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強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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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強聯合是指大企業之間為了增強市場競爭力,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而實行合併的經濟現象。
關於什麼是企業強強聯台。學術界和企業界並沒有一致的說法,人們通常把以下幾種企業重組或企業合作現象都稱為企業強強聯合:
(1)某一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和經營規模的企業通過兼併、收購等方式,將另一(或多個)具有一定實力和規模的企業合併為本企業的一部分;
(2)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和經營規模的企業,為進一步擴大競爭實力。進行雙方都主動的企業合併:
(3)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和經營規模的企業,為了實現各自的發展戰略,進行雙方都主動的合作,即組建企業聯盟。企業強強聯合的主體。都是在國際或國內市場上占有相當大市場份額,規模較大、所生產產品品牌知名度較高的企業。
在上述三種聯合現象中。前兩種由於都具有使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組織台併為一個更大組織的特點,因此,可以將這兩種現象的企業聯合稱為縱台並型強強聯合。第三種現象的企業聯合,大多是企業在實現高技術產業化發展過程中,以協同創新、市場開拓為目的的戰略性聯盟,由於這種聯盟不具有企業組織合併的特征,因而可稱為是非組織合併型強強聯合。
大企業之間的強強聯合,可以實現合併企業的優勢互補,優化資源配置,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先進技術的研究和開發,達到擴大市場占有額,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的目的。同時還能夠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強強聯合於企業兼併不同,企業兼併是建立在通過以現金方式購買被兼併企業或以承擔被兼併企業的全部債權債務等為前提下,取得被兼併企業全部產權,剝奪被兼併企業的法人資格。通常是效益較好的優勢企業兼併那些效益較差的劣勢企業。也就是說,兼併之後,劣勢企業將不再存在。而強強聯合則是建立在大企業相互合作的基礎上的合併,不存在剝奪另外企業法人資格之說,也就是聯合之後,仍是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