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43个条目

信托收益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信托收益[1]

  信托收益,是指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各種信托收入,包括貸款利息收入、股權投資分紅、股權轉讓差價收入以及其他收人。

信托收益的計算[1]

  ①信托資金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信托資金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100%。

  ②信托資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信托資金年平均收益率=(信托收益總額÷信托計劃資金)÷3×100%。

信托收益的分配[2]

  信托收益的分配標準和分配方案由信托公司根據《信托合同》的約定進行核算和制定,保管人有權進行覆核。具體來說,信托公司負責按照《信托合同》的約定計算信托收益和出具信托收益支付表,並分別在信托收益分配日前發送保管人,保管人應及時對信托收益支付表的有關內容進行覆核。雙方核對元誤後,信托公司將支付信托收益的劃款指令傳真給保管人,保管人審核確認後根據劃款指令進行資金劃轉。信托計劃終止事由出現後,信托公司應按《信托合同》的規定將相關信托財產變現,並於信托計劃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定期限內向保管人出具清算報告,保管人在收到清算報告後及時就保管部分的相關內容進行覆核並向信托公司出具書面意見。信托公司收到保管人書面確認後,應向乙方發送清算劃款指令,乙方核對後進行資金劃撥,並將劃款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的區別

  信托業務實踐中,信托利益信托收益兩個概念經常被混淆,甚至當作含義相同的概念交替使用。一些信托文件對信托利益是這樣定義的:信托利益指受托人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信托費用後的剩餘部分。而信托收益則被定義為受托人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所取得的收益。其實這樣的定義並不準確受托人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經濟利益應該是信托收入,而不是信托收益。而將信托收益則定義為受托人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所取得的收益當然是沒問題的,但這個信托收益應該是信托收入扣除了信托費用後形成的收益,即信托收益=信托收入-信托費用。既然信托收益已經扣除了信托費用,那麼將信托利益定義為信托收益在扣除信托費用後的剩餘部分顯然是錯誤的。而且這樣的定義讓人形成了信托利益就是信托收益或信托收益的一部分的觀念。

  那麼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到底有何區別。

  概念方面的區別。信托利益,是指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享有受益權而獲得的利益。也就是說信托利益是信托受益人依照信托文件享有的所有經濟利益。而信托收益則指的是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所取得的收益,是信托財產在管理、運用、處分過程中的增值部分(除去信托費用)。信托利益既包括信托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托財產(如有約定),一般情況下也包括剩餘的信托財產。《信托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信托終止的,信托財產歸屬於信托文件規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規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一)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繼承人。這就是說除非信托文件另有約定,信托終止時剩餘的信托財產屬於信托利益範圍而歸屬受益人

  範圍不同。

  信托收益是受托人在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時產生的,因此並不會隨意變動。委托人不可誇大信托收益也不可縮小信托收益,信托收益是實際產生的。信托利益則不同,信托利益的範圍主要是依靠信托文件的約定,信托當事人既可以約定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僅僅指信托收益;也可以約定信托受益人分配到的信托利益既包括信托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托財產;或者可以約定信托受益人分配到的信托利益既包括信托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托財產,還包括剩餘的信托財產。總之信托利益是根據信托文件而設定的,信托利益的範圍可以按照約定發生變化。需要提醒的是,信托利益的範圍不同,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的價值也是不同的(信托受益權的財產權益就是委托人享有信托利益的權利),那麼在信托受益權轉讓或質押時就需要正確評估信托受益權的價值

  計算公式不同。

  信托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信托收益=信托收入-信托費用;而信托利益的計算就比較難,因為信托利益的範圍可能是變動不居的,每個信托項目的信托利益的範圍不一定一樣。在一般情況下,信托利益指包括信托收益在內的所有信托財產除去信托費用的部分。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信托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信托利益=信托財產-信托費用

  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在概念與範圍方面的開放性與靈活性,充分反映了信托機制極富彈性與多樣性的獨特魅力。下麵我們舉個例子來簡單詮釋一下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的區別。

  以債權資產信托合同為例,委托人委托給受托人的是一筆信貸債權資產,那麼信貸合同可以約定借款人每期支付當期利息,也可以每期返還一部分本金,到最後再返還剩下的本金及利息(類似房地產按揭)。在這種情況下委托人每次分配信托利益時就不僅僅限於信托收益(利息),還包括分配一部分債權本金對應的信托財產,而且到信托終止時還需要支付受益人最後的信托收益與剩下的信托財產。對於信托而言這裡不能說成是返還本金,因為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並非債權關係是信托關係,所以應該說是分配信托利益。在這個例子里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的區別是很明顯的。

  另外,在設定優先劣後雙層受益權的情況下,甚至整個信托項目沒有信托收益,優先受益權人還可以取得包括初始信托資金與約定回報在內的信托利益。這種情況下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的差別更加明顯。

參考文獻

  1. 1.0 1.1 楊揚,羅志巨集.湖南金證投資咨詢顧問有限公司 湖南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信托投資融資策劃暨經典案例借鑒.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
  2. 張德榮,陳驥.中國律師辦案全程實錄 銀行新型法律業務.法律出版社,2009.04.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泡芙小姐,林巧玲.

評論(共2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信托收益"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58.247.2.* 在 2012年11月21日 17:56 發表

用我的文章居然不註明作者,侵權行為

回複評論
Dan (討論 | 貢獻) 在 2012年11月22日 15:09 發表

58.247.2.* 在 2012年11月21日 17:56 發表

用我的文章居然不註明作者,侵權行為

文中是有備註參考文獻的。

回複評論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