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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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平衡表(Energy Balance Sh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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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能源平衡表[1]
能源平衡表是指一種矩陣形式的表格將各種原供應、加工轉換、傳輸損失及終端消費的數據集中在一起,直觀地反映各種能源在報告期內的流向與平衡關係。
能源平衡表的作用[1]
能源平衡表的作用有:
(1)全面反映各種能源的生產、消費、分配與進出口的平衡關係,瞭解各種能源的自給程度和對經濟發展與提高人民生活的保證程度,為編製能源規劃提供依據;
(2)考察能源系統加工轉換過程,投入與產出的數量平衡關係,為分析能源加工轉換效率提供基礎數據;
(3)反映能源消費結構;如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消費結構;分部門和分地區的能源消費結構:各種能源分部門分行業的消費結構;用作燃料同用作原材料的比例等,為研究改善能源流向、產業結構、行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提供依據;
(4)反映能源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分析節能潛力,為進一步開展節能工作和進行能源供需預測提供基礎數據。
能源平衡表的分類[2]
能源平衡的主要分類有:
1.按所包括的能源品種範圍劃分
(1)單項(單一品種)平衡表,單項平衡表是指某一個能源品種資源與使用平衡情況的統計表。如煤炭平衡表,石油平衡表、天然氣平衡表、電力平衡表等。根據各品種資源構成與使用方向的不同,在主欄內設置不同項目。如煤炭平衡表內設有洗選損耗指標;石油平衡表設有國際加油量、煉油損失量指標;電力平衡表設有水電、火電、核電、其它電量及輸配電損失量等指標。分品種平衡表多採用實物量單位,也可採用標準量單位。它是編製綜合能源平衡表的基礎。
(2)綜合能源平衡表。綜合能源平衡表是在各種能源單項平衡表基礎上編製的,它是單項能源平衡表的有機結合,但不是簡單的彙總。它把所有能源品種進行綜合、加工、整理,消除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的各種重覆因素,綜合反映了全部能源資源的形成及消費構成等整個系統流程各環節的數量關係。
2.按所採用的不同計量單位劃分
(1)實物量能源平衡表。實物量能源平衡表是指根據各種能源品種不同的形態,採用不同的實物量單位編製的平衡表,主要表現能源的物量供應與消費的平衡關係。如煤炭、石油、焦炭用重量單位“噸”計算;天然氣、煤氣用體積單位“立方米”計算;熱力、電力用能量單位“焦耳”、“千瓦小時”計算。實物量平衡表是編製標準量能源平衡表的基礎.
(2)標準量能源平衡表。標準量能源平衡表是指按能源的同度量單位(我國採用標準煤)編製的平衡表。它是將實物量平衡表按各種能源品種不同的折算標準計量單位繫數進行計算,即為標準量能源平衡表。在同一標準計量單位下,各個能源品種才可以相加,所以綜合能源平衡表就是一種標準量平衡表,其作用是反映能源的能量供應與消費的平衡關係。
3.按平衡表結構形成劃分
(1)收付式平衡表。收付式平衡表是將能源各品種的資源和使用兩個對應方面的各項指標相對照的列出,收與付的總量是相等的。它只能反映單一能源品種的收支平衡。
(2)併列式平衡表。併列式平衡表是將各能源的收支存平衡集中反映在一張表內。主欄是能源品種,賓欄是能源收支存指標,每個能源品種的收支存都具有平衡關係。能源統計基層報表就採用這種形式。
(3)棋盤式平衡表。棋盤式平衡表是把能源各因素相互聯繫的收支關係分別在主欄、賓欄相對稱的列出。國家能源平衡表和地區能源平衡表多採用此形式。
有些國家根據平衡表的能源流程的擴展程度,分為基本能源平衡表和綜合能源平衡表。基本能源平衡表是表明瞭能源流程由生產到消費過程中的各階段。綜合能源平衡表(與我國的概念不同)為了剋服基本能源平衡表的某些局限性,將收集數據的範圍向前擴展到開發領域(資源、儲量和潛存量)和向後擴展到最終消費領域(有效能),它比基本能源平衡表更適於用來描述能源系統。我國目前所編製的能源平衡表還未擴展到這樣深的層次。
4.按能源平衡包括的區域範圍劃分
(1)全國能源平衡表。全國能源平衡表是以全國為平衡範圍,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全國能源流程的全過程。採用行列矩陣形式,主欄各項表示各種經濟活動和能源流程,賓欄表示各種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品種。平衡表矩陣中包括可供資源,加工轉換活動,消費活動等子矩陣,每個子矩陣有各自的平衡關係。
(2)地區能源平衡表。地區能源平衡表是局部範圍的平衡,以地區為平衡範圍(如省、自治區、直轄市),是全國能源平衡表的基礎。它反映一個地區在一定時期內能源流程的全過程。它與全國能源平衡表的表式、指標、編製方法等基本相同。主要區別是為反映各地區能源資源的形式和流向,在主欄中增設外地區調入量及本地區調出量兩項指標。
(3)部門能源平衡表。部門能源平衡表是以一個部門或一個行業為平衡範圍,反映一個部門或一個行業一定時期內能源資源的形成和能源使用情況。部門能源平衡表同全國、地區能源平衡表一樣,也是採用矩陣式,所不同的是根據本部門(或行業)生產和管理的特點和需要,在資源與消費方面的分組指標更細,在平衡項目上也會有很大不同。
(4)企業能源平衡表。企業能源平衡表是以一個企業或公司為平衡範圍,根據企業對能源管理的需要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產品生產、銷售與庫存,能源收、支與庫存,能源消耗、能源加工轉換,能源計量器具運行等一系列報表的基礎上編製的綜合平衡表,它反映了企業各種能源的來蹤去跡以及各種能源的消費構成、加工轉換的投入和產出,體現出企業能量的平衡關係。
各個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企業能源平衡表的形式也不可能完全一樣,但都應根據能量流動過程進行編製。這樣,一般企業能源平衡表可根據能量流動過程劃分為能源購入貯存、加工轉換、輸送分配和最終使用四個環節,以下是其系統簡圖,每一個環節中可分為若幹用能單元。
能源平衡表的編製原則[2]
1.編製能源平衡表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能量守恆定律。能量守恆定律闡明瞭能源可以互相轉換,在能源轉換過程中全部能量的總量保持不變。平衡表的編製必須符合能量平衡的要求。所有能源品種均有來源和去向。平衡表的縱列與橫行的相關數據以及各子矩陣必須形成相互之間平衡關係。
2.消除數據的重覆計算,補充統計內容和範圍的遺漏。對無法從定期統計報表中搜集整理的有關資料,可進行一次性調查,也可進行有根據的合理估算,以便補充編製能源平衡表中出現的資料缺口。
3.必須採用兩種計算單位,一是實物量,二是標準量。標準量單位採用標準煤。
4.對綜合能源平衡表的數據進行驗證。進行總平衡後允許出現平衡差,但數量不能超出正常範圍。平衡差過大,說明某些能源流程的數據質量存在問題,必須對造成平衡差額過大的原因進行分析,查找原因,校正有關數據,調整平衡差額。
能源平衡表和投入產出表的關係[3]
能源平衡表和投入產出表兩者在共同表徵的關係上總是無法做到一致,這主要是由於:
① 編製原理與複雜程度不同。投入產出表的編製涉及所有部門,其間關係都必須兼顧,複雜程度高於能源統計。
②統計口徑與調查範圍存在差異。投入產出表編製的調查範圍僅限於重點企業,而能源平衡表的統計對象幾乎涵蓋了全部企業。
③數據的可得性與數據質量不同。能源平衡表是以實物量或者熱值當量為單位衡量能源的生產與消費,而常用的價值型投入產出表涉及產品的價格,價格的波動與多樣性會使投入產出表的數據質量下降。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模型功能的發揮與結果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