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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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就業就是到城鄉基層工作。國家近幾年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极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徵入伍。一般來講,“基層”既包括廣大農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區;既涵蓋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也包括社會團體、非公有制組織和中小企業;既包含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也包括艱苦行業和艱苦崗位。
“西部計劃”的相關政策如下
①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
②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係轉至服務單位。本人要求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
③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給予加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規定在當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確。
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適當加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
⑤積極提供服務和幫助,但不直接負責就業。
“到村任職”有何規定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戰略決策,是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舉措。做好這項工作,對於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培養有知識、有文化的新農村建設帶頭人,培養造就經過基層實踐鍛煉、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幹部後備人才;對於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鼓勵青年學生走深入基層、與工農群眾相結合、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成長道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對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促進高等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辦好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從2008年開始,連續選聘5年。選聘數量為10萬名,每年選聘2萬名。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選聘名額,由各地結合實際提出選聘計劃,報中央組織部統籌研究後具體下達。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教育部、財政部、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關於印發《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組通字[2008] 18號),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按月發放;參加養老社會保險。
(2)在村任職期間,辦理醫療、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3)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4)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
(5)在村任職2年後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享受放寬報名條件、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縣鄉機關公務員應重點從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招錄。
(6)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後,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8)到西部和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各地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精神和上述政策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三支一扶”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決定,聯合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簡稱“三支一扶”計劃)總的來說,就是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從今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時間一般為2到3年,工作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
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有哪些優惠政策?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大學生除在工作期間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補貼,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外,對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時,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時,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在今後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等。(具體參照各地當年出台政策)
特崗教師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出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教師〔2006〕2號),各省結合教師隊伍整體超缺編情況、學科結構分佈等因素,經省政府同意,報教育部核准,面向全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地區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的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農村教育教學質量。特崗教師聘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