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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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費是政府簡政放權在社會經濟領域的深化和體現,是一系列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措施。鼓勵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和服務,讓企業輕裝前進,鼓勵社會創業。
2019年2月6日,國務院2018年關鍵詞發佈:減稅降費。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年再為企業和個人減稅8000多億元,為市場主體減輕非稅負擔3000多億元。[1]
減稅降費是配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增長,重新激發市場活力的一項重要舉措。穩定和完善經濟政策,要進一步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政府出台減稅降費政策的最終目的是搞活經濟,解決和適應經濟“新常態”下出現的新問題,尤其是要通過企業,通過“減稅降費”最終實現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
在減稅方面,2012年以來中. 國就一直致力於推進營業稅. 改徵增值稅試點,降低重覆徵稅、擴大抵扣鏈條,已歷時四年。2016年,給出了明確時間表:從2016年5月1日起,將營改增範圍擴大到剩餘的所有行業,即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2019年4月1日起實施《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下調增值稅,降“四率”,擴“抵扣”,退“留抵”[2] 。
在降費方面,2015年以來中. 國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消、停徵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2016年的工作報告對於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收費再出組合拳,要求2016年停徵和歸併一批政府性基金,擴大水利建設基金等免徵範圍;以及將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徵範圍從小微企業. 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希望這些政策方向今年能夠得到落實,以進一步減輕企業的負擔。
- 2016年年2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2%;
減稅為小微企業引來活水
國家在結構性減稅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由不超過10萬元陸續擴大到不超過20萬元、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等。
201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將繼續落實好已出台的減稅政策。主要包括:擴大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範圍,延長增值稅和營業稅免稅優惠政策執行力度,加大促進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力度,放寬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活動和費用範圍,將部分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
儘管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很大,但就業仍實現了穩定增長,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定向激勵政策功不可沒。通過政策的導向激勵,小微企業吸納就業、鼓勵創業創新、破解轉型難題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很好的發揮。
降費減負激發活力
2016年的減稅降費措施有一項重要內容:加大收費基金清理和改革力度。主要包括:將原來只對小微企業免徵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徵範圍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依法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停徵價格調節基金;將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免徵範圍,由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預算報告指出,實行上述減稅降費政策,全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5000多億元。事實上,2015年已經實施了普遍性降費政策。包括:取消或暫停征收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等57項收費,對小微企業免徵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費等4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降至2%等。
一系列減稅降費舉措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和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了寬鬆的環境,為實體經濟引入“活水”。全年支持“雙創”共減免稅3000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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