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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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會計(Budget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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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是一個以提供財務信息(貨幣信息)為主的經濟信息系統。會計按其核算、監督的對象及適應範圍劃分,可分為企業會計(也叫營利性會計)和預算會計(也叫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兩大體系。預算會計是現代會計中與企業會計相對應的另一分支,是適用於各級政府部門、行政單位和各類非營利組織的會計體系。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不以營利為目的,一般不直接生產物質產品,而是通過各自的業務(服務)活動,為上層建築、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
預算會計是以預算(政府預算和單位預算)管理為中心,以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為目的,以預算收支核算為重點,用於核算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屬於分配領域中的各級政府部門、行政單位、非營利組織預算資金運動過程和結果的會計體系。
預算會計特點[1]
預算會計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核算內容不同: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監督一預算為基礎,以預算收支為主要核算內容。
核算原則不同: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掌握和擁有資源會因外部或內部特定目的需要而受到限制,會計核算要求在資產總額等於負債與凈資產總額基礎上,強調固定基金與固定資產總額對應,強調專款專用。
會計處理基礎不同:會計處理基礎是對收入或支出的確認與記錄的標準。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明確會計主體是組織會計工作的前提條件,它規範了會計工作的空間範圍和職能。
會計目標是會計所要達到的目的或者要得到的結果。
預算會計核算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真實性原則、相關性原則、可比性原則、一貫性原則、及時性原則、重要性原則、明晰性原則、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歷史成本原則、配比原則、專款專用原則。
會計要素又稱會計報表要素,是構成會計報表結構的基礎。
預算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5大類,其中,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三個要素構築[[[Category:分類名稱]][資產負債表]],所以也稱為資產負債表要素;收入和支出兩個要素構築收入支出表,所以也稱為收入支出表要素。
1、5大要素的含義
- 資產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 負債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各種應繳款項等。
- 凈資產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所擁有的資產凈值,從數量上等於會計主體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
- 收入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在業務活動中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 支出是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單位按照批准的預算發生的各種資產耗費和損失。
2、資產負債表要素(資產、負債和凈資產)
在資產負債表三個要素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中,資產、負債是所在組織(營利組織一企業、非營利組織一財政、行政和事業單位)共有的會計要素,而凈資產是預算會計中特有的。它們之間的關係等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在預算會計中,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企業會計中稱為所有者權益)三個要素有著不同於在企業會計中的特點。主要表現如下:
第一,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通常不使用“擁有或控制”這一企業會計常用的確認標準,而使用“占用或使用”這一標準來確認資產。因為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具有取得的無償性和使用的非經營性或非盈利性的特點(除開事業單位的附屬企業和已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事業單位),特別是行政單位的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單位用其業務收入去購買。
第二,預算會計中資產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資產的限定性,是指資產的提供者(包括撥款人和贈與人)對所提供的資產規定一定的限制,撥款人和贈與人通常是以通過法規、行政命令或協議等方式對其所提供的資產附加限制,接受資產的非營利組織必須給予以遵守。從時間角度看,限定性有暫時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與此相對應,其他資產可歸為非限定性資產。資產的限定性是非營利組織區別於營利組織的一個獨特方面。
第三,非營利組織的負債主要表現為流動負債。如財政總預算會計的負債主要表現為高信用的國債以及因財政周轉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財政周轉金和因體制結算而形成的與上級往來等流動負債;由於國家規定行政事業單位都不得以發行債券的方式來籌集長期資金,同時銀行也一般只對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長期貨款,所以行政事業單位的負債主要是流動負債。因而非營利組織基本不存在資本結構問題及利用杠桿作用問題,但是這卻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組織-企業必須考慮的問題。
第四,預算會計中資產與負債的差額採用“凈資產”稱謂,這與國際通行的用法一致。企業會計中與之相對的概念是“所有者權益”,它是各種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同時,它也是與債權人權益相聯繫的概念,它們共同構成“權益”概念。顯然預算會計中的這個差額沒有上述明確的所有者權益特征。因而在預算會計中採用“凈資產”命名以區別於企業會計的“所有者權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適的。
具體地說,與企業所有者權益相比較,非營利組織的凈資產要素,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非營利組織不存在現實的所有者,其凈資產不體現企業那樣的所有者權益。
2、出資者,如撥款人、捐款人,是非營利組織凈資產名義上的所有者,他們不要求出售、轉讓或索償其所提供的資財,也不要求憑藉其所提供的資財獲得經濟上的利益。
3、實際上,非營利組織由於不以營利為目的,客觀上也無法為其資財的提供者帶來經濟上的利益。
4、現實中,非營利組織的一些資財提供者通常對其所提供資財的使用、維持規定某些限定,即非營利組織的某些凈資產具有限定性。同資產的限定性一樣,對凈資產的限定也可分為暫時性限定與永久性限定。
3、收入支出表要素(收入、支出)
預算會計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關係為:收入-支出=結餘。其中,收入要素與營利組織的收入要素有著顯著的差別,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結餘”沒有作為一個會計要素。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具有以下特殊性:
從性質看,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是為了補償支出,而不是為了營利;提供產品或勞務等活動的價格或收費標準不完全按照市場經濟價值規律來決定,甚至無償提供或免費服務。即非營利組織就其所提供的產品或勞務通常取得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撥款一方面是為非營組織的存續發展,另一方面含有補貼性質。即有些撥款屬於對低價格、低收費服務的一種彌補。從口徑看,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是大口徑的而完全不同於營利組織小口徑收入概念。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僅包括業務收入,還包括投資利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和政府性的各類撥款等。
從限定看,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有限定性與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關於這筆款項有規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麼這筆接受的捐贈收入就屬於限定性的收入。
第二,非營利組織的支出要素在設計上,需要與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時支出與企業會計的費用相比在許多方面有特殊性。
從功能和目的看,非營利組織的支出有著財政資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預算向所屬單位撥出經費的性質。
從口徑看,與收入的大口徑相一致,非營利組織的支出也是大口徑的。非營利組織的支出不僅包括費用性支出(狹義費用),還包括資本性支出。
從限定看,與限定收入與非限定性收入的區分相一致,非營利組織的支出也可分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這也是資財提供者的規定要求使然。
從確認看,非營利組織的支出的確認有的採用權責發生制,有的採用收付實現制。而費用的確認基本採用權責發生制。
從成本核算看,非營利組織的產品、勞務、項目等,需要單獨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單獨核算處理,這並不否認支出要素的內涵與外延。
第三,結餘是非營利組織在一定期間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差額。由於非營利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入與支出的確認口徑與企業收入與費用的確認口徑有著明顯的差別。非營利組織的結餘與企業利潤相比,有著明顯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如下:
1)非營利組織的收入與支出通常也有差額,這個差額並不表現為利潤(或虧損),而表現為結餘(或負結餘)。但非營利組織並不追求這個餘額,而是客觀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
2)在性質上,非營組織的結餘表現凈資產的變動,其屬性為凈資產,而企業的利潤表現為所有者權益的變動。
3)企業利潤存在分配問題並且(正)利潤必須履行納稅義務。非營利組織的結餘一般不存在分配問題。非營利組織正結餘不需履行納稅義務,負結餘實質上是對凈資產的沖減。
4)非營利組織的結餘沒有明確的方向性,而企業利潤表現為貸方餘額。
5)非營利組織的結餘有限定性與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結餘是限定性收入與限定性支出相抵後的結餘,非限定性結餘是非限定性收入與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後的結餘。
正因為如此,結餘是否作為非營利組織的一個獨立會計要素,存在不同觀點。
贊成把結餘作為一個獨立會計要素的觀點認為,如同企業會計的收入、費用和利潤三要素構成企業“損益表”的基礎一樣,收入、支出和結餘三要素構成了預算會計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結餘,可以作為“收入支出表”的基礎,以系統完整地反映非營利組織的收支情況及其結果。而且關心非營利組織收支情況及其結果的會計信息使用者,也當然希望能提供有關結餘的信息。
不贊成把結餘作為一個獨立會計要素的觀點認為,其一,結餘的本質屬性為凈資產,其作為獨立要素的經濟意義不大。其二,對非營利組織來說,重要的是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結餘作為一個要素,平時無法反映出收支結餘情況的真實結果,即沒有實際的內容。其三,結餘作為預算的執行結果,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可能有,也可能沒有;可能是貸方餘額,也可能是借方餘額。那麼連餘額的方向性都無法確定,作為要素是不合適的。
當然,最終結餘沒有作為獨立要素。而實際上,不將結餘作為獨立會計要素並不影響預算收支以及結餘的核算和對預算執行的檢查分析。
資產=負債+凈資產 (1)
收入-支出=結餘 (2)
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 (3)
公式(1)可理解為靜態的會計等式,公式(2)、(3)可理解為動態的會計等式。
縱向體系是按照國家政權結構和行政區域來劃分的,我國政府預算可分為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後者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社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
橫向體系是按各級政府所屬各部門劃分建立的,主要由各級政府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非營利組織會計和參與預算執行的國庫會計、稅收徵解會計、專業銀行撥款會計共同組成。 ` 財政總預算會計的分級與政府預算的分級是一致的。政府預算分中央、省、市、縣、鄉五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包括中央財政部設立的中央財政總預算會計、各省財政廳設立的省財政總預算會計、市財政局設立的市財政總預算會計、縣財政局設立的縣財政總預算會計、鄉財政所設立的鄉財政總預算會計。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分級: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三級會計單位。
- ↑ 熊細銀.高級財務會計.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0.07.
- 預算會計初探[3]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1997年、1998年開始實施
- 荊新: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理論框架,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7
- 趙建勇:預算會計若幹基本理論問題研究,財經研究,1999.6
- 賀蕊莉、劉明慧、包麗萍:預算會計,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