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加工轉換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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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能源加工轉換效率[1]
能源加工轉換效率是指能源加工、轉換過程中產出量與投入量的比率,即能源加工轉換的產出率。
能源加工轉換效率的計算[2]
能源加工轉換效率的計算公式為:
能源加工轉換效率= | 能源加工、轉換產出量 |
× 100% |
能源加工、投入量 |
在計算投入量和產出量時,必須按當量熱值折為標準煤。這點在計算發電效率時特別要註意。
能源加工轉換效率是反映能源在加工、轉換過程中能量的有效利用程度,是考核能源加工、轉換技術水平及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據。
能源加工、轉換效率可分為下列三種計算方式:
(1)單項設備能源加工、轉換效率。是指某一種能源加工、轉換設備的能源產出量與該設備相應的能源投入量之比。這種計算方式反映了單項設備的能源有效利用程度。
(2)單項類別能源加工、轉換效率。是指某一轉換類別(如發電、供熱、洗煤、煉焦、煉油、制氣)能源產出量與該類別相應的能源投入量之比。分類別計算能源加工、轉換效率,可以反映各種類別能源加工、轉換技術管理水平的高低。
(3)能源綜合加工、轉換效率,亦稱總轉換效率。從巨集觀角度來分析,是將各種能源加工、轉換類別的總產出量與相應的總投入量進行對比,是從總體上反映了全國或各地區的能源加工、轉換效率的總水平、總效率。
各企業的總轉換效率是指將企業所有的能源加工、轉換設備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綜合計算,從總體上反映各個企業能源加工、轉換的總效率。由於總轉換效率的計算是以企業的各種能源加工、轉換設備的體係為對象,是把所有加工、轉換設備視為一個整體,中間轉換量不是這個體系的最終能源產量,故應扣除這些重覆部分,按凈產出量和凈投人量計算。
- ↑ 能源統計知識手冊.國家統計局工交司編,2006年8月
- ↑ 能源加工、轉換統計.湖南省統計局,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