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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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的概念[1]
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过程不同于传统的“研发—制造—营销”的线性过程,是网络环境下的战略集成、职能集成、技术集成和项目集成过程,不仅仅跨越“部门高墙”,而且需要跨越企业边界。和大规模制造产品相比,复杂产品系统的项目需要多个组织共同协作完成,在管理协调和控制上遇到的困难程度前所未有。这使得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不仅需要包含企业自身的能力而且还需要包含超越企业自身边界、隐藏于企业外部网络的能力,体现出整个创新网络的整合能力。因此,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不能从传统创新过程的角度去界定,需要从复杂产品系统创新特征来揭示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的本质。
针对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过程的集成特性,将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定义为:顺利完成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过程所需要素的有机组合,是由相互联系的战略要素、项目要素、技术要素、职能要素和创新网络等要素集成的能力系统。
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不仅包括各种创新资源的整合, 也包括对各种创新资源恰如其分地利用,其本质是创新要素耦合而成的系统整体功能,任何一项或几项创新要素都不能代表完整的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其大小不是创新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各要素以一定结构方式的有机结合。
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的构成要素[1]
根据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的定义,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由战略能力、职能能力、项目能力、技术能力和创新网络五个要素构成,其相互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一) 战略能力
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具备战略能力,不仅要把事情做正确(Do things right), 最重要的是做正确的事情(Do rightthings)。哈默尔和普拉哈拉德认为,通过识别一组战略能力,将它们与环境结合起来,并将其融入战略之中,实际上可以确立公司在智力上的领先地位,使公司具备领先达到并保有领先地位的潜力, 赋予公司控制所在产业发展方向的能力,从而掌握自己的命运。战略能力既包括在既定产业选择的古典战略能力(在某一结构化的产业内寻求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也包括波特的在现有产业之间(已结构化或未完全结构化)进行选择的竞争战略能力,以及在未来产业中进行选择的产业创新战略能力,即钱德勒认为的“战略能力是指一个公司比竞争对手更迅速进入一个增长的市场,更快捷和更有效地退出一个衰退市场的能力”。
在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背景下,战略能力是企业所拥有的产业先见与创新、战略性资源获取、战略性能力培育的一种累积性学识和技能,它是企业对变化的技术或市场环境的快速响应,能为企业创造出众的战略价值,是企业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源动力。战略能力是创新成功与否的出发点,是根据内外环境及可取资源的情况,对发展目标、达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制定相应的长期发展规划的能力。简言之,战略能力是决定做什么和怎么做的基本能力。
- (二) 职能能力
复杂产品系统集成商的职能能力承担着为整个产品系统的开发和制造提供支持性服务的重任。
复杂产品系统开发组织中的网络群体正是因其能够在相关职能领域形成互补而凝聚在一起。职能能力是内嵌于企业内部和网络组织中的各种专业化能力以及其他企业形成相互协作的职能链。从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过程看,职能能力主要是为创新过程提供人力、财力、设备和信息等资源的供给、调配和保障能力。
- (三) 项目能力
项目能力主要体现在投标准备和中标后的项目执行上。项目能力指项目过程中各企业和科研机构间的协调和控制能力,促使整个产品系统的各部件系统得到有效集成,形成最终产品。项目能力将网络组织中内含于企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能力外显, 将其重组并重新内嵌于系统生产的组织中,通过项目能力来有效整合网络组织中各企业的自身战略能力和职能能力以及由混合而衍生出来的新能力。项目能力是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的核心,将内嵌于网络组织中各企业的战略能力、技术能力和职能能力进行集中整合,充分发挥和挖掘网络组织整合所产生的混合效应。
- (四) 技术能力
普林塞浦(Prencipe)认为公司因技术知识基础和组织知识基础而差异化。前者包括科学理论、原则、算法、概念模式、根植于设备和人的试验参数;后者包括项目管理、资源整合机制、激励结构等。复杂产品系统集成商的技术可以从技术深度和技术宽度两个维度测量,技术宽度是指公司内部维持的技术领域数,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技术复杂性,企业逐渐技术多元化。技术深度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开发过程的阶段(如概念或详细设计等);二是零部件或子系统相关的不同知识类别(如结构知识或亚结构知识)和每个零部件涉及的知识(零部件知识)。对复杂产品系统创新来说,技术能力就是企业通过积累、购买、利用这些技术知识的效率和效力,通常包括技术积累、技术购买、技术融合三个方面。
- (五) 创新网络
复杂产品系统必须在创新网络中完成, 复杂产品系统创新网络的强弱决定创新能力基础的优劣,以及系统集成商所获得外部支撑的多少。创新网络包括供应协作商的规模和关系、与顾客的密切程度、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关系以及对政府的公关效率等。
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是一个系统,是各能力要素的有机集成,而不是各个要素的简单叠加。在整个能力系统中,各种能力要素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其中战略能力是先导,项目能力是核心,技术能力是关键,职能能力是保障,创新网络是基础。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的各要素需要协同提升,才能够把创新资源有效地组织起来,从而使企业整体发挥出创新功能,保证复杂产品系统创新成功。
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是动态变量, 任何系统集成商并非一开始就具备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从无到有、由弱变强需要有意识地培育。对于系统集成商来说,可以通过把握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的构成,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能力加以提升。
第一, 实施集成战略。复杂产品系统创新不再是提供单一产品,而是集成整个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和调试 等所有关键活动。系统集成商必须在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分析、研究终端市场的需求和所掌握的配套服务资源的基础上,系统地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通过系统集成战略转变,要加快从生产环节向自主研发和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由单机生产的业务模式向设备成套和工程成套模式转变,提高系统方案解决与“交钥匙”的能力。
第二,构建复杂产品系统创新网络。复杂产品系统创新伴随复杂性递增呈现一种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体到网络的进化趋向, 适合技术复杂性的创新组织将是走向更加复杂的技术创新网络组织。复杂产品系统创新网络是复杂产品系统集成商、零部件供应商、研究机构、大学及其他科研培训机构、政府、行业协会、最终用户的集聚体。复杂产品系统创新必须构建创新网络,为复杂产品系统创新提供基础支撑。
第三,建立项目导向组织结构。由于复杂产品系统的项目一般由跨企业的多职能项目小组承担,项目制组织被认为是适合于复杂产品系统创新的组织形式。所谓项目制组织是指以项目作为组织生产创新和竞争活动基本单元的组织形式,能够灵活地配置各种资源,方便地完成与外界的技术沟通和交流,随时根据新知识的出现、相关技术的变化、政府政策的要求和客户反馈意见调整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在复杂产品系统生产的经济性和创新风险控制方面,项目制组织形式比职能型组织更有优势。
第四,拓展技术深度与技术宽度。复杂产品创新的关键在于技术能力。技术能力则集中体现在系统集成商所掌握的技术深度与技术宽度上。系统集成商不但要掌握复杂产品的建构知识,拓展企业技术领域,同时还需要深刻理解元件及部件知识,为了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处于主动地位,系统集成商必须根据目前技术发展趋势,努力拓展企业的技术宽度和深度,提高企业技术能力。
第五,加速信息化。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过程模式与传统技术创新过程最为显著的是信息化,及电子技术和计算机在设计、制造和集成等过程中的作用大大提高。这要求复杂产品系统集成商需要加大投入,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信息对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成套、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支持作用。积极推进以CAD 为基础的现代设计技术,提高产品开发能力,推广应用工程设计,并行工程等新的设计技术及CAD/CAPP/CAE/CAM/PDM 集成技术,提高产品的整体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别是在内部信息化基础上,加强与外部合作伙伴的网络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