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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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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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機關在其依法行使職權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第一,行政法是專門調整行政機關及其活動的法,即規定並調整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其公務員,以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實施管理的各項活動。
第二,行政法是調整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行使職權行為的法。
第三,行政法是調整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職權行為中產生行政法律效力行為的法。
第四,行政法是一個龐大的法律部門,其規範的種類很多,分門別類地分為不同的部門法,如工商行政法、公安行政法等等。同時,又分別表現為各不同效力等級的法,如法律、法規、規章等等。
行政法的調整對象及範圍[1]
- 1.調整的對象:國家行政關係
所謂行政關係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實施國家行政權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總稱。它是現代國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之一,是行政機關實現其職能的社會形式。
- 2.調整對象的範圍
行政法調整的對象是行政關係。
從行政過程來看,行政關係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 1.內容繁多涉及面廣
行政法是調整行政關係的法律,而行政關係範圍極其廣泛。國家行政關係的廣泛性,決定了行政法內容的廣泛性。
- 2.靈活多變穩定性小
相對於其它法律,行政法內容最易變動。行政管理必鬚根據不斷變化的客觀情勢和環境適時地進行調整,新的情況、新的事務不斷出現則需要行政活動及時作出反應。
- 3.形式多樣不成法典
由於行政事務範圍廣泛、複雜和易變,加之行政對象的專業技術性又較強,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包羅萬象的行政法典,只能根據不同的管理事項,制定各種形式的單行法規以便適用。
(一)從行政法的作用看,行政法可分為行政組織法、行政行為法和監督行政法;
(二)從行政法的性質看,它可以劃分為行政實體法和行政程式法;
(三)從行政法的體系看,它可以劃分為一般行政法和部門行政法;
(四)從行政法的適用範圍上看,它可劃分為內部行政法和外部行政法。
行政法的作用[1]
- 1.行政法的保障行政權作用
- 2.行政法具有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的作用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行政法既保障國家行政權的合法行使,同時又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是非常重要的。行政法的這種作用是相互聯繫的有機統一,但是進一步強調行政法保護公民個人合法權益的作用,其意義尤為重大。從行政管理關係看,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是一種不對等的關係,行政機關享有行政優先權,而公民自身則不具備這些權力,這樣,行政機關常常自主或不自主地侵害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由於政府的行為是通過公務員而實施的,鑒於他們的知識水平、法制觀念、覺悟程度以及所處環境等主客觀條件限制,難免有方法失誤、決策判斷失誤等情況。加之我國是一個封建專制影響根深蒂固的國家,行政權力一向堅固,不僅如此,公民個人的權利觀念也十分淡薄,自我保護意識較差,因此,在這個特定的環境中,進一步強調保護公民個人合法權益,其意義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