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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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本質(Financial Es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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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本質是關於財務工作實踐具有根本規定性的範疇,是對財務對象、財務屬性、財務職能、財務特征的高度概括。
1、貨幣關係論。
這是前蘇聯學者較早提出並長期堅持的觀點。蘇聯學者 N.日夫加克指出:“企業、聯合公司和國民經濟各部門財務是一種特定的貨幣關係體系。這種貨幣關係體系客觀地發生於貨幣基金形成和使用時。這些貨幣基金在產品(勞務)生產和銷售過程中被用來為資金周轉服務,用來分配企業、聯合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收入,以及用來對其經濟活動實行監督。”這一觀點在我國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曾有過較大影響,正如黃菊波表述的:主張這一觀點的學者認為,商品生產的存在,必然導致價值規律存在併發生作用,而價值規律又必然通過貨幣和貨幣關係來反映和表現,企業財務就是物質生產領域里利用價值形式來反映原材料採購、產品銷售,進行核算,計算生產耗費、成本、價格和盈利,進行社會產品和企業純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關係。
2、資金運動論,也稱資金關係論。
較早出自1964年邢宗江等人。到80-90年代仍有很多學者堅持這一觀點,認為:“財務是企業和行政、事業等單位的資金運動及其所體現的經濟關係。企業等單位的資金運動稱為財務活動,資金運動所體現的經濟關係稱為財務關係。”
3、價值分配論或分配論。
張國乾等人認為:財務是“企業為實現生產職能,在社會主義國家組織經濟職能作用下,對生產要素分配和生產成果實現及其分配所形成的分配關係體系”,財務的實質“是個分配問題,分配是財務活動中存在的特殊矛盾,體現了財務關係的性質,制約著財務活動的內容”。王廣明等人認為:“企業財務的實質,是以社會主義企業為主體所進行的微觀價值分配活動,以及這種活動中所形成或體現的經濟關係”。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財務是一個分配範疇,是對總產品價值的分配活動。財務關係所反映的是建立在價值分配活動及其相應的管理活動基礎上人們之間的責權利關係。
4、本金投入及收益論。
這種觀點認為:資金按經濟性質與用途可分為本金與基金,本金是各類經濟組織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而墊支的資金,具有周轉性與增值性等特征;而基金是國家行政組織和各類事業單位為實現其職能而籌集與運用的專項資金,具有一次收支性與無償性等特征。財務是本金的投入與收益活動及其所形成的特定經濟關係。這樣,可以把基金與本金加以區分,並劃清財務與財政、信用的界線,突出財務的經濟屬性。
概括這幾種觀點,可以發現,這些觀點對財務本質的描述都停留在貨幣、資金、本金等“價值流”的層面上。而從西方財務研究的內容來看,在對融資政策、財務結構、投資規劃、利潤分配、公司改組等一系列財務基本問題的分析闡述中,始終滲透有“權利”的綜合考察。單純從“價值”來論述財務問題,似乎失之有偏。財務管理應不是簡單的對資金運動的管理,而是藉助於資金運動的管理實現產權管理,是“價值”與“權利”的結合。如果說,“價值”是從財務活動的現象中或從“物資流”中抽象出來的帶本質的東西,那麼,在現代企業制度下,支配這一價值的“權利”則是隱藏在“價值”背後更為抽象、更為實在的帶支配能力的本質力量。
(1)用“財權流”作為現代財務的本質,有利於體現財務區別於其他事物(尤其是會計這一最相近的學科),更有利於體現現代財務區別於傳統財務的本質。
(2)“財權流”是在吸取了“本金論”、“資金運動論”等“價值流”的優點並考慮到現代企業制度的產權思想下得出來的。財權是“財力”以及與之相伴隨的“權力”的結合,即“財權”=“財力”+(相應的)“權力”。這裡的“財力”表現為一種價值,是主體的財務資金或資本,而相應的權力便是支配這一“財力”所具有的權能。用“財權流”來作為現代財務的本質,一方面可用“財力”的流動來替代“資本”、“資金”等“價值流”,發揮它們在理論上的優勢,而隨著商業信用的發展,企業“應收”、“應付”等項目與其說是資金或資本,不如說是一種“權力”或“財力”,用“財權流”來表述更加貼近現實。另一方面,與財力相伴隨的“權力”實際上就是有權力處理雙方“財務關係”,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資金運動論”及“本金投入與收益論”不能反映財務關係的缺陷。
(3)“財權流”作為現代財務的本質表明,有了獨立財權的企業才能成為財務主體,才能有自己的財務目標,才能獨立地處理企業與外部的財務關係,並獨立行使企業的財務職能。
總之,用“財權流”作為現代財務的本質表述,既充分體現了其他幾種理論的優勢,又反映了財務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特殊性,註重了“價值”與“權力”的高度融合,更好地體現了財務的本質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