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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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大清王朝的開創者,他加快了國家的封建化,完善了國家體制,是中國曆史上傑出的領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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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愛新覺羅·皇太極(1592年11月28日-1643年9月21日),滿族,後金第二代領導者,大清創建者。我國曆史上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戰略家、統帥,是清太祖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第八子。努爾哈赤去世後,皇太極受推舉襲承汗位,稱天聰汗,前後在位17年。
他對內大力推行封建化的改革,加強中央集權,史稱“天聰新政”。對外相繼征服了蒙古和北韓。皇太極改文館為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這是清朝內閣的雛形。還繼續完善和擴大蒙古八旗、漢軍八旗,設立理藩院管轄蒙古等地事務。將都城沈陽易名“盛京”,更改“女真”族名為“滿洲”,1636年在盛京稱帝,改年號為崇德,國號為大清。當時明朝在關外的勢力尚有袁崇煥守備的錦州、寧遠與松山等三城。皇太極為繞道避開此防線,首先穩定根據地。他先脅迫明朝求和未果,隨後成功降伏西邊蒙古察哈爾部和東邊北韓。並對明朝頻頻用兵,步步進逼,將西部邊界擴張至錦州、寧遠一線。與明朝內部的流寇一同消耗明朝的經濟力。1642年,清軍於松錦之戰擊潰明軍並收降洪承疇等人,奪取明朝在關外的所有堡壘,防線移至山海關。1643年皇太極病死,第九子福臨繼位,是為順治帝,由其叔多爾袞攝政。廟號太宗,謚號文皇帝。
皇太極出生於1592年11月28日(明萬曆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申時,努爾哈赤第八子,母為葉赫那拉氏,名孟古哲哲,是葉赫貝勒布齋和納林布祿的妹妹。1603年(明萬曆三十一年)秋季,孟古哲哲生病,想要見她娘家母親一面,努爾哈赤派人去通知這事情,納林布祿沒有同意,同年九月孟古哲哲因病去世,皇太極時年12歲。孟古生前的時候,做大福晉時間較短,皇太極當了大汗後,尊奉孟古哲哲為孝慈高皇後。
皇太極自少年起常隨父兄狩獵和征戰,騎射嫻熟。1612年(萬曆四十年),從父出征海西女真烏拉部,克六城。
1616年(後金天命元年),努爾哈赤建立“大金國”(史稱後金),稱大汗,任命次子代善為大貝勒、侄子阿敏為二貝勒、五子莽古爾泰為三貝勒、八子皇太極為四貝勒簡稱四大貝勒。
1618年(天命三年),隨父攻明,獻計襲取撫順(今屬遼寧)。次年,在薩爾滸之戰中,與諸貝勒率兵大破明軍西路杜松部、北路馬林部,與代善破東路劉綎部。不久隨父攻取明開原、鐵嶺,滅葉赫部。1625年(天命十年),與兄阿巴泰率精騎5000馳援科爾沁,迫使察哈爾蒙古首領林丹汗遠遁。
1626年(天命十一年)農曆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因病去逝。大妃烏拉那拉氏和兩個庶妃殉葬。代善與其子岳托及薩哈廉,擁皇太極嗣汗位。代善的長子貝勒岳托和三子貝勒薩哈廉,對諸貝勒大臣說出了擁戴皇太極的原因:“才德冠世,當速繼大位”。由於身為長兄的代善的鼎力支持,所以眾貝勒乃合詞請上嗣位”,皇太極“辭再三,久之乃許”,被擁舉為大汗。農曆九月一日,皇太極在大政殿即汗位,焚香告天,宣佈次年為天聰元年。
繼位後,皇太極順應歷史發展趨勢,促進了後金政權的封建化進程。他派人丈量土地,將“各處餘地”歸公,發給民戶耕種,不許旗主、貴族再立莊田。又把原來每13名壯丁編為一莊改為每8名壯丁編為一莊,“其餘漢人,分屯別居,編為民戶。”並下令編審壯丁,解放部分奴婢為編民。這些行政措施,使滿族貴族的行政特權受到一定製約,有利於發展農業生產。他極力學習漢族文化,命儒臣翻譯漢字書籍。
1632年(天聰六年)農曆正月,廢除“與三大貝勒,俱南面坐”,共理朝政的舊制,改為自己“南面獨坐”,突出汗位獨尊地位。繼而尋機削除異已,鏟除了威脅汗位的三大貝勒勢力,使汗權得到鞏固。仿明制,設內三院,六部,“停王貝勒領部院事”,獨主政務。又設都察院和理藩院,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備的國家機構。集中了汗權,加強了專制統治。
為了擴大兵源,創立了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命人在老滿文的基礎上增加圈點,將老滿文改造成新滿文。為了聯絡蒙古和西藏,大力扶植和宣揚喇嘛教。他決意承襲父志,入主中原取代明朝統治。在即位後“邦家未固”時,一方面對明廷採取議和策略,同時又屢次入關,擄掠漢地大批人畜、財物。
為解除後顧之憂,兩次出兵北韓,統一蒙古和黑龍江流域。在鞏固了內部統治,並基本上消除了來自北韓和內蒙的威脅後,於天聰十年(1636年)農曆五月,稱帝,定國號“大清”,改元崇德,改族名女真為滿洲。其後將主要兵力用於對明戰爭。
崇德五年(1640年)七月,帶病急援松錦之戰,指揮清軍取得松錦大捷,生擒洪承疇,殲滅明軍五萬餘人。在降服松山、錦州後,清軍占領了除寧遠外的明朝關外全部城鎮。 崇德七年(1642年),再次遣軍入關,連破遠至山東的八十餘城。
1643年(崇德八年)農曆八月初九日,猝死於盛京後宮,年52歲。卒謚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文皇帝,後累加謚為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孝敬敏昭定隆道顯功文皇帝,廟號太宗。葬沈陽昭陵(北陵)。
更改國號
1635年(天聰九年)農曆十月十三日,皇太極下令改族名為滿洲。1636年(天聰十年)四月,諸貝勒大臣以遠人歸服、國勢日隆為理由,請求為皇太極上尊號,未允。後來薩哈廉讓諸貝勒檢討過去,表示今後忠誠效力,皇太極答應可以考慮了。然後皇太極又以“早正尊號”徵詢漢官儒臣的意見,鮑承先、寧完我、範文程、羅繡錦等都表示贊成。薩哈廉又召集諸貝勒各書誓詞,向皇太極效忠。“外藩”諸貝勒聞訊也請求上尊號,皇太極同意了。上尊號的準備活動至天聰十年三月末大體就緒。
同年四月五日,滿洲諸貝勒、固山額真,蒙古八固山額真,六部大臣,孔、耿、尚,外藩蒙古貝勒及滿蒙漢文武官員齊集。多爾袞捧滿字表、巴達禮捧蒙字表、孔有德捧漢字表各一道,率諸貝勒大臣文武各官赴宮門跪下,皇太極在內樓,御前侍衛傳達,皇太極命滿、蒙、漢三儒臣捧表入,諸貝勒大臣行三跪九叩頭禮,左右列班候旨。三儒臣捧表至御前跪讀,表中盛贊皇太極的文治武功,上合天意,下順民情,請上尊號,一切儀物,俱已完備,只待賜允。皇太極聽後同意,併發誓倍加乾惕,憂國勤政。消息由儒臣傳出,眾皆踴躍歡欣,叩頭而出。第二天決定選擇吉日四月十一日舉行登極大典。屆時正式祭告天地,受“寬溫仁聖皇帝”尊號,建國號大清,實際是把後金改為大清,改元崇德,即天聰十年為崇德元年。祭告天地完畢,在壇前樹鵠較射。
完善機構
皇太極繼位之初,後金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外部處境孤立,受到明朝、蒙古、北韓的包圍。內部由於貴族分權勢力的矛盾,衝突日益嚴重。皇太極逐步建立國家統治機構,以取代八旗制度所行使的國家權力,並通過這套政權機構,把權力牢牢地集中到自己的手中。 清入關前沒有內閣的名稱。但是皇太極統治下的大清已初具內閣性質的內三院。天聰十年三月,皇太極改文館為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從文館到內三院,雖任職者均為大學士、學士,但職務分工控制更明確了,有的負責編考歷史,有的起草敕諭及註釋古今政事得失,還有的向皇帝進講。崇德以後內三院的大學士、學士們對皇太極的決策有了更大的影響。
天命、天聰年間沒有監察機關,崇德年間皇太極成立了都察院,給他們稽察一切官員的大權。有清一代,滿蒙的結合,早比滿漢更緊密。為了處理蒙古事務曾設蒙古衙門,崇德三年六月又改為理藩院。合原有的六部、都察院,構成了有名的八衙門。皇太極任命滿洲、蒙古、漢人擔任承政,每部三人,以下皆參政。崇德三年七月更定八衙門官制,每衙門只設滿洲承政一人,以下酌設左右參政、理事、副理事、主事等官,由二等變成五等。這就強化了以他為首的國家統治權力。
擴充八旗
皇太極的統治還繼續利用了八旗這個軍政合一的組織。他使八旗通過變革越發充滿生機。一是對滿洲八旗不斷補充新的成員,二是完善和擴大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努爾哈赤時的滿洲被稱為“佛滿洲”,即舊滿洲。皇太極對黑龍江等地多次用兵,帶來大批少數民族加入滿洲共同體,被稱為“伊徹滿洲”,即新滿洲。皇太極把新滿洲編入八旗。崇德五年一次就把徵索倫俘獲的新滿洲壯丁並家小五千六百七十三人編為牛錄,隸於八旗了。同時把徵庫爾喀俘獲的新滿洲壯丁四十二人補充了各旗披甲的缺額。滿洲八旗之外,蒙古八旗早於漢軍八旗建立。崇德年間漢軍八旗發展最快。
1637年(崇德二年),照滿洲例,漢軍分為兩旗,四年擴大為四旗,每旗設牛錄章京十八人,固山額真一人,梅勒章京二人,甲喇章京四人,但內部仍分正黃鑲黃兩旗,正白鑲白兩旗,正紅鑲紅兩旗,正藍鑲藍兩旗。崇德七年六月正式完成了漢軍八旗的建制。皇太極說:“我國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這種擴大滿洲八旗和建立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既增強了清朝的武裝力量,也對滿蒙漢的廣大人民實行了深一層的控制。尤其是為了奪取全中國統治權,皇太極創立的漢軍八旗有重要意義。
民族政策
皇太極繼位後,內部滿、漢、蒙幾十萬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的人都聚集在遼河東、西。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間、滿族統治者內部等等各種矛盾都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後來,又數次入關擄掠了上百萬人畜,遼東漢人一下子幾倍於滿人。如何穩定漢族人的民心幾乎成為後金勝敗存亡的關鍵。面對“邦家未固”的局面,皇太極意識到“治國之要,莫先安民”。因此,他即位之初,就強調“滿漢人民,均屬一體”,特別註重消彌和緩和遼東滿漢民族間的矛盾。
此後,皇太極屢下諭旨,主要政策有:
強調寬待遼東漢人,“我國中漢官、漢民,從前有私欲潛逃,及今姦細往來者,事屬以往,雖舉首,概置不論”;
強調滿漢一體,“凡審擬罪犯,差徭公務,毋致異同”;
下令禁擾漢人,“有擅取莊民(指漢人)牛、羊、雞、豚者,罪之”;
明確規定“漢人分屯別居,編為民戶”;一改努爾哈赤屠戮漢人的政策,而代之以“恩養”。皇太極屢次諭其臣下,對於“凡新舊歸附之人,皆宜恩養”,把故意擾害漢人的行為視為“隳壞基業”。並規定“管轄漢民各官,以撫養之善否”作為“分別優劣”的考核標準。再三申諭“今後來降之人,若諸貝勒明知而殺者,罰民十戶;貝勒不知而小民妄行劫殺者抵死,妻子為奴。”
1629年(天聰二年)十月興師伐明,皇太極再三申諭“歸降之明人,即我民人,凡貝勒大臣有掠歸降地方財物者,殺無赦,擅殺降民者抵罪。”
皇太極“恩養”遼東漢人及其它一系列政策,當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爭取遼東漢人民心的作用。
但由於民族的、階級的局限,在處理民族關係上也是袒護滿族,欺壓漢族。首先,他在極力淡化漢族人民民族群體意識的同時,又極力強化滿人的民族意識。皇太極時期,數次入關擄掠上百萬人畜,統治地區日漸擴大,人口劇增,再加上先進的漢族文化以銳不可擋之勢衝擊整個滿族社會,這一切引起皇太極的高度警覺。他先是規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在語言方面,皇太極針對民族同居、滿人學習漢語的情況,強調漢官、漢民必須學習滿語。當時,不會滿語就會受歧視。不少漢官,“祗因未諳滿語,嘗被訕笑,或致凌辱,致使傷心落淚者有之”。同時,還規定官名及有關城邑名俱改為滿文。本來,努爾哈赤時期曾於1620年,仿明官制“序列武爵,分總兵官品級為三等,其副將、參將、游擊亦如之。眾牛錄下設千總四員”。皇太極則規定,“先照漢人稱呼的總兵、副將、參將、游擊、備御,今後再不許叫”,另稱固山額真、牛錄額真等滿語官名。還將一些漢語城邑名稱改為滿語,“其沈陽城,稱曰天眷盛京;赫圖阿拉城曰天眷興京”。此外,在服飾方面,皇太極時期規定,“凡漢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滿洲式樣”。皇太極還一再告誡滿族子弟要保持騎射的習俗。力圖通過這一系列措施來強化滿族人民的民族意識。
皇太極在原來的基礎上鞏固和擴大了在東北的統治,為入關統治全中國做了精細的經濟指揮。他稱帝後立刻把保護土地牲畜等生產資料作為法典規定下來,地里莊稼不准偷損,母豬不許殺,這是為了提高母畜繁殖率。也不准殺馬、牛等作犧牲或買賣。以後幾乎每年都把督促耕種作為重要活動,提出“農時不可失”,“廢農事者罪之”。他知道五穀乃萬民之命所關,因此一再強調搞好農業生產,入關前清朝的糧食不太缺乏,與這種努力分不開。手工業生產也大有進步。盛京(今沈陽)宮殿大部分為皇太極時所建,其規模和工藝技術都標誌後金手工業的水平很高。盛京城西實勝寺,鑄大鐘千斤,是冶金業的發展象徵。商業貿易在境內有之,與明及北韓也均有之。皇太極曾命令大學士希福帶領八家商人及公以下牛錄章京以上家人的龐大代表團赴張家口貿易。後來又命人到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買馬。個人遠走貿易的也不乏其例。
崇德年間,雖然不再發生大批漢人被殺,或漢人投毒、攔路劫殺等反抗事件了,但皇太極卻仍然註意緩和清朝的社會矛盾。他命令臣下做好“養人”的事情,尤其是對新掠取或來降的滿洲、蒙古、漢人做好安置。皇太極晚年,他的子侄們在他面前發牢騷說太祖時誅戮漢人,而今漢人有為王者矣,有為昂邦章京者矣,而滿洲宗室卻有為官者,有為民者,“時勢顛倒,一至於此!”但皇太極並未因此動搖其國策。
軍事實力
皇太極在國內大力實行改革時,並沒有放棄父汗努爾哈赤對外擴張的政策。他命令軍隊建造具殺傷威力的武器紅衣大炮,並且將單一的騎兵兵種,改建成一支騎兵、炮兵與步兵多兵種的軍隊。皇太極十分重視漢族地主知識分子和明朝降官降將的作用,對他們採取招降收買政策。不僅通過考試儒生,網羅了兩百餘名漢族文人,而且此後又多次舉行考試,分別優劣,量才錄用。對大批降將賜以莊田、奴僕、馬匹,並委以官職。對明大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沉志祥等紛紛自願來投的行為封王封侯,寵榮備至。隨著蒙古的臣服,明朝將領的降順,皇太極逐步建立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大大增強了軍事力量。
北徵索倫
皇太極向北用兵,兵鋒直指黑龍江上游、中游和下游地域。皇太極的策略是:“懾之以兵,懷之以德。”達斡爾頭人巴爾達齊居住在精奇里江(今結雅河)多科屯。皇太極將宗室女兒嫁給巴爾達齊,他成了皇太極的額駙(駙馬,侄女婿)。不久,索倫部的許多首領相繼到沈陽朝貢,表示歸順。崇德年間,皇太極兩次發兵索倫,征討博穆博果爾。雙方在黑龍江上游雅克薩(今俄羅斯阿爾巴津)、呼瑪爾(今呼瑪)等地遭遇,經過激戰,清軍獲勝,但損失很大。博穆博果爾率餘部北逃。皇太極採用“聲南擊北”的計謀,預先埋伏蒙古騎兵截其逃路,將率眾逃到齊洛台(今俄羅斯赤塔)的博穆博果爾擒獲。皇太極徵撫並用,以撫為主,終於使貝加爾湖以東、外興安嶺以南、烏蘇裡江至鄂霍次克海的廣闊地域歸屬於清朝 。
征服北韓
對於北韓,天聰元年(1627年)正月,皇太極命二大貝勒阿敏等率軍東征北韓。阿敏統率大軍,過鴨綠江,占領平壤。三月,雙方在江華島殺白馬、黑牛,焚香、盟誓,定下“兄弟之盟”。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稱帝大典時,北韓使臣拒不跪拜,雙方撕扯,仍不屈服。皇太極認為:這是北韓國王效忠明朝、對清不從的表現。十二月,皇太極以此為藉口,第二次對北韓用兵。皇太極親自統率清軍渡鴨綠江,前鋒直指王京漢城。北韓國王李倧(zōng)逃到南漢山城。皇太極也率軍到南漢山城駐營。第二年正月,李倧請降,奉清國正朔,向清帝朝貢。於是,皇太極在漢江東岸三田渡設壇,舉行受降儀式,確立了清同北韓的“君臣之盟”。皇太極兩次用兵北韓,達到一石三鳥的目的——一是改變了北韓依違於明朝和清朝之間的立場,二是得到了來自北韓的物資供應,三是解除了南攻明朝的東顧之憂 。北韓稱臣納貢,允諾與明朝斷絕往來,並將王子送到沈陽為人質。
併吞蒙古
對蒙古,皇太極採取“懾之以兵,懷之以德”的政策。首先爭取與察哈爾林丹汗不和的科爾沁、喀喇沁等部的歸附。為了籠絡蒙古封建上層分子,皇太極用聯姻、賞賜、封王封爵、定外藩功臣襲職例、崇奉喇嘛教、與西藏僧俗頭領建立聯繫等手段,取得了蒙古諸部的支持和效忠。1634年(天聰八年),林丹汗在青海去世。次年,後金軍繼續進攻察哈爾餘部,林丹汗之子額哲奉母獻傳國璽歸降。鄂爾多斯部也為後金所並。至此,漠南蒙古全部統一於後金。
五入中原
對明朝,皇太極全力以赴發動戰爭。1635年(崇德元年),他命阿濟格統兵南侵,掠奪人畜十八萬。1638年(崇德三年),又命多爾袞、岳托率軍南侵,攻破城池五十多處,虜獲人口四十六萬,金銀百餘萬兩。為了從正面打開山海關,自崇德五年三月起,發動了錦州戰役。明廷派薊遼總督洪承疇率十三萬大軍往援錦州祖大壽。皇太極親自坐鎮指揮。
1642年(崇德七年)二月十八日松山城陷,明將洪承疇被俘,祖大壽在錦州投降。至此,明朝在關外僅剩寧遠一孤城。
1599年(萬曆二十七年),滿洲努爾哈赤為文書往來及記註政事的需要,命巴克什額爾德尼等人以蒙古字母為基礎,結合女真語音,而創製了滿文,這種由蒙文脫胎而來的初期滿文,是沒有圈點的滿文,叫做老滿文。
1632年(天聰六年),皇太極命巴克什達海將老滿文在字旁加置圈點,使滿文的語音、形體更臻完善,這種加置圈點的滿文,叫做新滿文。
清太宗皇太極不僅是一個文武雙全、智勇兼備的優秀君王,而且也是一位求賢若渴,善於惠政攬人、敢於大膽用人、能夠充分信任和器重人才的卓越領導者。在他統治的17年裡,他充分認識人才的重要作用,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廣攬滿、漢、蒙古(尤其漢族知識分子)各族人才,並委以重任,給他們提供施展才華的政治舞臺,從而為清兵入關奪取全國政權、代明而立奠定了堅實的人才基礎。
清太宗深知人才的重要性,他在建立“大清國”之後即實行開科取土,為興盛大清暢通薦才渠道。即便在殘酷的戰爭年代,他也時刻不廢渴求人才拳拳之心,並一再提醒部下:“惟多得人為可喜耳。金銀幣帛,用之有盡,如收得一二賢能之人,堪為國家助力,其利賴寧有窮乎?”
為了從更大範圍延攬天下英才而用之,明崇禎八年,後金(清)天聰九年,亦即1635年,他面向全國下達了不拘一格網路天下英才的《薦賢詔》:朕惟圖治以人才為本,人臣以薦賢為要。爾滿、漢、蒙古各官果有深知灼見之人,即當悉行舉薦。所舉之人,無論舊歸新附,及己仕未仕,但有居心公正、剋服任使者,即呈送吏部;有通曉文藝,居心公正、足備任使者,即呈送禮部。該部貝勒奏聞,朕將量才錄用。天下才全德備之人,實不易得。但能公忠任事者,其速行舉薦。
皇太極用人有如下幾個特點:
一、用人不拘一格。滿、漢、蒙古不分區別,但凡有才之士,皆在舉薦之列。不分舊歸新附,也不論是否及仕任職,發現足可任事者,都可大膽啟用。所攬人才,不論才能高低,不以求全責備論之。能克勝任使者用,足備任使者亦用,並不企求找到與任用完美無缺之人,頗具清醒而務實的用人之風。
二、用人標準明確。國家以人才為本,大臣以薦賢為要,君臣合心,通力延攬人才。在清太宗皇太極的眼裡,他的總體標準是“賢”。具體而言,就是重視居心公正,要求忠誠官事,看重克勝任使。也就是說,他用人首重其德,次重其忠,更重其才,力求才堪任用,能夠有助國事。
三、量才錄用,信任器重。清太宗非常重視人才作用的發揮,尤其他深知在清兵入關、奪取政權的道路上,知識分子尤其漢族優秀知識分子的幫助和作用絲毫也不能忽視。因此對漢族知識分子不管是舉家投靠者還是單身投靠者,他都一律恩養厚待,並根據其德能表現,對其中傑出人才委以重任,充分信任,讓他們參與機務,給他們提供活動舞臺,讓他們充分施展才華,助推大清國日漸強盛。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對範文程的使用。