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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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文化是與大眾文化、平民文化、草根文化、山寨文化相對立而產生的文化現象。即,不適應嘈雜的物質社會,它是人們內心渴求卻常常被世俗生存需求驅逐時才能感悟到的,它是在人們靜心思索或遭遇物質失利而需要情感慰藉時才冉冉上升。 關於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之間的關係以及相關而來的評價問題,有較大的討論空間。 國內學者鄒廣文認為,精英文化是知識分子階層中的人文科技知識分子創造、傳播和分享的文化。
西方社會評論家列維斯認為,精英文化以受教育程度或文化素質較高的少數知識分子或文化人為受眾,旨在表達他們的審美趣味、價值判斷和社會責任的文化。
按他們的解釋,精英文化當是知識分子及其精英們創造及傳播的文化。現代以來,我國出現過新文化運動時期以文化精英為主導的精英文化,其後也出現過以政治精英為主導的精英文化,現在初見端倪的則當是經濟精英主導的精英文化。
社會學家李德順對於文化的理解,不少人有這樣一種看法,即認為“精英文化”就是“高雅”的,而“大眾文化”則是“低俗”的。這是一種誤解。其實,文化歷來就有“高雅文化”與“通俗文化”、“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之分。那麼,這種劃分的依據是什麼,又意味著什麼?
對文化之“雅”和 “俗”的兩種不同理解
對文化之“雅”和“俗”有兩種不同理解。一種理解,是取它們的價值評價含義,就是“根據文化品質的高低優劣”來規定什麼屬於“雅”文化,什麼屬於“俗”文化。說一種文化現象是“雅”還是“俗”,與它“是誰的文化”不同,而是適用於一切人的文化產品和文化行為的判斷。它的前提是承認:文化文化,就是要以“文”為上,以“雅”為上,不“文”不“雅”便是缺少文化,便是蒙昧、落後和野蠻。比如:我們把精美的藝術成果、深刻的學術著作、文化品位極高的行為和思想、崇高的社會人生理想等稱為“高雅”和“優秀”,而把與之相反的判斷為“庸俗”和“低俗”。這裡的“雅”和“俗”意味著評判一種文化現象品位的高低、情理的深淺、形式的文野、製作的精糙、走向的提高與普及等等,總之一句話:是“好”還是“差”,意味著褒貶評價。這也就回答了劃分的意義問題,意味著:社會文化的建設以追求真、善、美為己任,因此必須旗幟鮮明扶持高雅文化,反對庸俗文化。
這種理解,應該說是“雅俗”概念的本義。但是,在日常的語言和應用環境中,人們卻還是要給“雅俗”加進以下的另一種含義。即是取它們的主體性含義,就是“根據什麼人來占有和享用”來規定什麼屬於“雅文化”,什麼屬於“俗文化”。這樣,“雅文化”就可以和“精英文化”、“貴族文化”、“君子風度”等聯繫在一起,是指以社會上層人群為主體、滿足有較高地位人群需要的文化;而“俗文化”自然也就與“大眾文化”、“平民文化”乃至“市井文化”相聯繫,指以社會下層人群為主體、滿足一般大眾需要的文化。從邏輯上說,這種理解和劃分只是反映文化有不同的主體類型和層次,如果不加進身份等級歧視和階級偏見,應該說其中並不包含(至少在我們看來,也不應該包含)褒貶的含義,並不意味著“高低、優劣、貴賤”之分。
不要以為“大眾文化”只能是粗野簡陋的,而“精英文化”則必然是高雅精緻的
上述兩種含義是不應該混淆的。對於“俗、雅”與“大眾、精英”之間的聯繫,要有具體的、實事求是的分析判斷,不能輕易在它們之間畫等號。不要以為“大眾文化”只能是粗野簡陋的,而“精英文化”則必然是高雅精緻的。事實上,文化的“雅俗高低”是要在每一次的創造中具體地顯現和接受評判的,並不是誰家固定不變的專利。不要忘記,我國千古名篇《詩經》中的作品,原本是當時的民謠俚曲,卻可以成為後世的風雅之師;而許多當年被視作風雅之極的宮廷御制、狀元文章等,如今卻大都和其他文化糟粕一道成了歷史的垃圾。此外如《水滸》、《西游記》等小說,京劇等戲劇,中國傳統工藝等,原都是來自民間的“大眾文化”、“俗”文化產品,現在則成了傳統文化中的瑰寶,成了雅文化。應該說,不論大眾的還是精英的文化,都有自己“俗”和“雅”,都有自己從低向高、從淺入深、從粗到精的發展提高問題。歷史證明,“大眾文化”也可以有自己的精品,有自己的高貴和優美;而“精英文化”也難保不出粗俗之作,也有它們的俗氣、無聊和空洞。只有憑藉創造的智慧和精心的勞動,而不是憑藉某種身份,才能產生精品。對任何人和任何文化形式說來,都是如此。
但現實生活中人們卻往往不大註意對“雅”和“俗”的兩種含義加以區別,由此造成了一些嚴重的誤解,甚至偏見。例如在某些潛意識中,一味地視古為雅、視今為俗;以寡為雅、以眾為俗;以遠為雅、以近為俗;以靜為雅、以動為俗;以莊為雅,以諧為俗;以虛為雅、以實為俗,等等。在這些觀念中存在著一種片面化、錶面化、簡單化的傾向,實際上是以少數人的口味為準,把他們所欣賞的文化風格當作了唯一的標準,無形中已經預先地包含著脫離現實、輕視群眾的成分,從而忽視了大眾世俗生活的文化權利。
從我們的現代觀點看來,這是應該摒棄的陳腐偏見。因為說到底,“大眾文化”才是民族文化最深厚的基礎,是最本真的“文化文本”,是民族文化偉力的根源。沒有了普通大眾的世俗生活,人類文化就將失去生命力的源泉。
對“文化世俗化”的現象應有冷靜的思考
“雅俗”本身是對文化現象品位的一種描述和判斷,它以文化產品和文化行為的質量為中心,並不是對文化主體(精英或大眾)的界定,不應該將二者輕易地等同或混淆。同時,在如何看待“雅、俗”與“精英、大眾”之間相互關聯的問題上,則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出人們在文化觀念上的根本立場和思維方式的差別。而在涉及根本文化立場的問題上,我們更要旗幟鮮明地堅持人民主體論的馬克思主義宗旨。
就我國具體情況而言,伴隨著整個社會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在文化領域也出現了“重心下移”的趨勢,普通大眾的文化需求日漸成為市場的主導力量,而“精英文化”卻在市場上受到某種程度的冷落。一些人稱之為“文化世俗化”或“俗文化泛濫”。對此應有冷靜清晰的思考。“文化重心下移”應該說是一種具有歷史合理性的進步,是我們的文化“為人民服務”之必須。每一個不把自己同大眾對立起來的人,都不應該視之為“危機”和“失落”,而應視之為一種“歸位”和“落實”。因為多年來,為我國廣大群眾所樂於和便於參與的文化形式和活動並不豐富、並不充分,實際上是太簡單、太貧乏了。至於“雅文化”的“失落”,則應該從其他方面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