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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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產品(Internet Financial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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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為適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通過自營的互聯網平臺, 推出的適合網民特點的金融產品。
網銷領域亦屬於電子商務的細分,不同於普通電商售賣快消日用品,金融網銷平臺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不少第三方平臺已在行業里多年,有明顯的客戶優勢,但其中不少隸屬於上市公司,如證券之星、金融界、天天基金網、同花順等;或已被收購如天弘基金、數米基金網和好買基金網。該領域的投資邏輯一般有兩種,一是擁有用戶量優勢企業收購龍頭平臺,強強聯合,如騰訊收購好買網;另一種是“餘額寶”模式,阿裡通過收購優質中型基金公司,將其貨基產品直銷給粘性高基數大的支付寶用戶。目前依靠單一平臺模式運營的獨立網銷公司並不多,更多需要與其他業務結合產生協同效應。
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信用體系這一塊,還處於空白狀態。無論從投資方,還是互聯網金融產品提供者的方面看,對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信用體系的建設需求是迫切的,這一體系的建設,需要新型的互聯網技術和傳統的銀行行業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對於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提供者,要求互聯網金融公司進行網上資質註冊登記,加強市場準入條件,建立信息披露系統等;對於消費者,要求網上開戶實名制,網上金融賬號與現有信用機制相掛鉤等。
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分類[1]
支付領域有兩類典型產品:支付寶、財付通、易寶代表的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的特點是業務側重線上,並且和電商有緊密的聯繫,也有一小部分拉卡拉這樣走線下商戶的。
理財類的典型產品是:天天基金為代表的基金電商。基金電商近兩年的崛起是來自於第三方基金銷售資格的牌照紅利,這種模式本身並沒有什麼過人之處。
- 網路貸款
貸款類也是兩類典型產品:阿裡金融為代表的網路銀行和人人貸為代表的P2P。阿裡現在已經可以實現貸存匯三個功能了,和傳統銀行的區別就差那張牌照。
目前網路證券有兩類典型產品:以炒股軟體為代表的證券網路交易和以雪球為代表的證券網路社交。
- 網路金融創新
網路金融創新,指的是所有通過互聯網技術直接從原理上改造金融的產品,典型的是比特幣。
1、成本低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路平臺自行完成信息甄別、匹配、定價和交易,無傳統中介、無交易成本、無壟斷利潤。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避免開設營業網點的資金投入和運營成本;另一方面,消費者可以在開放透明的平臺上快速找到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削弱了信息不對稱程度,更省時省力。
2、效率高
互聯網金融業務主要由電腦處理,操作流程完全標準化,客戶不需要排隊等候,業務處理速度更快,用戶體驗更好。如阿裡小貸依托電商積累的信用資料庫,經過數據挖掘和分析,引入風險分析和資信調查模型,商戶從申請貸款到發放只需要幾秒鐘,日均可以完成貸款1萬筆,成為真正的“信貸工廠”.
3、覆蓋廣
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突破時間和地域的約束,在互聯網上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金融服務更直接,客戶基礎更廣泛。此外,互聯網金融的客戶以小微企業為主,覆蓋了部分傳統金融業的金融服務盲區,有利於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4、發展快
依托於大數據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長。以餘額寶為例,餘額寶上線18天,累計用戶數達到250多萬,累計轉入資金達到66億元。據報道,餘額寶規模500億元,成為規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管理弱
一是風控弱。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用機制,不具備類似銀行的風控、合規和清收機制,容易發生各類風險問題,已有眾貸網、網贏天下等P2P網貸平臺宣佈破產或停止服務。
二是監管弱。互聯網金融在中國處於起步階段,還沒有監管和法律約束,缺乏準入門檻和行業規範,整個行業面臨諸多政策和法律風險。
6、風險大
一是信用風險大。現階段中國信用體系尚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法律還有待配套,互聯網金融違約成本較低,容易誘發惡意騙貸、捲款跑路等風險問題。特別是P2P網貸平臺由於準入門檻低和缺乏監管,成為不法分子從事非法集資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溫床。去年以來,淘金貸、優易網、安泰卓越等P2P網貸平臺先後曝出“跑路”事件。
二是網路安全風險大。中國互聯網安全問題突出,網路金融犯罪問題不容忽視。一旦遭遇黑客攻擊,互聯網金融的正常運作會受到影響,危及消費者的資金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