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新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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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新村運動(Saemaeul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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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新村運動,亦作新鄉村運動,是大韓民國在樸正熙執政的年代所實施的一項為期十年的農業改革運動。此政策旨在促使南韓國內農村與城市的距離拉近,也使南韓開始走向富強之路。這項運動從1970年4月22日倡議,並於1971年開始正式推行,於1980年4月結束。由於計劃推行得令,結果使計劃早在1977年就已達到目標。
南韓新村運動的歷史背景[1]
第一、二個經濟開發五年計劃的完成,使南韓國民生產總值由1962年的23.15億美元增加到1971年的90.93億美元,10年間增長2.8倍;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由1962年的87美元增加到1971年的278美元,10年間增長2.2倍。然而,農業部門的發展,卻由於推行“先工後農” 的不均衡發展政策,偏重重工業和增加出口而相對忽略了對農業的投資,而且把通貨膨脹壓力以低糧價形式轉嫁給農民,導致國民經濟比例失調,國內市場萎縮,對外依賴加深,國際收支惡化,通貨惡性膨脹,農業相對萎縮,收入分配懸殊,城鄉差別日益擴大。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製造業的增長率為15.0%,農林漁業的增長率為5.6% 。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農林漁業形勢更差,農林漁業的增長率為1.5%,而製造業的增長率則高達21.8% 。結果,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1963年,城鄉居民收入比例為1:116.2,但到1970年則降低到1:67.1。當時擁有耕地不到1公頃的農戶占南韓總農戶的67%,而他們的收入則僅等於城市戶均收入的50%,而且這種差距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加上美國剩餘農產品的大量傾銷,農產品價格暴跌,城鄉之間的開發差距擴大,大量的農業勞動力紛紛流入城市,農業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由1960年的58.3%下降到1970年的45.9%。農村人口的大批流動,帶來諸多的城市問題、社會難題和農村勞動力的老齡化、婦女化,這些進一步影響了農業發展和農村開發。在這種情況下,南韓政府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建設新鄉村運動。
南韓新村運動的發起過程[1]
為實現“富裕的農民、富足的故鄉、繁榮的祖國”的目標,南韓政府倡導和推動了建設新鄉村運動。進入上世紀60年代以後,南韓政府一直思考如何實現使農民富裕起來這一課題。作為重建農村經濟的第一個措施,就是於1961年6月11日制定《關於復興國民運動的法律》,展開復興國民運動。復興國民運動是一場改造國民精神的運動,這就是讓千百年來由宿命的絕望和失意所統治的農村覺醒,樹立自立、自助精神,進而奮發圖強,拯救農村。然而,復興國民運動因當時南韓財政和金融力量很弱且沒有向廣大農民提供必要的物質支援,只是一味地宣傳自立、自助精神,沒有調動農民的積極性而失敗。
隨著第一個經濟開發五年計劃的順利實現,城市和農村的發展差距成為政治問題。面對由城鄉間發展差距的爭論引起的要求提高糧價的政治壓力,政府認為應該給農民創造機會,擺脫傳統的自給自足農業,發展商品農業,以增加農家收入,建立農工並舉的基礎,從而實現農村和農業現代化。南韓政府從1968年開始實施了增加農漁民收入特別事業。為增加農漁民收入,政府動員各部委可使用的財源和行政力量,設置43個事業項目,建設91個複合生產基地。第一次增加農漁民收入事業(1968~1971年)碩果纍纍,溫室栽培、養蠶、蘑菇栽培、果樹種植、近海養殖、飼養奶牛和菜牛、養兔、養殖鱒魚等都取得很大成就,1971年41萬參加農戶平均收入比一般農戶高13.2%,農產品的出口增加1.5倍。
在認真總結復興國民運動和增加農漁民收入事業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南韓政府自1970年開始發起了建設新鄉村運動。1970年4月22日,當時的南韓總統樸正熙在全國地方行政長官參加的抗旱對策會議上提出要在農村開展“自助” 運動的構想,同年5月制定推進方案,第二年政府抽調大批政府官員到農村指導這一運動,並正式稱之為建設新鄉村運動,提出“勤勉、自助、合作” 的原則。
南韓建設新鄉村運動的發展過程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0~1973年),是建設新鄉村運動起步階段,主要是通過地方行政區公佈建設新鄉村運動的20個建設項目,如擴展進入村莊的道路、架設小型橋梁、修繕房屋、改良水井、改良廚房和廁所、建設公共浴池和洗衣房、修築河堤等,由政府向全國35950個農漁村免費提供水泥、鋼材、木材等材料並給予指導,而由農民來負擔和完成改善環境、提高生活水平這一事業,以激發農民建設新鄉村運動的積極性、創造性和勤勉、自助、合作精神。
第二階段(1974~1976年),是建設新鄉村運動全面發展階段,也是第二次增加農漁民收入特別事業(1972~1976年) 中後期階段。後來,這一事業被更名為建設新鄉村運動增加收入事業。這一階段,在繼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著力幫助農民增加收入。如制定增加收入計劃,調整農業結構,促進農業機械化,提倡集體耕作,發展多種經營,推廣普及良種和高產耕作技術,種植蔬菜,飼養家錯—一當代南韓2006年夏季號畜,集體造林,興辦新鄉村運動工廠。在這一階段,農業連年獲豐收,城鄉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同時,在這一階段,建設新鄉村運動迅速向城鎮擴大,成為全國性的現代化建設活動。
第三階段(1977~1980年),是建設新鄉村運動增加收入綜合開發階段。從1977年第四個經濟開發五年計劃的第一年度起,建設新鄉村運動增加收入事業又進一步擴大為建設新鄉村運動增加收入綜合開發事業。這一階段,在繼續推進各項增加收入事業的同時,著力推進治山綠化十年計劃事業、大面積山地開發六年計劃事業、農村電氣化事業、整頓火田民事業,大力開展農業機械化運動和保護自然運動。前兩個階段,是以各種農作物和一戶戶農家為對象,以生產為重點。在第三階段,把開展事業的範圍擴大到邑、面等單位,使農協成為推進事業的主體,把事業計劃從建立農家的基礎擴大到畜牧業、農產品加工與銷售、特產農業等方面,使之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立體結構。同時,還積極推動農村保險業的發展,支援農村的文化建設和農工開發區建設。
第四階段(1981年以後),是建設新鄉村運動的自我發展階段。進入80年代以後,南韓政府大幅度調整建設新鄉村運動的政策與措施,並由主導者的身份逐漸轉化為規劃、協調、服務以及提供一些財政、物資、技術和服務等支援,著重調整產業結構,進一步發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業、流通業,指定和開發農工地區,繼續提高農漁民收入等;註重農村社區建設,著重加強國民倫理道德與法制教育,在抓好農村綜合開發工作的基礎上,傳承和培養建設新鄉村運動的精神與理念。
上世紀70年代以後,南韓農村到處都在國家的大力扶持、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和勤勉、自助、合作的旗幟下開展建設新鄉村運動,這場運動使南韓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例如:
1.村村通汽車。當時的南韓農村道路既狹窄又彎曲,沒有橋梁,交通十分不便。村民們聯合起來,新闢鄉村道路4.4萬公裡,擴展鄉村道路4萬公裡,架設橋梁6.5萬多座。到上世紀70年代後期,除海上孤島外,全國都實現了村村通車。
2.村村通電。上世紀60年代末,南韓的農戶僅有20%安裝電燈,其餘的農戶還在油燈下生活。到1978年,全國250多萬農戶都安裝了電燈。90年代全國已實現電氣化,家電得到普及,.1993年每100戶農民所擁有彩電率達到123.6% 、電冰箱105% 、燃氣竈100.4% 。
3.普及電話。1970年以前,在3.5萬多個村莊中,安裝電話的只有3800個。自1971年開始,政府積極推進農漁村電話事業,到1978年,所有的里和洞都開通電話。從1979年起,又實施擴大電話網計劃,到1993年每100戶農民電話普及率達到99.9%。
4.改善住房條件。1971年,在全國250多萬農戶中約有80% 住在茅草屋。在各村的共同努力下,改造農民住宅245萬戶,使農村面貌煥然一新。
5.農民用上自來水。過去,南韓農民飲用井水,而傳統的井水汲取既不衛生又不方便,費去不少時間和勞動力。建設新鄉村運動開始後,村民們自覺地行動起來,把山上的水引到村裡的蓄水池或深挖井,然後用地下自來水管道把水送到各戶。上世紀80年代,鑽井機的普及大大改善了農村的水井供水狀況。
6.改良爐竈。1973年新型爐竈開發成功。1974~1976年,以郡為單位,政府推進了改良250多萬家農戶爐竈的工作,每年可節約330萬噸木柴,相當於年木柴需要量的30% 。與此同時,城郊農村改用煤炭和石油等現代化燃料。
7. 治理河川。過去政府顧不上農村河川的堤防,每到汛期,堤防常常決口。在建設新鄉村運動中,農民自己動手,改善和加固了幾乎所有的堤防,保護了耕地和村莊。
8.改善生產條件。為奠定農業機械化基礎,為提高生產率而積極平整土地,到1983年底平整土地已完成41.5萬公頃,占應平整土地面積58.8萬公頃的7l% 。為實現土地的水利安全化,政府積極開發水利資源,治理四大江河流域,擴充水利設施,推進大單位面積綜合開發事業,使水利安全田的比例由1968年的58%提高到1979年的87.3% 。
9.推廣高產水稻新品種。繼1972年普及“統一稻” 之後,從1975年開始先後培育和普及“維新”、“密陽23號”、“密陽30號”、“水原264號”、“魯半”等新稻種,使南韓的水稻生產跨人劃時代的發展階段,確立了每年生產3800萬石稻穀的自給自足體制。
l0.綠化山野。制定兩個治山綠化十年計劃,將每年的3月21日~4月20日定為“國民植樹日”,實施“全村育苗”、“全村共同植樹” 事業,以速生樹七、慢生樹三的比例,實行快速綠化,提前4年於1978年完成第一個“治山綠化十年計劃”。到1977年底,為解決農村燒柴而植樹的燃料林達84.7萬公頃,徹底解決了農村的燃料問題。到1978年,約30萬戶的火田民全部下山集中定居,使火田總面積的70%都變成了人工林。從1977年開始,在全國各地選定86個經濟林帶,3年內共營造2000公頃經濟林,以有助於增加農戶收入。在此基礎上,從1979年開始實施第二個“治山綠化十年計劃”,其重點放在經濟效益高的慢生樹的造林事業上。現在,南韓的森林面積占全國土地面積的66% 。
l1.實現農業機械化。自1972年開始實施5個“農業機械化五年計劃”,設立促進農業機械化基金,從1970~1989年的20年間共投入2.4萬億韓元,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事業,並經過20年的努力實現了農業機械化。1997年南韓主要農作物種植機械化率已經達到98%以上,一般農作物種植機械化率也達到50% 。農業機械化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增加了農戶收入,加快了農村現代化建設。
12.增加農戶收入。從農戶收入增加情況看,農戶平均收入由1970年的25.6萬韓元增加到1979年的222.7萬韓元,增長7.7倍。從農戶收入構成看,農戶收入的比重由1965年的20.9%,增加到1979年的31.3% 和2004年的50% 。在城鄉間的收入差距方面,1967年農戶收入相當於城市收入的60.1%,二者相差懸殊,從1974年開始,農戶收入便超過城市居民的水平,實現了城鄉居民收入同步增長。
13.興建村民會館。從1971年開始,各地農村紛紛興建村民會館,不久全國3.595萬個村莊都建立了村民會館。從此,農村也有了召開各種會議、舉辦各種農業技術培訓班和交流會的場所。為在農忙期間節省勞動力,大部分村莊都在村會館內開設公用廚房或開設貨攤。也有的在會館內或附近設立了托兒所和兒童游樂場。建設新鄉村運動的意義已經超越了一國的範圍,它的影響波及到廣大發展中國家。他們認為,南韓建設新鄉村運動是發展中國家開發農村、振興農業的理想模式。截至1983年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派2萬多人次到南韓新鄉村參觀、考察。特別是印尼、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等國積極派人去學習建設新鄉村運動經驗。1978年,泰國以總理為首曾三次去南韓做過考察,有的國家派人到建設新鄉村運動中央本部受訓,系統學習建設新鄉村運動的經驗。聯合國糧農組織曾經向廣大發展中國家宣傳和介紹南韓的建設新鄉村運動。
南韓的新村運動是實實在在的,民眾真正得到實惠。我們的城鎮化是紙上談兵,喊喊口號,就是不見動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