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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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外貿公司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稅額,依進項稅額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應退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退稅率,其退稅依據是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的進價。而生產企業自營(委托)出口應退的增值稅是執行“免、抵、退”或“先徵後退”,出口退稅的稅額取決於出口的離岸價銷售收入及其進項稅額。
在日常稅收管理中,大部分企業採用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公司出口的形式,也有部分企業是把貨物銷售給外貿公司出口,由外貿公司辦理出口退稅的形式。這兩種形式由於在退稅方面採用不同的退稅方式,由此也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如東台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以化工產品出口為主,2004年度自營出口銷售額10461萬元(暫不考慮內銷貨物的銷售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870萬元,該公司自營出口執行“免抵退”稅政策,徵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則2004年自營出口銷售額10461萬元全免。由於退稅率的差異,
應作進項稅額轉出:
10461×(17%-13%)=418.44萬元,
應退稅額的計算:
①10461×13%=1359.93萬元,
②應納稅額=銷項稅額一進項稅額=0-(870-418.44)=-451.56萬元,
取①②兩數較小者為應計算的應退稅額,則應退稅額為451.56萬元,①②兩數的差額=1359.93-451.56=908.37萬元,退稅扣減徵稅後該企業實際可得到的稅收補貼為451.56-0=451.56萬元。
經批准取得自營進出口權的私營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義務如下:
一、可以直接從事自營進出口業務。
二、在批准的進出口業務範圍內,可以經營本企業或院所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或院所生產、科研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
三、可以申請加入進出口商會、參加國家和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組織的有關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並得到國家對外貿易方針和政策的指導。
四、在從事自營進出口貿易活動中,可以享受與公有制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
五、遵守國家有關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六、接受外經貿主管部門和進出口商會的監督、管理和協調。
七、積極出口創匯。
第八條 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對取得自營進出口權的私營生產企業或科研院所開展進出口業務,要積極支持,加強指導,做好服務和規範化管理工作。
第九條 取得自營進出口權的私營生產企業或科研院所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視具體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警告或撤銷自營進出口權的處罰。
對外貿易進出口經營權分為一般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經營權、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商業、物資供銷合作社企業進出口經營權。
一般貿易進出口經營權為貿易公司,可經營或代理外經貿部門核准的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加工貿易、"三來一補"業務、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
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為生產企業,可經營本企業或成員企業自產的產品商品出口及企業所需原料、設備、技術的進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加工貿易、"三來一補"業務。
科研或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術企業,或經營本單位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代理出口將本單位自行研製開發的技術轉讓給其他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經營本單位科研或生產所需的原輔材料、技術、設備和零部件的進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口的商品除外)
商業、物資、供銷合作社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為商業、物資或供銷合作社企業,可經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的商品除外)、加工貿易、"三來一補"業務、經營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
(一)申請條件
1、一般貿易進出口經營權
(1)企業應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商年檢並通過年檢。
(3)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按國家規定辦理稅務年檢並通過年檢。
(4)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指在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期間,企業違法違規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
(5)具有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專業人員。
2、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
(1)具有自產產品和法人資格;
3、科研院所或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經營權
(1)具有自產產品和法人資格;
(2)註冊資本不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3)具有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專業人員。
(二)申請流程
企業先要申請對外貿貿易經營者備案,步驟如下:先去工商局變更經營範圍,然後去外經貿局外貿科進行備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網上提交列印的《對外貿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變更後的執照複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個體工商戶可免交);
(4)個體工商戶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富公證證明(本件);
(5)外資企業先變更執照及核准證書,再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本件)。
取得《對外貿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後,在一般開展外貿營業前,企業還需打點手續如下:
(1)到所正在地海關註冊登記;
(2)到所正在地外匯局,取得核銷號碼;
(3)省海關ic卡錄入;
(4)省技監局網上認定蓋章;
(5)所正在地工商局、稅務局網上認定蓋章;
(6)省海關開卡;
(7)所正在地外經貿局網上審核蓋章;
(8)所正在地外匯辦理局審批蓋章;
(9)材料送回所正在地海關審核認定;
(10)海關ic卡開通利用;
(11)企業將海關登記書傳真到市外經貿局
有些申請程式和資質已經做了調整,現在比過去更為寬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