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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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Cot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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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出自粵語,原指那些沒有牌照、難入正規渠道的小廠家、小作坊。通俗說就是盜版、克隆、仿製等,以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產品的外觀或功能,並加以創新,最終在外觀、功能、價格等方面全面超越這個產品的一種現象。其特點主要表現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現形式為通過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機、游戲機等不同領域,由此衍生的辭彙有山寨機、山寨明星、山寨春晚、甚至“山寨明星 紛紛出爐,已經衍生出了—— 山寨文化。
當前山寨文化在手機領域摧城拔寨,在數位領域躍躍欲試,尤其是掙脫了牌照的束縛,徹底顛覆了傳統的行業潛規則,建立了以山寨文化為基礎的價值序列。而且山寨文化深深地打上了草根創新、群眾智慧的烙印,是當之無愧的中國式山寨。山寨文化經常行走在行業政策的邊緣,在過去的一年裡起爭引議,出現了一種熱潮—— 山寨熱。從山寨手機開始,到現在的春晚山寨版,可謂層出不窮,讓人應接不暇。一種新的流行文化在大眾媒體和網路的推波助瀾下,迅速成為了中國大陸眾多流行文化中的佼佼者,滲入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1]
山寨文化出現的原因[1]
山寨文化的出現絕不僅僅是長期以來的造假之風和惡搞之風隨意結合而產生,它是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到今天既偶然又必然的現象。
偶然,是說它以“山寨”這個形式出現;而必然,是因為他出現的社會條件,主要是經濟上的原因,也是本質上的原因。我國經過了幾十年的高速的經濟發展,在本身的發展過程中,就會產生一些經濟泡沫;國外資本通過壟斷品牌和技術,對許多電子和技術產品漫天要價,也造成非常大的產品虛價泡沫。而這樣的一些虛價泡沫正是產生假貨和仿製品的空間。試想假如品牌機和山寨機是一樣的價格,誰願意用山寨機正是因為許多品牌的虛價遠在價值之上,所以才為山寨機提供了空間,它的空間就是這些形形色色的虛價泡沫,這些泡沫為山寨文化的出現提供了最初的動力。山寨產品雖然不能與名牌精品媲美,但它面向了大眾消費者,山寨產品正好彌補了大多數人的囊中羞澀。
雲南大學知識產權專家宋笛認為,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的經驗證明,一段時間內就會出現個文化主題,以強化和宣泄公眾的文化思想和利益訴求,山寨也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是多元社會對於草根文化的高度歸納,它涵蓋了很多東西,如惡搞、顛覆、仿效、解構等娛樂模式,最終 仿製”鄱可歸結為山寨;不懂山寨的含義也可以,只要能擺出山寨的姿態就行。雲南大學社會學家馬居裡認為,山寨文化在2008年的興起深刻表達了公眾對主流文化的不滿。例如山寨版《紅樓夢》就表達了網友對新版《紅樓籮》的不滿一既然你能花那麼多錢“糟蹋”名著,憑什麼我就不能拿你開涮,在另一方面,大眾娛樂的日益屑俗化,簡單化,在大眾媒體從最初“娛樂大眾”蛻變成 愚樂大眾”的工具的條件下,則為山寨文化創造了其表現形式的前提,公眾盲從和缺乏批判性的思考能力則為其傳播提供了快速幹道。
山寨文化流行的社會原因[2]
山寨文化從最初的數位行業迅速擴展到物質、精神各個領域,並保持著強勁的發展勢頭,這不是偶然的文化力量的勃發,而是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
(一)物質生活的豐富為其提供了經濟基礎經過改革開放30年來的發展,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後,我國的經濟實力得到極大提高,成為第一大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帶來了人們更加豐富多彩的物質文化生活,日常生活不再僅僅局限於滿足基本的生存需要,人們有更多的精力和更加豐裕的物質財富去選擇形形色色、五彩繽紛的物質生活,從而滿足自身發展和享受的需要。這就為山寨文化的的盛行提供了經濟基礎。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意購買喜歡的產品,只要這些產品能夠為自身帶來實用功能和享受功能,消費者並不在乎這些產品是否屬於“正品”。並且相比之下,山寨產品由於其低廉的價格、優美的外觀和強大的兼容性功能,往往能更好地適應普遍的大眾。
(二)大眾傳播媒介為其提供了技術基礎當IT行業最初出現山寨現象時,並未引起人們廣泛的關註。
但當2002年、2003年地方電視臺陸續出現山寨版周傑倫、劉德華、張學友等明星時,這些山寨形象通過電視媒介迅速得到廣大觀眾的認識和關註,山寨文化成功進軍了娛樂界。2008年12月2日,一貫以嚴肅、權威著稱,居廟堂之高的央視新聞聯播關註山寨現象,稱? 山寨’一詞已經從經濟行為逐漸演變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新聞聯播的關註標志著民間自發的文化行為正式進入主流媒體的視野,山寨風尚漸入高潮。隨之而來的山寨版《紅樓夢》、山寨版《百家講壇》、山寨電影、山寨電視劇、山寨春晚等,無一不藉助大眾傳播媒介而迅速走紅。尤其是以網路視頻形式流行的各種山寨節目,其受關註程度前所未有。
(三)主流文化中話語權的壟斷和大眾表達意識的覺醒是其社會基礎山寨文化與主流文化不同,它來自民間,屬於一種民間文化、草根文化。它作為一種亞文化而存在。山寨文化的興起以及流行並非民間文化與大眾傳播媒介偶合的結果,從深層次上說,它事實上是大眾對於長期以來所形成的主流文化中話語權的壟斷局面的強烈不滿和反抗。要實現階級統治的長久,就要使用文化霸權,用和平、協商、隱蔽的方式同化對抗集團,製造文化認同,控制意識形態。在葛蘭西看來,文化霸權的形成就是意識形態的抗爭過程。精英階層作為一種強勢群體,正是通過對意識形態領域的控制來實現對弱勢群體的掌控的。山寨文化的生產者是正是廣大的草根階層,他們對精英階層對話語權的壟斷控制極為不滿,精英階層所生產出的傳達其意識形態的文化產品也無法真正表達廣大受眾的心聲,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它會在短短十年內如此迅速並蓬勃發展的深刻社會原因。
(四)人們追求娛樂和宣泄需要是其社會心理原因現代社會是成為全民娛樂的時代,每個人即是娛樂的提供者,也是娛樂的對象。山寨文化的輕鬆、詼諧、幽默、戲仿的特征,藉助於大眾傳播媒介能夠更好地為人們提供豐富多樣的精神娛樂產品,也能讓人們盡情地自我娛樂。現實生活中巨大的社會壓力使得人們產生浮躁和煩悶心理,山寨文化的輕鬆娛樂正好為這種心理提供了宣泄的場所。
山寨文化的盛行讓我們看到了社會發展邁向更成熟階段的一個前兆。我們在為文化的多元發展歡欣鼓舞的同時,也應該積極反思現存文化體制的弊端進行改革。草根文化和主流文化的這種對抗鋒芒在日後的發展中將會不斷削弱,從而使二者走向更加完美的融合。
發展山寨文化的重要性[3]
1.山寨文化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豐富了文化生活,是對主流文化的補充。山寨文化的出現有其必然性,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它的創新、模仿、調侃的一面為草根階層創造了展示自己的舞臺,是一種自娛自樂的文化形態。比如山寨春晚,就是一幫熱愛表演的人的晚會,他們運用自己的智慧和創造力,展現自己的絕活,這是一種自我價值的展示,在滿足自身文化追求的同時也使喜愛這些文化的人得到了精神的愉悅。主流文化所宣揚的內容並不能為所有人接受,一味的強制推行只會招來更多的反抗和抵制。山寨文化是對主流文化的合理補充,它的存在可以促使主流文化自身的反省,尋找自身的不足之處,從而更好的發展自己,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
2.有利於社會良性發展,創建和諧社會與文化。在當前社會矛盾群體性事件不斷增多的今天,民眾需要一個發泄的途徑,排解心中的苦悶。山寨文化有一個主要的特點就是模仿社會上的著名人物或者事件,進行調侃和諷刺,通過網路的廣泛宣傳,引起社會註意,這樣甚至可以揭露社會的陰暗面,使那些社會矛盾暴露出來,儘早得到解決,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如果社會矛盾和不滿情緒得不到合理解決,越積越多,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就會大增,危害社會和諧。
3.增強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在全球一體化的今天,國與國之間的競爭就是綜合國力的競爭,除了經濟和科技的硬實力的競爭外,文化作為一種軟實力的競爭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
我國最近幾年一直大力建設文化產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都是以官方文化為主體與他國競爭,很少見到民間文化的身影。民間文化有著突出的民族特色,可以彌補主流文化的不足,增加文化產業的多樣性,增強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山寨文化是民間智慧的體現,雖說難登大雅之堂,但是只要加以創新和改造,是有其發揮的空間。
山寨文化的危害[4]
第一,山寨產業的興起影響了我國核心競爭力的提升。
據稱,在2007年,山寨產品盈利達到1億元,成為名符其實的產業,為我國經濟做出了一定的貢獻。但是,我們也需要註意到,一個國家核心競爭力不是經濟總量的增長,而是以創新為核心的制度,受教育水平,技術水平和文化氛圍的整體水平的提升。創新一方面來自於人的天性,一方面來自於社會環境。從人的天性來說,創新意味著巨大的成本,包括物質成本,精力成本,時間成本等等。[6]但是,我們從山寨的身上只是看到在娛樂的外表下掩藏的複製內核。
第二,山寨產業是對知識產權的漠視,直接影響我國的法治建設。
毫無疑問,“山寨”行為的本質是侵權,仿冒,這是一種對知識產權的漠視。大多數山寨行為都是營利性質的商業行為,從 “康帥博”到“周佳”牌洗衣粉再到NCKIA的手機,這些已經遠遠超出了惡搞的範疇。山寨行為發展成了產業,模仿也就觸犯了法律。
山寨產品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大規模的以模仿起家的“企業家”給社會公眾造成一種印象:複製他人的產品可以獲得巨大的利益,同時不受法律的追究。那麼,盜版行業搖身一變成山寨行業,加入山寨的懷抱,繼續其暴利生涯。
第三,山寨文化的興起導致青少年“反社會性”傾向的增長,影響其社會化。
作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山寨文化憑藉其強大的影響力和解構力在肢解著青少年對他們所處社會的真實認知。山寨文化的受眾大多是社會化尚未完成的青少年,因此它對青少年的社會化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山寨宣揚了他們的口號是“沒有什麼不可以山寨”,這就給了青少年一種幻覺:生活是可以任意娛樂的。這種口號只會造成他們對權威的漠視和反感,進而阻礙青少年的社會化,影響其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
第四,山寨文化的興起反映了社會追求名利的趨勢並加強了這種趨勢。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的功利思想愈演愈烈,以至於許多女大學生們持有“找得(工作)好不如嫁得好”觀念就是這種名利觀的一種反映。山寨文化在當下能夠迅速崛起,並贏得廣泛認同,很明顯受到急於發財、出名的社會浮躁之氣的影響。中國傳統文化中奉行的“重義輕利”思想已經被這種名利觀沖的七零八落,社會呈現出浮躁的心理。
第五,山寨文化的興起導致群眾文化的陷入低俗化。
群眾文化,是相對於精英文化而言的,是一種存在於廣大群眾中,喜聞樂見的,簡單易懂的文化,主要內容還是健康的。群眾文化大多流傳於口頭,網路,電視等媒介和民間藝術中。反觀山寨文化,它集中表現出來的是商業性和娛樂性,是通過工業的批量生產和網民的熱情參與形成的這種帶著明顯的商業性和娛樂性的文化,類似於法蘭克福學派所指的“大眾文化”。
批量生產的山寨文化一旦廣泛流行,群眾文化也受其影響而不得不轉向學習山寨文化,兩者融合到一起的時候整個社會也許就會陷入“山寨狂歡”了。
山寨文化的法律規制與保護[5]
“山寨文化”的普遍接受和認同從一個側面折射了中國在轉型時期,人民的消費理念、經濟狀況和精神需求等不同層面的現狀。山寨文化孕育於山寨產品之中,對待山寨文化我們不能一棍子打死,而要從利弊兩方面權衡,通過對山寨產品的法律規制和保護,最終促使山寨文化作為一種文化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山寨文化的法律規制
從山寨手機與品牌手機的雷同到山寨明星的侵權案件,我們可以看到山寨系列產品因其兼有翻版、模擬、模仿等特點,有些產品目前已經觸犯到了知識產權法的底線。為保證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正當利益,維護良性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我們必須嚴格、有效地規範這一新興產業。
1、加強網路立法,規範網路管理。網路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它是快速傳遞信息的媒介平臺。但也不乏有人通過網路惡搞娛樂群眾。譬如《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它通過利用剪輯中央電視臺法制頻道的界面和《無極》電影的片段,改編辭彙,將一部全國人民非常熟悉的電影變成了法制搞笑節目,這裡的侵權行為不容質疑。首先,它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法制頻道的界面、主持人的肖像,侵犯了知識產權法規定的許可使用權。其次,它將《無極》電影的片段無償的使用,併進行篡改,侵犯了知識產權法規定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和改編權等等。《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通過《無極》的知名度,外加網路巨大的終端用戶,一炮打紅,作者名聲大震。通過這一案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網路對這部短片和作者的成名起了巨大推動作用,使潛在的侵權行為得以迅速傳播。對此,我們必須要加大網路管理的監督力度,加大對網路傳播作品的審核把關,通過法制的健全來規制一些潛在的侵權行為,保護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要加大網路管理,一要完善網路管理的立法工作,設立網路準入制度,統一網路管理口徑,嚴格執行網域實名制度。二要加大網路侵權的責任追究力度。網路侵權的傳播範圍大,影響廣,通過轉載、轉播的網站很多,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要受到真正保護,就必須對網路媒體、複製者、發起者等多方侵權人予以法律追究。
2、規範廣告行業,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兩年,山寨明星成為了廣告界的新寵。他們以其長相與明星相似,並通過行為、服裝、髮型等修飾幾乎與明星本人難分伯仲。一些小廠商考慮到明星與山寨明星代言廣告費用上的懸殊,紛紛聘請山寨明星代言廣告。而廠商仍可堂而皇之的以既沒有假冒明星姓名,也沒有故意假冒明星為由,否認對明星構成侵權。但對於購買商品的消費者而言,因山寨明星與明星本人十分相似,消費者並不能予以辨別,他們是通過明星代言廣告而信賴商品質量,進而購買該商品。可見,山寨明星代言廣告無疑是誤導了消費者,這也正是廠家啟用山寨明星代言廣告的原因。為了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於山寨明星代言廣告要通過法律予以取締,堅決不允許山寨明星利用明星本人的知名度來左右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的山寨明星廣告要依法追究廠商、廣告商、山寨明星三方的責任。
(二)山寨文化的法律保護
山寨文化一方面存在一定的模仿、翻版等特點,但另一方面還具有的創造性、娛樂性和平民性等優勢。我們在保證山寨文化不觸碰法律底線的同時,對這種新興文化仍要予以有力保護,使之形成有中國本土特色的、為廣大人民喜聞樂見的一種文化形式。具體而言:
1、維護“山寨明星”合法權益,為其營造適度發展空間。
“山寨明星”通過惟妙惟肖地模仿明星的語言、容貌或者歌曲等,被觀眾所認同、喜愛併成名的演藝人員。在模仿過程中,演藝人員同樣付出了辛苦和智慧。他們運用自身的優勢,通過模仿的技巧,揣摩明星的一顰一笑,加之日復一日的練習,才能達到與明星演藝的相似。比如,吳鎮宇導演的《追影》,影片中雖然啟用的全部都是“山寨明星”,但並沒有混淆觀眾視聽。這部電影在帶給觀眾歡樂的同時,還宣傳了新人,深受大家喜歡。可見,對山寨明星的行為,不能全盤地取締,要用法律去鑒別,只要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沒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們就應予以認同,承認其存在價值,並運用法律有效予以保護,給山寨明星創造一個有利的發展空間,使其在依靠模仿出名基礎上,形成具有自身特點的演藝形象,成為受觀眾喜愛的名副其實的明星。
2、規範“山寨電子產品”,振興民族丁業新發展。山寨手機是山寨電子產品的代表,山寨手機廠商通過採購手機的不同部件,經過重新組裝,形成功能、外觀與品牌手機相似的手機產品。目前,雖然山寨手機質量差強人意,有些甚至存在攜機爆炸的危險現象,但我們也要看到它功能強、外觀新穎、像素高、價格低廉的優點。對此,我們必須從長遠眼光看待,“事物的發展一般都需經歷一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作為企業也不例外,今天著名的跨國公司,在當年也曾經歷過‘山寨’的階段”?。對待游走在法律邊緣的山寨電子產品,我們必須要依靠法律和政府監管使其走上合規合法、可持續發展道路。首先,要加強山寨手機的質量監督。
質量是產品的信譽,只有高質量的產品才能贏得市場。山寨手機要想走得長遠,就必須嚴把質量關。對此,除了企業白行監管之外,政府也必須加大監管力度,對質量合格、沒有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一律頒發銷售許可者。對質量不合格產品一律沒收銷毀。同時政府還要加強手機市場的監督,加大對三無產品的處罰力度。其次,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政府要註重對手機質量的宣傳,以動畫、公益欄等形式加大對質量不合格的山寨手機的宣傳,警示消費者不能只因價格低廉而盲目購機,購機時需要註意手機的銷售許可證等質量認證標誌。通過有力宣傳,使不合格的山寨手機無法找到市場,從而自行消滅。第三,要正確引導山寨手機生產廠商,鼓勵創造民族品牌。山寨手機的生產廠商不能只局限於當前利益,要本著長遠發展的眼光,通過對手機外觀設計、實用新穎等科研開發,創造出自己的品牌,真正達到與品牌產品的競爭、抗衡之勢。
總之,山寨文化不能被簡單地定義為仿製、複製的代名詞,山寨產品更不能一概等同於侵權產品。對於山寨文化這一新型文化,我們要以寬容的態度、理性的思維、嚴謹的法律、巨集觀的政策對待,對確屬侵權的山寨產品,要運用法律依法取締,對仍有發展前景的山寨產品,要正確引導,使其真正成為民族品牌屹立於世界舞臺。
總覺得對於山寨現象敘述得過於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