案解決與“交鑰匙”的能力。
第二,構建複雜產品系統創新網路。複雜產品系統創新伴隨複雜性遞增呈現一種從簡單到複雜、從單體到網路的進化趨向, 適合技術複雜性的創新組織將是走向更加複雜的技術創新網路組織。複雜產品系統創新網路是複雜產品系統集成商、零部件供應商、研究機構、大學及其他科研培訓機構、政府、行業協會、最終用戶的集聚體。複雜產品系統創新必須構建創新網路,為複雜產品系統創新提供基礎支撐。
第三,建立項目導向組織結構。由於複雜產品系統的項目一般由跨企業的多職能項目小組承擔,項目制組織被認為是適合於複雜產品系統創新的組織形式。所謂項目制組織是指以項目作為組織生產創新和競爭活動基本單元的組織形式,能夠靈活地配置各種資源,方便地完成與外界的技術溝通和交流,隨時根據新知識的出現、相關技術的變化、政府政策的要求和客戶反饋意見調整產品的設計和生產,在複雜產品系統生產的經濟性和創新風險控制方面,項目制組織形式比職能型組織更有優勢。
第四,拓展技術深度與技術寬度。複雜產品創新的關鍵在於技術能力。技術能力則集中體現在系統集成商所掌握的技術深度與技術寬度上。系統集成商不但要掌握複雜產品的建構知識,拓展企業技術領域,同時還需要深刻理解元件及部件知識,為了在與供應商的合作中處於主動地位,系統集成商必鬚根據目前技術發展趨勢,努力拓展企業的技術寬度和深度,提高企業技術能力。
第五,加速信息化。複雜產品系統創新過程模式與傳統技術創新過程最為顯著的是信息化,及電子技術和電腦在設計、製造和集成等過程中的作用大大提高。這要求複雜產品系統集成商需要加大投入,大力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加強電子信息對產品的技術開發、設計、製造、成套、服務等關鍵環節的支持作用。積極推進以CAD 為基礎的現代設計技術,提高產品開發能力,推廣應用工程設計,並行工程等新的設計技術及CAD/CAPP/CAE/CAM/PDM 集成技術,提高產品的整體設計水平和創新能力。特別是在內部信息化基礎上,加強與外部合作伙伴的網路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