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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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Official Re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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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是指具有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黨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對因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責而來訪的公職人員,使用政府公共財政資金和其他公共資金,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與工作服務的社會交往過程
原本公務接待是指滿足外賓到達本地後的基本生活需要,並不需要奢華的接待。行政法上的公務接待權所關註的主要是保護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對外交往活動的自由,通過賦予擁有公權力的單位或個人在一定範圍之內對其公務活動開支決定的自由權而對其加以保護。這些決定主要包括公款接待、公差補助、公款送禮等等。公務接待消費權的法律規範首先應服務於良法的價值準則,使公務接待消費權的法律規定體現法治的權力本質。
但現階段,由於下級討好上級或人們對生活品質的追求不斷升高等因素,公務接待的“等級”日益攀升。大吃大喝、鋪張浪費、財政超支等現象在公務接待中屢見不鮮。由於接待無章可循,規定標準不明,監督管理疲軟,沒有強硬措施,制度的執行不到位。公款接待操辦者隨意吃喝,吃名貴菜餚、喝名貴酒,使得接待費用不斷攀升,造成財政不堪重負。
公務接待的措施[1]
- 公務接待的問題
- 公務接待的措施
(一)深化公務接待消費權的法理研究。從理論上明確公務接待消費權的權利屬性。
公務接待消費權作為一種在黨政機關各個部門的一項普遍存在的權利,不僅在公法、私法和社會法領域以不同規範形式表現出來,而且在公民民主生活社會生活領域中以道德規範或要求的形式不斷顯現。要深刻揭示公務接待消費權的權利本質、法律特征,特別是要將公務接待消費權與其他權利發生衝突時的價值選擇進行理論探討,尤其是從法理學的高度將法律關切人的尊嚴與公共利益的保護二者協調起來,為公務接待消費權的司法實踐提供理論支撐。
(二)學習西方國家先進的管理經驗,加強我國政府管理國際化進程的需要。
(三)樹立廉潔政府的需要。國家對公務招待費納入預算管理,讓人民有充分的監督權、知情權,這可以有效的減少我國現在的腐敗現象,樹立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感。
(四)解決地方財政壓力的重要途徑。巨額的接待費不僅給人民群眾造成很壞的影響,對基層特別是縣鄉政府的財務狀況也產生重要壓力。在。國家改革接待費管理制度,大幅度的減少接待費,可以有效地減少基層政府的財政壓力,抽出更多的資金用於公共事業建設。
- ↑ 張毅.我國公務接待的方式與方法探析[J].商情.2014年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