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强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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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联合是指大企业之间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实行合并的经济现象。
关于什么是企业强强联台。学术界和企业界并没有一致的说法,人们通常把以下几种企业重组或企业合作现象都称为企业强强联合:
(1)某一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经营规模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将另一(或多个)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企业合并为本企业的一部分;
(2)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经营规模的企业,为进一步扩大竞争实力。进行双方都主动的企业合并:
(3)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经营规模的企业,为了实现各自的发展战略,进行双方都主动的合作,即组建企业联盟。企业强强联合的主体。都是在国际或国内市场上占有相当大市场份额,规模较大、所生产产品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企业。
在上述三种联合现象中。前两种由于都具有使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组织台并为一个更大组织的特点,因此,可以将这两种现象的企业联合称为纵台并型强强联合。第三种现象的企业联合,大多是企业在实现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以协同创新、市场开拓为目的的战略性联盟,由于这种联盟不具有企业组织合并的特征,因而可称为是非组织合并型强强联合。
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可以实现合并企业的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先进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达到扩大市场占有额,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还能够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强强联合于企业兼并不同,企业兼并是建立在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下,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通常是效益较好的优势企业兼并那些效益较差的劣势企业。也就是说,兼并之后,劣势企业将不再存在。而强强联合则是建立在大企业相互合作的基础上的合并,不存在剥夺另外企业法人资格之说,也就是联合之后,仍是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