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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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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增殖漁業

  增殖漁業是漁業生產的一種方式,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灘塗、江河、湖泊、水庫等天然水域投放魚、蝦、蟹、貝類等人工繁育種苗或捕撈天然的受精卵、幼體或成體,同時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使其自然種群得以恢復,或向特定的水域投放某些裝置(如附卵器、人工魚礁等),再進行合理捕撈的漁業方式。[1]

殖漁業的發展途徑[2]

  在增殖漁業發展初期,“增殖”與“漁業”兩個片語在水產業者之間一時無所適從。增殖漁業從狹義上來說,一般是指苗種放流和放流魚貝類的漁獲回收;從廣義上來說,一般是指朝著包括漁獲規則和漁場形成等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性漁業體系。

  從各國漁業資源恢復、增加和保護所採取的措施來看,主要有以下四種途徑:一是增加漁業資源的再生產量或者補充數量;二是保護和培育漁業資源幼仔期成長;三是擴大和補充漁業資源生息漁場和附著物的棲身場所;四是保護和改善漁業資源的生存環境。

我國增殖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2]

  但與漁業其他產業相比,增殖漁業存在著以下三方面問題。

  (一)保護區建設規模小、佈局不合理

  我國水域遼闊,生態環境複雜多樣,生物資源量和種類繁多,生物資源保護各有側重。全國共建有21個、面積約為27.5萬hm2的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另有為數眾多的省(市)海洋保護區以及黃河、長江和珠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200餘個(其中國家級16個、省級64個、市(縣)級130多個),總面積達10萬多km2。

  與其他主要漁業國家特別是日本、美國和挪威相比,我國保護區建設存在起步晚、規模小、佈局不合理等問題。與美國相比,雖然我國保護區數量是其2.5倍,但保護區面積僅為其70.5%。在研究管理上,美國有商務部的國家海洋與大氣局和內務部的魚類與野生動物局兩家機構從事基礎研究和保護管理,並且制訂了《海洋保護、研究與自然保護區法》,從制度上給予保障。從產業佈局看,日本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在全國和都道府縣佈局建設增殖漁業中心,經調整完善,現有47個中心(站、場、所)仍發揮著其應有的功能。而我國目前僅有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下屬的四個增殖實驗站,並且全部集中在黃渤海區、東海區、南海區,沿海各省市均未設立增殖漁業的相應機構,與增殖漁業作為第五大產業急需加速培育的地位極不相符。

  (二)放流技術不規範。增殖效果不明顯

  增殖漁業發展過程中,對水域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缺乏全面、深人的基礎研究,導致區域漁業資源量底子不清,發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對區域生態系統功能影響的有效評價。在人工魚礁建設方面,缺乏對海水域的生物種群結構和生態容量、現有資源儲量、投放漁礁數量、海水域生態系統等基礎性研究,水域第一手資料不充分,實情把握不全面;在漁業資源放流方面,缺乏對放流種類的生態適應、放流水域的環境條件、放流苗種時間等必要的論證和科學指導;在規範化建設方面,存在增殖放流種類繁雜、種質不純、重點不突出等現象,規範化技術建設進展緩慢,在放流苗種規格和標記技術目前僅有中國對蝦、大黃魚、三疣梭子蟹等幾個品種建立起相應的技術規範。另外,苗種質量檢驗檢疫工作開展較緩,檢驗、檢疫涉及品種範疇較窄。

  在增殖區保護管理面,僅僅依靠漁政部門實施相關管理。由於國內捕撈強度過大,違規、非法作業時有發生,苗種未長到成體就被捕獲,影響了增殖放流效果。社會宣傳增殖漁業的力度不大,全民參與的意識不強,尤其是廣大漁民及漁業經濟合作組織參與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難以發揮,導致行政管理成本過高,增殖漁業產生的實際效果不明顯。在制度建設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在立法上進展緩慢。國家尚未出台相關水域範圍內放流魚蝦貝類等捕撈規格的規定,相關評估機制尚未建立和健全。另外,增殖漁業的事業經費未能全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導致人員不穩、經費不足、只放不管,影響了增殖漁業的整體效果。

  (三)發展定位不明確。執行標準難操作

  目前國家和省級增殖機構與市縣水產技術部門在魚蝦貝類的苗種生產和分配、合理設置苗種暫養設施,以及苗種中間培育與放流等方面,功能雷同、內容重覆、分工不明、發展定位不明確。在種苗培育方面,實施主體不明,國家和省市縣級都承擔和生產種苗,不僅浪費了大量的科研資源,而且浪費了有限的資金。在增殖放流的苗種招標、放流苗種的跟蹤調查等方面缺乏執行標準,可操作性不強。

  受機構人員、相關政策以及地區漁業資源自然條件和歷史原因等因素限制,漁業科研基礎條件比較落後,針對增殖放流相關的科研工作開展不足,致使增殖放流活動缺乏科學指導。突出表現為:增殖放流種類確定、放流數量缺乏科學指導,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增殖放流生態風險缺乏評估,如病害風險、遺傳風險、環境風險等;增殖放流效果缺乏系統科學評價,如魚類資源變化、遺傳多樣性變化等。

  上述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國增殖漁業的健康發展,制約了增殖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切實加以解決,使我國的增殖漁業快速、健康和協調發展,並使得其能夠成為名副其實的漁業產業,成為我國漁業經濟新的增長點。

發展增殖漁業的對策[2]

  (一)加強規劃引領發展

  增殖漁業規劃既是產業發展、產業佈局和資源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制訂產業發展政策、促進生產力發展的依據,同時又是改變漁業資源利用模式、加強漁業資源管理的當務之急。因此,編製增殖漁業產業發展規劃,有利於確保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態安全,提高增殖放流和資源利用效率,強化漁業資源管理,實現科學化、合理化、規範化和有序化發展,促進漁民增收,確保增殖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增殖漁業發展要根據海洋生物資源活動規律、生長習性、分佈範圍以及各區域經濟魚貝類資源狀況,做出正確的發展定位和戰略選擇,制訂切實可行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推進增殖漁業發展的任務和措施,抓緊研究提出加快增殖漁業的發展路徑,分區域、分品種、分階段提出發展目標、向和重點,突出漁業資源再生保護和滿足市民傳統消費需求的導向,按照規劃實施項目建設,增強規劃的剛性約束,避免產生增殖資源品種結構重覆和研究資源浪費問題,努力促使增殖漁業成為漁業經濟新的增長點和優質蛋白質供給的主要渠道之一。

  (二)完善法律保障體系

  增殖漁業其收益不太可能在當年明顯見效,而在於其後期產生的效應。如果增殖漁業保護措施不得力、不連續,從增殖放流這一措施中得到的收益必然會出現波動,保護效率必然會因社會和漁民對保護政策產生信任危機。增殖漁業發展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必須要有法律制度予以保證。因此要儘快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增殖漁業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確保增殖漁業發展達到預期目標和效果。

  (三)加大投入扶持力度

  增殖漁業是一項公益性事業,需要長期、持續投入,中央和各級財政預算要建立增殖漁業專項資金制度,作為該事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並適當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扶持力度。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時,積極引入有助於社會力量發揮作用的體制機制,鼓勵多渠道、多途徑增加增殖漁業研發經費。要綜合運用財政和稅收政策,在稅收、信貸方面給予優惠支持,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方面給予靈活機制,形成目標清晰、受益直接、類型多樣、操作簡便的獎勵和補貼等制度,吸引社會資本和廣大漁民參與發展增殖漁業。

  (四)強化科研機構建設

  增殖漁業要以資源、環境、迴圈、生態為著力點,重點深化科技和推廣體制改革,加大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力度,積極鼓勵和帶動企業和漁民參與,促進增殖漁業快速協調發展。建議整合漁業科研、技術推廣力量協助組建國家增殖漁業研究中心,明確增殖漁業中心職能,加強應用開發和基礎研究,負責增殖漁業的事業運營;沿海各省市區、有條件的重點漁業市(地級市)應整合資源,儘快成立相應獨立機構,負責和協調區域增殖漁業。同時,加強增殖漁業科研隊伍建設,增強對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加快增殖漁業的全面發展。

  (五)加強監督管理職能

  增殖漁業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需強化政府在發展過程中的引導、監督和管理,積極探索有效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包括生態補償機制在內的政策和制度,逐步完善增殖漁業的發展的管理協調機制。發展初期應由政府進行引導和示範,以科學研究為起點,建立全新的、獨立的苗種培育和中間暫養體系,明確投入與產出的對比效益,提高種苗成活率和增殖放流效果。積極保護漁業資源及漁場生態環境,繼續推行伏季休漁制度,適當延長禁漁期,規範漁具漁法,制訂切實可行的增殖漁業監督管理辦法,充分利用漁業補償資金開展資源增殖放流,大力發展海釣、旅游等休閑觀賞漁業,實現漁業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同時,建立增殖漁業項目咨詢論證、社會聽證和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可行性、科學性和透明度。加強增殖漁業項目稽查工作,及時瞭解產業進展、資金使用和成效評估。

  (六)建立科學評估體系

  研究和實踐表明,在增殖放流管理方面,運用經濟手段比其他政策手段能夠起到更好地作用。增殖漁業事業的公益性決定其必須建立科學的、理性的、有效的投入產出評價體系,進一步明確和把握增殖漁業實現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在建立科學評價體系時,需要考慮針對不同效益,分別實施定量和定性分析,堅持科學定量的取向。強調定量分析是政策科學決策的標誌,無論是政策決策,還是政策選擇,都需要進行定量分析,使政策決策更加科學。同時,重視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三個面的評價,尤其是後兩者的評價,從法上和制度上都需要給予足夠的重視。增殖漁業通過獨立的、區別於養殖業的運營和評價體系,對區域種群保護、良種選擇培育、苗種質量提高、投入產出效益進行科學系統分析,有助於增殖漁業事業更好地健康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1. 孫建富,王亞婷等.海洋增殖漁業的現狀、前景及其對策(J).現代漁業信息.1988.1
  2. 2.0 2.1 2.2 樂家華,張成.發展我國增殖漁業的幾點思考(J).中國漁業經濟.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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