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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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城市化,是指由所從事農業為主的居住較分散的農村,向以從事工業和第三產業為主的居住較集中的城鎮或城市轉變,是農村地區在生產力結構、生產經營方式和農業人口的收入水平及結構、生活方式、思想觀念、人口素質等方面與城市文明逐漸接的自然歷史過程,是城鄉融合併最終走向城鄉一體化的自然歷史過程。
中國農村城市化的特點[1]
中國農城市化的發展有以下幾個面特點:
- 其次,城市水平與城市密度,東部沿海地區的城市密度要高於中、西部地區,而且東部沿海地區現代工業比中西部地區發展快,城市水平比西部高。
- 第三,中等城市人口增加絕對量比大、小城市大。
中國農村城市化的現狀及問題[1]
1.人口和城鎮數量
農村人口城市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種規律趨勢,同時也是傳統農業社會走向現代工業社會的必然社會演變。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49.68%,鄉村人口占5O.32%,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3.46個百分點,這說明中國城鎮化水平在加快。伴隨著中國農村城市化的不斷發展,中國城鎮規模和數量不斷增加。根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發佈的報告,截至2008年中國城市化水平已達45.68%,而新中國成立時才7.3%。
2.城鄉分離的二元體制被逐漸打破
隨著中國農村經濟的發展,城鄉經濟的差距逐漸縮小,城鄉一體化水平越來越高,城鄉分離的二元體制被逐漸打破,主要表現為城鄉戶籍制度的管理、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城鄉規劃佈局、城鄉資源配置都在趨近於一體化。
3.農村城市化滯後於農村經濟的發展
中國的農村城市化水平目前來看,起步晚,水平低,發展慢,質量差,沒有跟得上農村經濟的發展節奏,如果不採取相關的措施,那麼較低的城市化水平將不利於農村經濟的整體發展,進而會使整個國民經濟陷入困境。根據有關資料統計,中國城市化率比工業化率的滯後程度:1985年為28.1%,1990年為24.6%,1995年為27.8%,1998年為28.9%。進入新世紀,中國的城市化率的滯後狀態也沒有改變,甚至,還在不斷發展加劇。
1.理論認識上存在誤區
對城市化的理論誤區主要存在兩個方面內容:其一就是把城市化建設等同於城市建設。兩者在本質上有區別,城市化是農村經濟經過發展轉變為先進的城市經濟,是在原有基礎上進行的建設,並單純的只是通過投資把一個地區建設成為城市,混淆這兩個概念,其結果必將導致城市化過程中農村與小城鎮以及城市間關係的嚴重脫節。第二個方面誤區就是單純地以為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即達到了農村城市化的目的,並沒有結合當地的實際因素,走有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也沒有徹底實現由農業人口向非農業人口的徹底轉變。
2.農村城市化整體水平低
雖然中國的一些地區的城市化建設走在全國前列,但並沒有達到合理的標準,城市化的發展使農村的剩餘勞動力走出農村,到城裡去打工,他們卻並未真正意義上地完全享受現代城市文明,如教育、就業、就醫、養老等城市居民可以享有的相應政策。中國城市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滯後於經濟發展水平,城市化的整體水平較低。
3.規劃欠科學
首先,一部分地方政府官員熱衷於外表的政績建設,過於註重工業區建設,把農田變為工業區,農民失去了田地,生態環境也遭到破壞。
其次,部分城鎮的發展規劃沒有體現其特色,沒有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盲目學習別人建設的同時沒有註意本地區的特色,沒有充分利用當地資源。再次,城鎮的發展規劃缺乏系統性,每一個城鎮與其周邊的農村地區都是一個有機整體,是相輔相承的,忽視城鎮周邊的農村將不利於城鎮群的合理構建,也難以充分發揮地區的整體優勢。
4.體制改革滯後
體制改革的滯後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是土地改革,土地是農民的生命,因為農村的土地有時存在多個主體,因此,在利用土地時會產生許多矛盾。在農村進行城市化的建設中,一些土地必然會被徵作商用,農村土地在轉讓過程中,農民被告知轉讓土地是國家的名義,但實際上土地卻被轉到城鎮政府及一些開發商的手中,政府和開發商利用這部分土地獲得了較大的部門利益和商業利益,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其二是戶籍制度改革,中國現行的戶籍制度是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這種戶籍制度使農村居民難以到城鎮落戶。這種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阻礙了農村居民向城鎮聚集。
中國農村城市化道路的構想[1]
(一)走出理論誤區。
明確城市化發展目標走出理論誤區,首先,不能把城市化建設等同於城市建設。城市化指的是在建設現代化和工業化的過程中,不斷推進農村過剩人口向城鎮轉移,逐漸縮小城鄉差別的過程。城市建設是指通過城市經濟的發展,發展科教文衛等各項事業,推進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公共設施建設,從而為城市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因此,城市化和城市建設是相互促進的,應當協調發展。其次,要明確城市化的目的。城市化的目的並不是簡單的把生產生式和生活方式進行轉變,城鎮化的最終目的是要解決“三農”問題,使從事非農活動的、過剩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讓農民在農村以外找到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二)採取多種途徑推進農村城市化整體水平的發展
第一,適當發展大城市。
目前,發達國家大城市人口占全部城鎮人口的百分比是5O%,世界平均水平為35%,而中國僅為25%,說明中國大城市人口占城鎮人口總數的比重偏低。以大城市來帶動小城鎮的發展。
第二,大力發展小城鎮。
小城鎮是城市之尾,農村之首,是城鄉之問聯繫的紐帶和橋梁,也是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的集聚地。發展小城鎮不僅有利於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而且還有利於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和生活質量,縮小城鄉差別,加快城鄉一體化的進程。
(三)科學制定發展規劃
首先,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地方政府不能只搞所謂的政績建設,要真正合理的對本地區的農村城市化建設進行規劃。
其次,對城鎮的發展規劃要處理好共性與個性的關係,在共性中突出個性。每個城市的發展部有屬於自己的特色,農村城市化的發展也不例外,只有在共性中求個性,結合本地區的歷史、地域、特產等,才能充分發揮本地區的地理和資源優勢,充分利用本地區的資源。
再次,對城鎮的發展規劃要體現系統性。城鎮和其周圍的農村地區及其他城鎮的關係比較密切,三者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所以在對城鎮的發展進行規劃時,應將該城鎮放到其所在的區域經濟整體中來規劃,這樣才能形成相應區域內城鎮群體的合理結構。
1.改革現行的土地制度
農村城市化的發展必然會使農村的土地供應變得緊張,能否合理有效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是關鍵,當前的土地制度已經不能適應中國農村城市化的發展,因此,有關土地部門應跟據本地區的城市化發展水平來進行土地制度的改革。應把土地從經營效益差的農民手中導出,合理集中,實行規模經營,提高土地利用率。
2.加大戶籍制度的改革力度
對於戶籍改革,最大的障礙就是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進城問題,實行戶籍登記將為農工進城掃清障礙。但是戶籍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得分步驟合理有序的慢慢進行。
第一,可轉為本地城市戶口的。對那些長期在大城市工作,有相對穩定的收入和居所的外籍人員,可以轉為本地城市戶口。
第二,可辦理常住戶口的。不符合上一條件,但居住時間較長的外籍人員,可以為其辦理常住戶口。
第三,課辦理暫住戶口的。不符合前兩個條件的外籍人員,可為其辦理暫住戶口。
3.改革現行的財政體制
各地區城市化水平不同,財政體制改革的方法也不同:農村城市化水平較高的城鎮,應實行分稅制體制。按照“分權、分稅、分管”的要求,理順縣、鎮的事權和財權關係;農村城市化水平不高的城鎮,也應改革縣級財政統收統支的體制,通過確定城鎮財政的上繳基數,超收部分全部或大部分留給城鎮財政的辦法,來確定縣、鎮財政的分配關係。
4.建立多元化的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
中國城鎮建設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投入,無論是城市基礎設施建沒,還是科教文衛、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事業的建設資金主要靠政府財政撥款,這種單一的投資機制不能很好地滿足城鎮化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實行多元化的投資融資機制,將給城市化建設帶來更多的資金和有利因素。在吸引各面的投資過程中,國家的巨集觀調控政策應結合市場的自主性,政府要制定各項優惠政策,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來參與農村的城市化建設,建立起多元化的城鎮建設投融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