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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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金融就是指金融機構在資金融通與配置過程中應保持的一種協調穩定的狀態,包括內部和諧與外部和諧。內部和諧包括金融機構在治理結構、文化建設、資金的籌集與運用、風險與效益方面保持一種協調的狀態;外部和諧包括金融機構的佈局、信貸政策、融資方式、金融服務等方面與經濟環境相適應的一種狀態。內部和諧是外部和諧的前提和基礎,外部和諧是內部和諧的目的和歸宿。二者相互影響,相互促進。
一般而言,和諧金融應具備如下基本特征:
(一)資產規模合理化
資產規模是反映一個金融機構經營實力的最主要指標之一,資產規模大則實力強,資產規模小則實力弱。但是,並不是資產規模越大金融發展就會呈現出和諧狀態,而是取決於資產結構和管理成本。資產結構合理.既包括流動性資產與固定資產的比例搭配,也包括資產收益與管理資產所付出的成本相對應。因此,衡量一個金融機構是否處於一種和諧狀態,首先要對其資產的結構進行評價,在總資產中貸款、投資、拆借等占比是否均衡合理,並且要保持一種協調穩定增長趨勢;其次,要考察管理和營運這些資產所付出的成本。是否處於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狀態。
(二)金融風險最小化
金融風險與金融機構的產生、發展、消亡相伴隨。也就是說風險是金融業不可迴避的現象,但是,如何將風險降到最低限度是判斷金融是否和諧的重要指標.因為金融風險的擴大和蔓延會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嚴重的危害,導致各方經濟利益主體不和諧。根據《巴塞爾協議》規定,衡量金融風險的主要指標是資本充足率.按國際慣例,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單個貸款比例、存貸款比例以及流動性比例等指標可作為判斷風險度的主要依據。
(三)資源配置最優化
包括資金資源、人力資源和金融工具。資金配置最優化是指資金的使用結構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非盈利性資金占用最小化.資金投向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符合經濟發展的需要,大量壓縮閑置資金。合理利用人力資源.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安排不同層次、不同年齡、不同技能、不同崗位的人員數量,破除年齡越小越好、學歷越高越好的用人觀念,在人事改革中要保護業務骨幹的積極性,不搞一刀切。金融工具的設置要適合需求者的特點.尤其是在信貸政策安排、中間業務創新上突出地方特色和要求,使更多的客戶進入金融支持的範圍.不斷擴大市場占有份額。
(四)內控機制科學化
金融企業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應既有利於發揮內部職工,特別是經營管理者的主觀能動性,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和運行效率,又能有效約束員工,特別是經營管理者不利於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行為。這個機制包括外部法律、內部物質、精神、職務和道德等多個方面。當前,我國銀行業機構的經濟激勵落後於行政激勵,而行政激勵又存在一定的扭曲,因此,應把完善經濟激勵約束作為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的突破口。參考國際做法,淡化高管人員的行政職級和行政待遇,向職業經理過渡;在收入分配上,提高非固定收入比重,強調收入與績效、貢獻掛鉤;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建立基於業績的幹部任免考核制度,形成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市場化用人機制。
(一)金融文化與金融改革相配套
金融文化是金融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觀念和制度的總和,它既包括何時何地觀念、精神狀態、道德規範、行為準則等精神內容,還包括生產經營管理、組織架構、規章制度、收入分配等物質載體。我國銀行業機構在改革過程中,尤其是應對金融開放與全球化競爭中,管理者更看重業務拓展、規模擴張、利潤增長等短期指標,忽視了文化建設這項長期工作,導致部分銀行產生內部控制體系失效、激勵約束機制扭曲、員工道德水準下降等問題。因此,要在進行金融改革的同時,重視加強金融文化建設。應設計涵蓋公司治理、管理監督、職責分工、經營目標、品牌形象等各個方面的文化內容,併在職工中進行培育和弘揚。(二)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相匹配
只有資產與負債在總量、結構上的相匹配,才能保持金融和諧發展。目前發生的銀行大量存差現象和資產長期化和負債短期化就是二者不匹配的實證。因此,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應時刻關註、有效調整資產與負債。主要包括規模與收益的比例,測量指標主要是資產利潤率大於o.5%以上,邊際資產利潤率為零時的資產規模為最佳資產量。期限結構對稱,保持一定的流動性,監測指標主要是流動性比率大於25%,中長期貸款比率不超過12o%。而且,要使流動性資產與固定資產、生息資產和非生息資產保持合適的比例。
只有創新,才有發展。目前銀行業在做好傳統業務的同時,要依靠金融創新,拓展業務空間,培植新的利潤增長點。但是金融創新如果處理不當,會加大金融風險,造成銀行的危機,甚至會對整個經濟造成破壞性影響。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自198o年以來,13o多個國家,幾乎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的3/4,經歷了銀行業的嚴重問題,發展中國家和市場經濟國家都受到了影響。80年代,銀行危機儘管有許多複雜的原因.但金融創新是其中之一。創新與控制的平衡點決定於創新和控制的成本收益,當創新的成本大於創新的收益,或者控製成本大於創新收益時,創新就是無效的。因此,金融業在創新業務的同時,既要考慮創新成本與收益的對比關係,更要對新業務的風險提前進行風險評估,由此制定預防風險的措施和機制。
由於資本與生俱來的逐利特性,使得金融資源總體上呈現出從欠發達地區向發達地區流動,從低收入人群向高收入人群收斂的趨勢。有研究表明,近年來西部地區的資金向東部地區流動的現象就十分顯著。一般來說,更多的金融資源會帶來更多的財富,從而導致窮者愈窮、富者愈富,在“馬太效應”的作用下,社會資源和財富的分配進一步失衡,社會公平和社會和諧難以實現。從金融的視角來解決這一問題,就是要通過政策創新、制度創新和金融產品創新,最大限度地改善對欠發達地區的金融服務,拓寬金融覆蓋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提高欠發達地區對金融資源的占有率,打破“馬太效應”形成的惡性迴圈。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創立的孟加拉鄉村銀行模式,有力地證明瞭低收入群體、農村地區也有旺盛的金融需求,而且只要有合適的金融產品和配套的金融服務措施,對這些群體提供的商業性金融服務就會不僅有社會效益,而且有經濟效益,我國應在廣大農村地區積極試點並推廣這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