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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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規劃是指徵稅人或其代理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願地利用稅收、會計、法律、財務等分析常識,採取合法合理或“非犯科”的手段,以期下降稅收本錢辦事於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經濟行為。企業國際財務規劃包含幾個方面:財稅安排、離岸投資、合理避稅、資金對沖、國際投資融資配對以及資產管理與信托等。
“財稅規劃是指納稅人通過經營和私人實務的安排以達到減輕納稅的活動。”“人們合理而又合法的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儘可能低的稅收,他們所使用的方法可稱之為納稅籌劃……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稅收是納稅籌劃目標之所在。”“財稅規劃是納稅人通過財務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稅在內的一種優惠,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
“財稅規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行為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務轉嫁方法達到儘可能減少納稅的行為。”“納稅人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尚未發生或已經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的各種巧妙的安排。”“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範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儘可能地取得節約稅收成本的納稅收益,”從國際=國內專家對納稅籌劃的論述,本文將財稅規劃的定義設定為:“財稅規劃是指納稅人或其代理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覺地運用稅收、會計、法律、財務等綜合知識,採取合法合理或‘非違法’的手段,以期降低稅收成本服務於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經濟行為。”
財稅規劃產生於西方,19世紀中葉,義大利的稅務專家已經出現,併為納稅人提供稅務咨詢,其中就包括為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美國、英國等國也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開始在稅收實踐中加以廣泛地應用。在財稅規劃的發展歷史上,歐洲稅務聯合會的成立具有重要意義。它極大地促進了財稅規劃業的發展。1959年法國巴黎,有五個歐洲國家的從事稅務咨詢及納稅籌劃的人員有了自己行業組織 。這一方面說明在這些國家納稅籌劃得到了政府的認可。與此同時,納稅籌劃已成為了一個新的研究領域,對其研究也全面展開和不斷走向深入成為一門專業性很強的學科,在企業經營中廣泛被使用,也受到人們和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特別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不斷向縱深方向發展,跨國企業雨後春筍般的出現,這些跨國性的大企業對納稅籌劃的需求,進一步地促進了納稅籌劃的發展。
什麼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稅規劃?目前理論界對此觀點不一,首先應當肯定的是納稅籌劃不等於逃脫,逃脫是建立在對稅法不理解,違法的基礎之上的,這與財稅規劃有著本質的區別,財稅規劃是指一切採用合法和“非違法”的手段進行納稅方面的策劃和有利於納稅人的財務安排。
財稅規劃應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採用合法的手段進行的節稅籌劃;
二是採用“非違法”的手段進行避稅籌劃;
四是歸整納稅人帳目,實現涉稅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