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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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確認(recognition of exp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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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確認是指何時、以何種金額登記本期發生的費用。
費用的確認,主要依據的是費用配比原則。傳統會計觀念認為,費用是產生營業收入所花費的努力,因此,收入和費用是密切相關的,確認費用必須與收入的確認配合在一起進行,因而費用的確認亦稱為費用的配比(Matching)。
費用的實質是資產的耗費,但並不是所有的資產耗費都是費用。因此,就需明確什麼樣的資產耗費應確認為費用。由於發生的費用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那麼費用的確認就應當與收入確認相聯繫。因此,確認費用應遵循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
(一)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按照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某項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該項支出應予以資本化,不能作為當期的費用;如果某項支出,在一個會計期間內確認為費用。這一原則為費用的確認,給定了一個時間上的總體界限。正確地區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保證了正確地計量資產的價值和正確地計算各期的產品成本、期間費用及損益。
(二)權責發生制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只是為費用的確認作出時間上的大致區分,而權責發生制原則則規定了具體在什麼時點上確認費用。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支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費用。
(三)配比原則。按照配比原則,為產生當期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應當確認為該期的費用。配比原則的基本含義在於,當收入已經實現時,某些資產(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勞務已經提供(如專設的銷售部門人員提供的勞務),已被耗用的這些資產和勞務的成本,應當在確認有關收入的期間予以確認。如果收入要到未來期間實現,相應的費用應遞延分配於未來的實際受益期間。因此,費用的確認,要根據費用與收入的相關程度,確定哪些資產耗費或負債的增加應從本期收入中扣減。
根據上述費用確認原則,在確認費用時,一般應遵循以下三個標準:
(一)按費用與收入的直接聯繫(或稱因果關係)加以確認
凡是與本期收入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耗費,就應當確認為該期間的費用。這種因果關係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經濟性質上的因果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期間收入項目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也就是有所得必有所費,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於發生了不同的費用;二是時間上的一致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某項收入同時或結合起來加以確認,這一過程也就是收入與費用配比的過程。例如,如果企業銷售出去的商品是直接與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相聯繫的,那麼,該項銷售商品的成本就可以隨同本期實現的銷售收入而作為該期的費用;如果企業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按商品全部銷售成本與全部銷售收入的比率,計算出本期應結轉的營業成本,並與本期所確認的營業收入相配比。
(二)直接作為當期費用確認
在企業中,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確的未來經濟利益,並且,如果對這些支出加以分攤也沒有意義,這時,這些費用就應採用這一標準,直接作為當期費用予以確認,例如,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等。這些費用雖然與跨期收入有聯繫,但由於不確定性因素,往往不能肯定地預計其收益所涉及的期間,因而就直接列作當期的費用。
(三)接系統、合理的分攤方式確認
如果費用的經濟效益有望在若幹個會計期間發生,並且只能大致和間接地確定其與收益的聯繫,該項費用就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式,在利潤表中確認為一項費用。如,固定資產的折舊和無形資產的攤銷都屬於這一情況。一般地,我們將這類費用稱為折舊或攤銷。
費用是通過所使用或所耗用的商品或勞務的價值來計量的,通常的費用計量標準是實際成本。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
費用是資產的一種轉化形式。有些資產將會使幾個會計期間受益,這樣,在計量通過系統、合理的分攤而形成的費用時,是以其資產取得成本的實際數進行計量的。例如,固定資產的折舊要按固定資產原始價值和規定使用年限來計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也都屬於這種情況。有些費用可以立即確認,這時,可以按其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
總之,企業應按實際成本來計量費用,不得以估計成本或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正確確認和計量費用,應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關係
通常情況下,如果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將導致未來經濟利益的減少,並且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就應當確認為一項費用。正確地確認和計量費用,應處理好以下幾個關係:
(一)費用與收入的關係
費用指直接或間接為取得營業收入而發生的相應的耗費,不是以取得營業收入為目的的各種耗費都不作為費用,如購買各種股票、債券所發生的支出、捐贈支出等。因此,工業企業的費用往往指構成產品成本的費用和期間費用,即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取得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收入而發生的耗費。
(二)費用與損失的關係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耗費,通常情況下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產生收入,即耗費和收入之間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是有些耗費並不一定產生收入,如存貨盤虧、投資發生的損失,這些耗費從嚴格意義上可以認為是一種損失,而不能確認為費用。但在會計實務中,有些損失和費用不好區分,都將其作為費用處理,如壞賬損失、屬於非常損失之外存貨盤虧損失等。
(三)生產費用與產品成本的關係
生產費用是指為生產產品而發生的各種耗費,一定時期所發生的生產費用是構成產品成本的基礎。生產費用與產品成本的區別在於:生產費用包括構成本期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和不構成本期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而產品成本只是生產費用中構成產品成本的部分;生產費用著重於按會計期間歸集所發生的費用,而產品成本則著重於按產品品種歸集費用,一種完工產品的成本可能包括幾個會計期間的生產費用。
(四)生產費用與期間費用的關係
生產費用需要直接或間接地計入產品成本,而期間費用則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在產品、產成品成本的各項費用。它們都是一種耗費,都必須從營業收入中得到補償,但是它們補償的時間不同。期間費用直接從當期收入中補償,而構成產品成本的費用要待產品銷售時才能得到補償。
本期發生的耗費,不一定都能在本期沖減收入。其中一部分在本期沖減收入,屬於本期費用;另一部分要分攤給以後會計期間,沖減以後會計期間的收入,稱為跨期費用。
生產成本是生產費用中構成產品成本的部分,在產品尚未出售前表現在存貨中,待銷售時,表現為主營業務成本,從而使一定時期的主營業務成本與一定時期的營業收入相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