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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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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职业化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职业化(Professional System of Internal Audit)

目录

什么是内部审计职业化[1]

  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将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看待,无论是内部审计组织、人员资格认定、审计业务的取得、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证据搜集、审计评价意见的发表等一系列工作,都必须按职业化标准加以要求。

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基本特征[1]

  职业化的内部审计与传统的内部审计相比,其特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职业化内部审计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独立性特征。

  内部审计独立性问题是困扰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危及内部审计生存的大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由企业总经理领导,这种设置于企业经营者之下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则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主体地位的不独立,也危及到内部审计人员审计计划编制、审计证据的搜集、审计意见的发表等方面的独立性。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发表的审计意见往往被作为被审计者的内部审计部门上级领导的肆意篡改和歪曲,内部审计人员因敢于发表真实的审计意见遭到报复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内部审计工作客观性。而职业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特征十分明显。首先,内部审计业务组织不再设置于企业经营者之下,内部审计业务组织与被审计企业不再存在固定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个人职务的升降、薪酬收入也不再由企业经营者决定。其次,企业重大决策、经营项目内部审计业务委托、委派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计报告的接受、审计结果的处理均由其负责;企业董事会、经营者委托的审计项目,应是经分权以后仍由其管辖、但属于下属部门经办或处理的业务范围内的项目,这样,就避免了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人的尴尬局面的出现。再次,内部审计人员全部由内部审计的社会组织管理,其业绩评估、奖惩、职务晋升等都由其社会组织决定,内部审计业务不再是通过企业行政当局委派取得,而是由企业有关监督机构的委托取得,内部审计组织与企业固定的领导被领导关系变为委托与受托关系,等等。

  二是公正性特征。

  由于传统的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因而,其公正性也受到严重挑战。内部审计职业化以后,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了,对内部审计人员从事业务活动的管理更加严格了,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不同等级资格从业人员在内部审计人员在其审计业务中,承担的责任不同,取得的报酬也不同。例如,一般从业人员只能参与日常审计工作,而不能正式发表审计意见、签署审计报告,而只有具有内部审计师资格的审计人员,才能正式发表审计意见,签署审计报告;具有高一级从业资格的审计人员比低一级从业资格的审计人员的收入也高多。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建立不同层次内部审计人员考核标准,也有利于强化各层次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审计从业人员应对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充分性,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系统性负责,高级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对审计评价意见、审计报告负责。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违反审计准则、发表不适当的审计意见、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不但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建立独立内部审计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这种约束机制,保证内部审计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

  三是社会性特征。

  传统审计体制下,内部审计对象不仅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为载体,而且其机构也设置于企业内部,其审计业务范围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因此,不具有社会性特征。只有内部审计职业化以后,将内部审计机构与企业剥离开来,在社会上建立独立的社会性组织,形成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相近或相同的管理模式,在业务承接和执行上,内部审计业务组织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委派审计人员、统一出具审计报告;在对外派审计人员的管理上,内部审计组织负责对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定期进行业绩评估、定期进行水平能力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中,一人可以兼任数家企业的决策、管理咨询顾问,遇到重大审计项目,内部审计组织可以从不同企业调集审计人员集中力“打歼灭战”。通过打破企业和部门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封锁,做到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共享,反映了内部审计的社会性。

  四是服务性特征。

  在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以前,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管理当局监督下属机构的一个工具,不仅业务单纯,而且其服务特征也不明显。随着内部审计职业化进程不断深入,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必将从单纯为企业管理当局服务的圈子里跳出来。内部审计不仅要为企业管理当局服务,而且更要为审计委托人服务,最终为企业服务,为投资者服务。内部审计人员接受企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聘请按照与其签订的协议进行审计,具有为企业全面发展服务的性质。内部审计的这种服务性,不仅体现在它是企业监督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的有效成分。

职业化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联系和区别[1]

  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将内部审计推向市场,使内部审计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必要途径。但是,也有人担心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会不会给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在业务上带来冲突,内部审计按社会审计模式进行管理,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还有没有区别,今后内部审计能不能由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取代等等。其实,这种担心是对内部审计职业化的误解,是完全不必的。应当承认,内部审计职业化在审计组织、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模式上,与注册会计师具有诸多共同之处,实质上,实行内部审计职业化的目的就是将社会审计管理机制、经营模式引进内部审计工作,使内部审计更具活力。但是,严格来说,职业化的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则有着较大不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决策、经营活动中的有效制约机制,将会发挥更大作用。随着内部审计职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经营服务行业,与律师的法律服务、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证服务,构成社会中介中相互独立的三大支柱行业的格局必将形成。职业化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 审计委托受托关系建立的基础不同。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委托受托关系建立在不同的经济组织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基础之上,注册会计师所面对是被审计单位外部经济责任。例如,注册会计师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投资者、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委托,对被审计企业向政府及其部门、企业投资者、金融机构承担的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会计资料真实公允等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其所评价的都是企业向外承担的经济责任。同时,这种委托受托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内部审计的委托受托关系建立在企业内部分权制所产生的内部经济责任关系基础之上,其委托人主要是代表投资者、由股东大会选出的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

  第二,审计的基本目标不同。

  无论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其审计目标都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制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资者、金融机构等最关心的是企业的资产安全完整、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反映上述内容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是证实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种监督制约机制是现代经营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设立的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是受投资者特别是大多数中小股东授权,对董事会重大决策活动,对经营者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评价监督,并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组织和制度的形式,促使企业重大决策活动、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序化、规范化,合理性、有效性。现代内部审计的目标则是,企业决策、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序化、规范化,合理性、有效性。

  第三,审计对象范围不同。

  注册会计师审查、监督的被审计单位受托经济责任是被审计单位承担的社会性责任,这种责任的载体主要是被审计单位资产实物和负债,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的会计资料。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会计资料。内部审计评价、监督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是企业内部不同层次权利主体分权的结果。在现代企业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都是经投资者授权,负责企业决策、监督和管理的三大制约因素。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通过委托内部审计社会组织对董事会重大决策活动和企业管理当局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评价,监督企业投资者授予的权利运用是否适当。内部审计的对象和范围是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审计服务对象和方式不同。

  无论何种审计,审计服务对象必须与审计委托人相系,谁是委托者,审计就为谁服务。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者主要是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如政府、银行及其投资者。因此,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对象是政府、金融机构、投资者等。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对于企业来说,投资者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投资者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将其资金投入企业以后,虽然拥有所有权,但是却丧失了对其控制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者与企业之间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另一方面,投资者将自己的资本投入企业以后,有些投资者本人也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又是一种内部责任关系。因此。内部审计服务对象除了包括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以外,还包括其投资者。在服务方式上,社会审计为企业服务过程中主要是一次性服务,既完成一个项目其服务即结束,下次审计,再重新委托;而内部审计服务方式往往是常年性的、与企业决策、经营管理活动同步进行的服务,其服务既包括事前服务、事中服务;也包括事后服务

  第五,审计层面不同。

  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它所针对的是整个企业的经济责任,无论是对企业资产评估还是对企业资产价值验证和会计报表真实性、公允性审计,都是评价的企业整体经济责任,其层面较高并且较为单一。而内部审计则是针对的企业内部多层次不同责任,包括董事会向股东承担的决策责任,经营者向董事会承担的经营责任,以及各个业务部门向最高管理当局承担的管理责任。这种责任,有较高层次的责任,也有较低层次的责任,包括多层次的经济责任。

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的现实意义[2]

  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不仅是对我国传统内部审计的一次革命,也给我国企业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企业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内部审计职业化是最近才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对“职业”一词的解释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从这一概念出发,对内部审计职业化可做如下表述:内部审计职业化实质上是指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用以满足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各种经济支出的来源必须通过直接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所取得的一种存续状态和发展趋势。内部审计组织社会化是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基本和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职业化的核心和目标。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的客观需要。具体地说:

  第一,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是理顺内部审计的隶属关系,建立适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内部审计体制的重要举措。

  在传统内部审计体制下,内部审计机构设在企业并且隶属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厂长(经理)既是内部审计的领导者,又是内部审计监督的对象,这是导致内部审计失败的直接原因。国有企业改制以后,一些企业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企业董事会,但其运作良好的前提必须是真正的多种所有制并存、产权结构合理的股份制企业。当企业所有者的代表不缺位的情况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利益目标基本一致,董事会与董事长的重大决策活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倾向,其内部审计范围主要界定在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范围,而不必对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活动进行监督。而我国多数企业董事会身份具有虚拟性,董事会成员个人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目标严重脱节,其重大决策活动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着以损害投资者较大利益换取个人利益的倾向。因此,内部审计不仅要对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者进行审计监督,同时,也应将企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活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使内部审计脱离企业自身的领导和管理,彻底理顺内部审计的领导与监督关系,内部审计才能站在企业整体利益的高度,而不是站在董事会成员个人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重大决策、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第二,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建立独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的客观需要。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内部审计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国内部审计设置难以割断内部审计与被审计人的经济利害关系。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就凸现出来。首先,内部审计业务组织不设置在企业内部,与被审计企业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割断了内部审计与被审计人的经济利害关系,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组织的独立性;其次,企业重大项目决策、经营管理活动等属于内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委托、委派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会(或称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计报告的接受、审计结果的处理也均由其负责,这样,就避免了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人的尴尬局面的出现,保证了内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再次,内部审计人员全部由内部审计社会组织管理,其业绩评估、奖励惩罚、职务升降、薪酬高低都由内部审计社会组织决定,内部审计人员不再由被审计企业管理,保证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第三,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建立内部审计钢性需求机制的客观需要。

  所谓审计钢性需求机制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政府颁布行政命令和社会规范企事业组织行为等手段,迫使需要进行审计监督的经济组织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一种硬性约束机制。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建立内部审计钢性需求机制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 (1)内部审计职业化以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为核心内容,内部审计实现职业化以后,为政府通过立法、行政等手段硬性规定审计业务范围,排除企业自身对内部审计的干扰扫清了体制障碍;(2)内部审计职业化以内部审计组织的社会性为基础,这也为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共享,增加内部审计组织固定业务范围铺平了道路, 内部审计组织固定业务的范围的增加,也是内部审计钢性需求机制的内容。

  第四,内部审计职业化是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已基本建立起了以企业董事长为核心,包括以董事长为代表的企业最高决策层、以总经理为代表的企业经营者和以监事长为代表的企业监督者三位一体企业内在制约机制。从形式上看,这种监督制约机制是比较完善的,但是,从实质上考察,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的这种监督制约机制,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董事会和经营者之间非法利益的一致性,往往会导致二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失效;二是监事会成员专业知识缺乏,其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具有非专业性,使其很难胜任对董事会重大投资决策和对经营者经营管理活动的全面监督。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内部审计机构从企业内部分离出来,摆脱了企业董事会的控制和领导,使董事会的职能由决策和监督的双重职能变为单一的决策职能。董事会职能的变化,拉动了董事会与经营者的变化,董事会与经营者的关系由原来的单向监督关系变为双向制约关系。在这种体制下,监事会委托社会内部审计组织对董事会、经营者的决策、经营行为进行检查、评价,监事会变成了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的一个规划、领导、委托、管理的专门机构,弥补了监事会监督专业知识缺乏、监督方式手段非专业化的缺陷,从而,使企业的内部制约机制更为合理、有效。

内部审计职业化标准[3]

  所谓内部审计职业化,顾名思义,就是把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从企业当中脱离出来,使之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存在于社会中。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审计人员资格认定、审计业务的取得以及审计程序的执行等必须按职业化标准加以要求。

  1.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基本标准

  内部审计职业化人员主要经济来源应该是直接从内部审计业务活动劳务报酬中取得,这是衡量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基本标准。我国目前情况与此标准相差甚远,内部审计人员经济收入是由企业的效益.个人级别决定,并以固定月工资的形式支付的。与做没做审计业务,做了多少审计业务以及审计业务做得好不好没有直接关系,更谈不上是审计业务活动直接的劳务报酬了。

  2.内部审计职业化人员及其业务活动的专业化标准

  内部审计理论中对内部审计专业性工作有明确规定,内部审计职业化人员.应该是一批专业从事内部审计专业工作的人员,而不是身兼多种工作的其他人员。

  内部审计业务活动专业化。即内部审计人员应专门从事属于内部审计范围内的专业工作,衡量内部审计工作是否专业化有两个标准:一是理论标准,即内部审计要依据审计准则,运用专门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对内部审计对象进行查证和评价;二是法规标准.凡是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审计或其他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内部审计业务范围内的都属于内部审计专业工作。

  3.内部审计职业化组织标准

  内部审计专业化必须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一般是由内部组织和社会组织两部分构成。内部组织是由股东大会通过科学的选举方式选出的监事会f或审计委员会1,它对股东大会负责,不直接参与审计的业务工作,而是专门负责审计项目决策,向内部审计的丰十会化组织聘请常年审计咨询顾问或项目审计人员,接受内部审计报告,处理审计意见书等:社会化组织是指具有礼会中介性质的内部审计师事务所和内部审计协会,前者是内部审计业务组织.后者是管理组织。我国现行的内部审计机构都是隶属企业总经理或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业务.管理项目决策等工作。尽管近年来,我国不少省份相继建立了内部审计协会,但没有建立业务组织,与专业化要求的组织机构相差很远。

  4.有健全内部审计职业化法规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职业化、规范化、科学化进行,必须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职业化法规。我国现行的法规体系中已有《内部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但还不完善,因此急需加快内部审计立法工作的进程。

我国内部审计职业化管理现状[4]

  国外内部审计在2o世纪4o年代就已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而我国内部审计职业化发展问题才刚刚提上议事日程,与其他内部审计发展较快的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

  1.内部审计职业组织行政色彩浓厚。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是我国的内部审计职业组织,它是我国在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在审计署所撤销的审计管理司的基础上由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改建而成的。按照有关规定,内部审计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这就使得我国目前的内部审计依然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难以使我国的内部审计真正实现行业自律

  2.我国内部审计在准则制定方面相对滞后。

  直到2003年4月12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才首次颁布了《内部审计准则》,其中很多都是由以前有关内部审计的法规、条例等修订而成的,难以满足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迫切需要。

  3.职业道德建设不到位。

  尽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2003年4月12日颁布的《内部审计准则》中包含了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但其内容空洞,过于原则化,缺乏操作性。同时,在《内部审计准则》颁布后,缺乏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没有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引导、教育。

  4.后续教育没有实质性的举措。

  内部审计人员要具有持续的专业胜任能力,必须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后续教育。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有关后续教育准则的制定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其可行性更无从谈起。各级内部审计协会也没有真正组织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具体的有实质意义的后续教育,更没有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考核。这显然不利于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内部审计的职业化发展。

推进我国内部审计职业化发展的措施[4]

  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化和资格化、内部审计组织的行业化和社会化、内部审计执业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是内部审计职业化的显著特征。实现内部审计的职业化是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具体如下:

  1.尽快出台《内部审计法》。

  目前,我国有关内部审计的规范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不高,且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不能满足内部审计职业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针对国内外内部审计发展的实际,结合我国内部审计的建设目标,进行系统的研究与论证,制定单独的《内部审计法》。

  2.大力推进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我国目前的内部审计人员很多是从单位财务部门分离出来或从其他部门的富余人员中分流出来的,没有受过内部审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系统培训,很难胜任高度专业化和日益规范化的内部审计工作。因此,必须提高内部审计行业的准入门槛,尽快建立和推行内部审计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认证制度,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吸收到内部审计队伍中来。

  3.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准则》。

  在完善《内部审计准则》时,必须注意准则的体系化以及准则内容的协调一致,同时还要认真考虑我国内部审计行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然趋势。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所建立的内部审计准则都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为样板,有的略作修改,有的根据其精神实质考虑本国情况后制定,但在一些基本要素方面与《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大致相同。我国在完善《内部审计准则》时,也可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为样板,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先构建出完整的有机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再根据现实需要陆续地出台一系列具体准则,切忌出台的具体准则与基本准则相悖或具体准则间彼此冲突。在制定具体准则时,应尽可能地引入国际内部审计的先进理念。

  在处理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现实性与前瞻性这一矛盾时,应侧重考虑前瞻性。因为在当今社会,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统一的国际市场应该有一致的游戏规则,因此各国的内部审计准则应尽可能趋同。在较为先进的准则的要求下,内部审计人员能够认识到差距,感受到压力,就会努力学习、不断进取,从而推动内部审计实务向前发展。过分强调现实性,只能使内部审计人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这不仅不利于审计人员个人的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内部审计职业化的发展。

  4.加强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建设。

  审计职业道德是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时应该遵守的执业行为规范,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职业的信任度,有助于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

  (1)加紧制定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细则,以增强审计职业道德的可操作性。该细则一定要注意紧密联系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要有实质的内容,切忌高高在上的空洞说教。

  (2)加强内部审计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属于自律范畴,因此必须通过教育来培养内部审计人员严守纪律、检点言行、勇于剖析自己工作失误等方面的优良品德。教育应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忌呆板机械。

  (3)系统构建内部审计职业道德的社会协作机制。审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迫切需要相应的社会协作机制来维护和完善,具体而言包括社会教育制度、社会评价和鼓励支持机制、社会利益导向机制。我们不应该把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孤立起来,而应以发展内部审计事业为立足点,把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标准和内部审计原则等的建设看做一个整体,这既有利于加强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又有利于整个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

  5.加强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

  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从事该工作的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这些专业胜任能力必须通过高水平的教育、专门的培训和长时间的实践来获取。同时,内部审计的执业环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兴事物在不断涌现,技术手段在不断创新,社会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做法和我国民间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工作:

  (1)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内容。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内部审计人员持续地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只要是有利于保持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手段等都可以也应该成为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内容。

  (2)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形式。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形式应该多样化,并且应能保证取得良好的效果。具体可采用的形式有:①参加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等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②参加大专院校有关专业课程的进修;③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等组织或认可的相关专题研讨会;④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或发表专业论文;⑤开展专业课题研究;⑥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⑦ 开展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活动等。

  (3)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组织。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参与、积极己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应积极倡导并制定关于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一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制定全国性的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大纲;组织全国性的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教材的编写、选定;组织、检查和考核全国性的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活动。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响应并支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开展的关于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各种活动;考虑内部审计职业的未来发展,结合单位的实际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实施计划;督促、鼓励本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等。内部审计人员应主要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所在单位对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后续教育,并保证达到应有的效果。

  (4)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检查与考核。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检查与考核应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内部审计人员所在的各企事业单位共同负责,并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着手。在形式上,主要看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在实质上,主要看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所达到的效果。鉴于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难以真正把握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效果,因此,其对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检查与考核应主要放在形式上。而内部审计人员所在的单位能够从内部审计人员的具体审计工作中看出其接受后续教育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因此,单位对内部审计职业后续教育的检查与考核应主要放在实质上。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刘世林.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刍议.特区财会.2002年6期
  2. 刘世林.实现内部审计职业化的体制思考.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年5期
  3. 韩颂.内部审计职业化浅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2期
  4. 4.0 4.1 张宇.谈推进我国内部审计职业化发展.审计文摘.2008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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