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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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Research & Development,縮寫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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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即研究開發、研究與開發、研究發展,是指各種研究機構、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和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活動。一般指產品、科技的研究和開發。研發活動是一種創新活動,需要創造性的工作。
按照定義,研究開發活動可理解為由科技研發與技術研發兩大部分構成。
科技研發是指為獲得科學技術的新知識、創造性地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探索技術的重大改進而從事的有計劃的調查、分析和實驗活動。 對科學原理、規律、理論的研究稱為基礎研究,而科學技術的應用性研究和開發稱為應用研發。科技研發情況,例如,研發經費、研發人員數量、研發成果包括發表的論文、申請的專利等等,是衡量一個國家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
技術研發是指為了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和服務,將科研成果轉化為質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創新性的產品、材料、裝置、工藝和服務的系統性活動。
研發包涵四個基本要素:創造性;新穎性;科學方法的運用;新知識的產生。研究開發活動的產出是新的知識(無論是否具有實際應用背景),或者是新的和具有明顯改進的材料、產品、裝置、工藝或服務等。
研發是創新成模的過程。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是企業創新的核心內容,企業研發一般指產品研發、技術研發。
產品研發和技術研發有密切關係。新技術的誕生,往往可以帶來全新的產品,技術研發往往對應於產品或者著眼於產品創新;而新的產品構想,往往需要新的技術才能實現。鑒於兩者的緊密關係,不少公司將產品研發和技術研發合為一體,研發部門不僅負責技術研發,而且負責產品研發。
這種模式的缺陷在於,由於產品研發的主導權在技術部門,因而容易忽視顧客的需求和市場的可行性。以技術來主導產品研發,常常會導致商業上的失敗。產品創新的成功,首先需要商業上的適當研究、謀劃和權衡,然後才是考慮技術、設計和商業的完美結合。因此,企業應當儘可能設置獨立的產品研發職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