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個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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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員工個體行為[1]
員工個體行為是作為獨立的個人在生產、科研、管理、銷售活動中的言行。他們對企業目標持何種態度,執行制度、規程、守則的情況,不僅具有內在的影響力,還具有很強的外向傳播性,成為外部公眾對企業行為識別的一個重要方面。
員工個體行為的特征[2]
1.企業員工個體行為的分散性
由於崗位眾多,企業員工的行為具有人員分散、地域分散的特點。企業的價值觀、經營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真正在起作用,可以由分散的員工的實際行動展示出來。
2.企業員工個體行為影響的範圍廣
企業員工或製造產品,或接觸各類人員,他們的行為結果無不展示企業的文化。特別是直接面對客戶的,他們的言談舉止直接映射出企業的文化。企業的未來與他們的行為有密切關係。
3.企業員工個體行為受到內外的約束
企業員工的個體行為受自身內在價值觀、經驗經歷和外在環境氛圍的影響,會產生相當的約束性。當這種約束已經成為習慣的時候,員工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將產生一定的變化。
員工個體行為的規範與實施[2]
1.企業文化管理對員工個體行為的基本要求
自我管理與內在約束是現代企業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現代管理強調人本管理與文化管理,文化管理更多強調人的內在約束,強化自我管理。企業文化的行為規範要告訴人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如何行動的一系列非正式規則,使每個人正確地認識他在企業中應完成的任務和擔負的責任。
2.員工個體行為規範的實施
對員工個體行為的基本要求,亦即對全體員工的共同要求。有的以“總則”或者以“文明職工守則”的形式提出。其內容可以結合行業特點逐條提出,文字力求簡明扼要,易懂易記。
企業中員工人數眾多,所在崗位不同,對其行為的要求必有較大差異。例如,一個化學分析工和一個商品推銷員工作性質不同,他們的行為不應採用同樣的規範,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企業中具體崗位太多,也不宜對每一崗位制訂一種規範(那是崗位操作規程的要求,兩者有所不同)。為此,可將員工個體行為規範分為若幹類型,制訂相應類型的規範,作為企業行為的靜態表現。其動態實施過程則按崗位類型分別貫徹。
員工個體行為的基本要求[3]
對員工個體行為的基本要求,亦即對全體員工的共同要求,通常以“職工守則”形式提出,其內容可以結合行業特點逐條提出,文字力求簡明扼要,易懂易記。企業中員工數量眾多,所在崗位不同,對其行為要求必有較大差異。如一個化學分析工和一個商品推銷員的工作性質不同,他們的行為不應採用同樣的規範。但由於企業中具體崗位太多,也不宜對每一崗位制定一種行為規範(那是崗位操作規程的要求,兩者有所不同),為此,我們可將員工個體行為規範分為若幹類型,制定相應類型的規範,作為行為識別的靜態表現。其動態實施過程則按崗位類型分別貫徹。
具有代表性的崗位行為規範和實施要求:
1.專業生產崗位
每個行業製造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均不一樣,專業生產崗位數不勝數,這些崗位的生產操作和服務行為必然要提出特定的規範。例如,有的崗位特別註重生產中的安全可靠性,有的尤需重視產品的衛生條件,有的崗位要求快速準確……由此形成形形色色的員工崗位規範體系。員工執行這些崗位規範的動態行為也各具特色。
2.管理崗位
各管理崗位人員行為規範可以統一制定,也可以分層次制定,分別提出高層、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的行為規範,這樣更便於貫徹執行以及檢查考核。從工作性質來分,管理崗位人員包括:辦公室秘書、銷售員、採購員、工藝員、科研人員、質量檢驗員、公關人員、政工人員,等等,對他們都應分別制定行為規範,提出實施要求,以使靜態識別和動態表現結合起來。
3.普通崗位
普通崗位的影響並不“普通”,某些普通崗位常被稱做“視窗崗位”,這些崗位的員工直接與外界接觸,他們的行為作為員工的代表,具有BI的典型性。他們對外的影響力度可能超過一位部門的領導。常說的普通崗位是指:電話接線員、保全警衛員、駕駛員、餐飲服務員、倉庫保管員等,應分別制定行為規範。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除了生產、服務工作以外,還有大量的非生產服務性的日常活動。這些活動,既反映了員工個人的文明程度,也是企業素質的側影。員工日常活動文明禮貌與否,又會影響他們對崗位規範的理解和執行情況。所以,對日常活動加以規範併列入BI系統,是勢所必然。由於日常活動的行為規範適合於企業每個員工,所以,許多企業導入CI時,都對這部分內容深思熟慮,精心設計。員工日常活動的內容包括:個人儀容儀錶、個人衛生、禮貌用語、言行舉止、人際交往、上下班出入廠門、使用電話、名片接遞、聽課到會、就餐、參加舞會等。對員工日常活動的規範化工作,既要依照企業制定的規範或制度執行,又不應局限於此,還應同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緊緊聯繫起來,使兩方面工作相互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