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推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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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推薦標準是由中國企業聯合會可持續發展工商委員會(China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CBCSD)和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合作依據中國法律和中國締結、參加的國際公約制定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於2006年10月發佈實施。作為國內“推薦標準”,其合理性有三方面的基礎:一是法律、法規,即部分條目或其含義因直接援引法律法規而具有強制性;二是經營原則,即部分條目或其含義因符合經營決策的經濟理性而具有現實性;三是道德主張,即其他條目或其含義因遵循道德規範而得以自我支持。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推薦標準的結構與內容[1]
在主體內容結構上,該標準與現有其他綜合性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基本保持一致,但突出強調了“社會進程及企業本地嵌入性”,主張應該密切聯繫企業所嵌入的本地社會的具體發展階段來切實考慮其社會責任的恰當內容。作為推薦標準,其中所列條目多數屬於規範意義上的建議,但是這些建議正在逐步轉變為企業經營的必須條件。CBCSD標準中對於公司治理和安全管理僅給予概括陳述,沒有進行詳細探討。並指出,公司治理是企業持續發展和承擔社會責任的決策支點,是最為關鍵的內部戰略問題,是激勵、約束和監督企業內部管理者爭取公司價值最大化和社會責任最優化的機制,如表所示。
介紹 | 1.範圍 | ||
2.法律法規依據 | |||
3.術語定義與說明 | |||
本標準採納或規定的企業社會責任原則要求 | |||
基 本 制 度 | 4.內部治理和外部規制(股東、高層管理者、政府、公眾) 4.1內部治理 原則:完善內部治理體系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必要基礎和核心內容之一。 戰略:企業應該正式將利益相關者管理原則納入其內部治理體系。 主要措施:應該重視加強利益分配方式和責任承擔方式的優化和透明。 4.2外部規制 原則:企業必須合法、誠信地經營,並以此為前提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價值最大化。 正式規制和非正式規制:法律法規、經濟規則和合同以及行政管制;社會行為預期及道 德準則等。 遵從管制和領先於管制要求:企業遵從管制和主動領先於管制要求。 4.3商業誠信:推崇誠信、正直、透明和負責任的商業品格。 | ||
分 類 議 題 | 5.基本人權 | 8.競爭與合作 | 11.文化多樣性 |
·禁止使用童工 ·未成年工人特殊保護 ·禁止強迫勞動 ·避免歧視 ·保障意見自由 | ·正當競爭 ·合作發展 ·公平交易 ·共同促進可持續性 ·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 | ·尊重和保護傳統文化 ·培育企業內部文化 | |
6.員工 | 9.資源節約與生態保護 | 12.公共關係(政府、媒體、NGO、公眾等) | |
·工作時間 ·薪酬待遇 ·工作環境的安全衛生 ·職業發展 | ·原則 ·資源節約 ·生態保護 | ·公共關係準則 ·企業與公共部門的伙伴關係 ·企業與非營利組織的合作 ·國際角色 | |
7.產品和服務 | 10.環境績效 | 13.社區建設和公益事業 | |
·廣告及商業宣傳 ·質量與安全 ·公平與尊重 ·意見溝通與反饋 | ·基本要求 ·環境管理體系 ·清潔生產 ·環境管理創新 | ·參與社區建設 ·進入或退出當地社區 ·支持慈善公益事業 ·致力於當地社區貧困人口的“可持續 | |
情 境 權 變 | 14.社會進程及企業本地嵌入性 | ||
·認識企業社會責任的本地嵌入性 ·充實中間性組織的社會責任 ·推動公民社會建設 ·加強社會責任投資 ·參與公共治理 | |||
實 施 建 議 | 15.本標準的實施(高層管理者、內部具體管理者、外部利益相關者代表) | ||
·實施原則 ·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內部管理體系 ·制定政策性文件 ·企業社會責任績效的外部溝通 ·制定實施戰略計劃 |
- ↑ 匡海波主編.企業社會責任.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
來的有些晚,但還是很有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