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重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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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重述法(Retrospective Re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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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確定前期差錯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可以從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間開始調整留存收益的期初餘額,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餘額也應當一併調整,也可以採用未來適用法,企業應當在重要的前期差錯發現後的財務報表中,調整前期比較數據。
追溯重述法一般需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確認前期差錯。
第二步,確定前期差錯的影響數。
第三步,進行相關會計處理。對於發現的前期差錯,如影響損益,應將其對損益的影響數調整發現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併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
第四步,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金額。在編製比較財務報表時,對於比較財務報表期間的前期差錯,應調整各該期間的凈損益和其他相關項目,視同該差錯在產生的當期已經更正;對於比較財務報表期間以前的前期差錯,應調整比較財務報表最早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數字也應一併調整。
第五步,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會計差錯。企業應在財務報表中就前期差錯披露以下內容:前期差錯的性質;各個列報前期財務報表中受影響的項目名稱和更正金額;無法進行重溯重述的,說明該事實和原因以及對前期差錯開始進行更正的時點和具體更正情況。
追溯重述法下的賬表調整[1]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對追溯重述法作瞭如下定義:“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現以與年度財務報表相關的、調賬同時調整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為例,介紹賬表分別調整的步驟和方法:
第一步,確定調整事項。調整事項即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以及前期差錯對財務報表各有關項目和連帶處理事項(如所得稅、利潤分配等)的影響,據此,應列出調整事項目錄。
第二步,編製調整分錄。調整分錄應按調賬分錄、資產負債表年初數調整分錄和利潤表調整分錄分別編製:
1.調整發現前期差錯的當期賬務:
(1)調增前期(指以前年度,下同)利潤(或調減前期虧損,下同)的,借記有關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減前期利潤(或調增前期虧損,下同)的,作相反分錄。
(2)因調增利潤而需要相應調增所得稅的,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下同)科目;因調減利潤而相應調減所得稅的,作相反分錄。
(3)因調增凈利潤而因應補提盈餘公積的,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科目;因調減凈利潤而應沖回已提盈餘公積的,作相反分錄。
(4)調整完畢,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期末應無餘額。
(5)更正調整時不涉及損益的,則借或貸記除“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以外其他相關科目。
以上調賬分錄,應與發現差錯當期日常分錄一併登記總賬和明細賬。
2.調整發現前期差錯當期的資產負債表“年初餘額”(簡稱年初數):
(1)調增前期利潤的,借記資產負債表的有關項目,貸記“未分配利潤”項目;調減前期利潤的,作相反分錄。
(2)因調增利潤而需要相應調增所得稅的,借記“未分配利潤”項目,貸記“應交稅金”(或“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下同)項目;調減所得稅的,作相反分錄。
(3)應補提法定盈餘公積的,借記“未分配利潤”項目,貸記“盈餘公積”項目;沖回已提盈餘公積的,作相反分錄。
(4)調整更正不涉及損益的,則借記和貸記資產負債表中除未分配利潤中涉及損益內容以外的其他相關項目。
3.調整前期差錯發現當期的利潤表“上期金額”(簡稱上年數):
(1)涉及上年度損益的,按調增上年利潤額,借記“凈利潤”項目,貸記有關損益項目;調減上年度利潤的,作相反分錄。
(2)因調增利潤而相應調增所得稅費用的,借記該項目,貸記“凈利潤”項目;因調減利潤而相應調減所得稅費用的,作相反分錄。
(3)調整不涉及損益的前期差錯、調整上年度以前(不含上年度)差錯、調整隻涉及利潤分配的差錯,均不調整利潤表。
第三步,編製調表工作底稿。該工作底稿,在註冊會計師《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編製指南》中稱為“試算平衡表”。具體設計時,橫向可設置“項目”、“調整前金額”、“調整分錄(借方、貸方)”、“調整後金額”數欄,縱向按資產負債表或利潤表的各具體項目排列。底稿格式設定後,應將財務報表各項目調整前金額過入並試算平衡。然後,再將已編製的調表分錄分別過入工作底稿“調整分錄”各有關項目,結出財務報表各項目的“調整後金額”,並再次試算平衡。
第四步,調整當年財務報表的年初數和上年數。此項調整無須編製調整分錄和作專門計算,具體做法只是從調整工作底稿編製的當月起,即以調表工作底稿各項目的“調整後金額”,作為當期及以後各期的年初數、上年數。
- ↑ 龐海娟.前期差錯更正與追溯重述法新解.財會信報.法規與實務.2008年6月9日
評論(共3條)
等於沒說,把書上的定義拿過來,三歲小孩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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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日後的前期調整分錄在發現錯誤的當期記不計入當期的發生額?按規定這些前期差錯要調整期初金額(不涉及損益的話)。如果已經調整了年初餘額,若再計入調整當期的發生額,豈不是錯了?還有如果是3月份才發現去年的錯賬,豈不是要調整本年1月份和2月份兩個報表的期初期末餘額?,如是到年底才發現,豈不是要調整12個月的報表?
等於沒說,把書上的定義拿過來,三歲小孩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